不可信也。
△《守麇纪略》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高斗枢撰。斗枢字象先,鄞县人。崇祯戊辰进士。由刑部主事累官湖广按察使,分守郧阳。自辛巳六月以后,屡被寇攻。斗枢尽力守御者两载,城幸获全。
癸未六月,斗枢具疏请援,朝廷始知郧尚在。而阁臣陈演与斗枢有隙,乃别推郧阳知府徐起元为郧阳巡抚,仅加斗枢太仆寺少卿衔。及甲申二月,始迁斗枢陕西巡抚。时全陕已陷,不能之官。后福王建国南京,以斗枢巡抚湖广,道路不通,斗枢亦竟未闻。国亡后,遁归故里而卒。事迹具《明史》本传。此书乃其归里后追述守郧之事。所载战守法颇具,亦陈规《守城录》之类也。
△《建文史待》(无卷数,内府藏本)
明陈继儒撰。继儒字仲醇,松江华亭人,事迹具《明史隐逸传》。是书乃所辑建文事迹。前列引用书凡一百二十六种。首为《逊国编年》,次《报国列传》,次有官职而姓名无考者四人,次有姓名而官职无考者七人,次隐遁十五人,次宫阃十五人。末附以《建文传疑》,则逊国出亡之说也。
△《事辞辑馀》(无卷数,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沈謏撰。前有謏《自序》。其私印一曰“沈謏之印”,一曰“渚椒”。
卷首又有“渚椒手书”一长印,“天彝”二字一连珠印。署曰归安沈炳震录字。
字迹与《序》出一手。炳震近人,盖重录其先世旧本,仍以先世私印识之也。
《序》称尝撰《明事词类辑》,继见同郡朱国桢所撰《大政》、《大事》二纪,复为此书。《目录》分七略,曰《除官略》,曰《武功略》,曰《封贡略》,曰《宫藩略》,曰《贵幸略》,曰《礼制略》,曰《内阁事实略》。复有《补遗》六篇附於末。此本仅存前六略。其《内阁事实略》及《补遗》并佚,盖残阙之本。
国桢官内阁,得见国史所纪时事年月,较野史为真。如《五朝注略》,载嘉靖间言官劾尚书王琼及起王守仁南兵部尚书、彭泽兵部尚书,俱在十六年六月,而此书载在四月。梁储致仕,在四月,而此书载在五月。又注略於正德十六年五月,称分遣行人存问在籍韩文、刘健、章懋、谢迁、王鏊、杨一清,而证之此书,则存问刘健在五月,谢迁、韩文在七月,王鏊、杨一清、章懋在十二月。皆当以此书为正。然简略太甚,於诸事皆有纲而无目,究不能有资於考证也。
△《逊国正气纪》二卷(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
明曹参芳撰。所记建文时事迹,大略抄撮《致身录》、《靖难纪》、《逊国纪》诸书而成。上卷首《诏谕》,次《年表》,次《本纪》。下卷首《外纪》,次《从亡诸臣》。每条之下,各附以《论断》。其所载事迹,如燕王来朝、行御道、登陛不拜及程济等从亡以后诸事。又以《牢落西南四十秋》一律为惠帝之诗。
大抵沿袭传闻,无所考正。参芳爵里无考。惟所著《本纪表》一篇,自署南国郡博士弟子员。又载崇祯甲申上建文尊谥称为今上。其《从亡诸臣传》内复称愍帝为先皇帝。其书殆成於福王南渡时欤。《明史艺文志》作九卷,今本二卷,然首尾完具,疑“九”字为传写误也。
△《嘉靖大政类编》二卷(三通馆本)
明茅元仪撰。元仪字止生,归安人,茅坤之孙,茅国缙之子也。崇祯初,以荐授翰林院待诏。寻参孙承宗军务,改授副总兵官,守觉华岛,旋以兵哗下狱,遣戍漳浦而卒。是编记嘉靖一朝大政,自大礼四郊以下,计十九类。抄本多阙讹。
末有万历己酉《跋》语,记兹编始事於癸巳,脱稿於丁酉,藏之箧笥,已侵蟫蠹。屡有目眚,弗能再加订正。爰口占数语,付诸剞劂之后。然则当时盖别有刻本矣。
△《平巢事迹考》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茅元仪撰。是编因明季流贼猖獗,官兵不能御。元仪建策,欲用宣大降丁剿之。因谓唐黄巢发难时,沙陀五百,即能歼其众。而唐人疑不肯用,迄至亡国。
故叙录其事,冀鉴其祸而用己说。其大旨见《自序》中。然亦一偏之见。自古以来,召外兵以救内难,无论克与不克,未有不终於致乱者也。书中所载,始於唐僖宗乾符元年王仙芝作乱,迄於中和四年平黄巢。皆全剿《资治通鉴》之文。有删除他事不尽者,如乾符五年郑畋、卢携愤争南诏事是也。有偶遗本事者,如广明元年漏载义武军节度使王处存举兵入援,而其下叙王重荣事,突出处存之名,莫知所自来是也。盖元仪姑借巢事以寄意,故疏略至於如是耳。
△《定保录》(无卷数,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赵元祉撰。元祉,无锡人。是书成於崇祯十年。以明诸帝事迹仿《贞观政要》之体,分《修身》、《尊贤》、《训储》、《纳谏》、《驭臣》、《严宦寺》、《子民》、《诘戎兵》、《帝训》为九类。编为三集。首集载太祖事。二集载成祖事。三集载仁宗至世宗六朝,仅寥寥数言,不复分类。大抵序述冗杂,颇无体例。自题称“锡山草莽臣”,而又有“师邹期桢谨订”一行。疑元祉本期桢弟子,故标此称。然亦太创矣。
△《蜀国春秋》十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荀廷诏撰。廷诏字宣子,成都人,崇祯癸未进士。其书自一卷至十四卷,上溯唐、虞,下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