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定例月日停刑。
   此条系乾隆三十八年,钦奉上谕,恭纂为例。
   谨按。此言虽在停刑期内,仍应立决刑鞫也。
□停刑月日,自系指正月、六月,及死囚覆奏例内载明上元等日期而言。此云应立决者,无庸拘泥停刑旧例。是凡应立决者,均无庸停刑,即不用停刑例文矣。惟上有凶盗逆犯干渉军机等语,又似于立决之内摘出此数项,无庸停刑,其余虽应立决,仍须照例停刑之意。第凶盗逆犯究未分晰指明。以盗犯而论,均应斩决,且有应加枭示者。以命案凶犯而论,有应凌迟者。有应斩枭斩决及绞决者。且有于监候本罪上请旨即行正法者。其无关人命,亦有问拟斩枭斩决者。究竟何项无庸停刑,何项准其停刑之处,定例时亦茫无主见,以致迄今尚无定章也。
□原奉谕旨,系拏获分发为奴脱逃之俄罗斯费约多尔等三犯,因八月为停刑之月,于九月初四日正法等因,折内饬令定立此条。
   《处分则例》。
□一,官员于停刑之日,违例用刑者,倶罚俸六个月。其有凶盗逆犯干渉军机,应行立决及须刑鞫者,均即随时办理声明咨部,无庸拘泥。若系寻常案件,仍照定例月日停刑。
有司决囚等第  一,直省处决重囚,部文到省之日,除州县远而道府近者,仍照旧例办理外,其州县近而道府远者,不必由道府转行,该督抚即派委在省之同知等官,驰往监决。
   此条系乾隆三十九年,刑部议覆山西按察使黄检条奏,定立此条。
   谨按。此系虑其漏泄,防有疏虞起见,惟部文亦有未至该省,先由州县经过之时,又将如何防备耶。
有司决囚等第  一,凡五城提督、顺天府各衙门,遇有应行递解之下贱匪类,并凶顽生事及实患疯病等项人犯,除籍系直隶,就近递回者,听各该衙门照旧办理外,其应解回别省人犯,均叙明案由,交送刑部核明应解与否,分别办理,三月汇奏一次。
   此条系乾隆三十九年,钦奉上谕,恭纂为例。
   谨按。此谕旨即系王子范控吿谢大忠案内所奉着为令(见上)。
□解回别省者,均系生事犯案之人,又何不应解之有。此例所云,核明应解与否,似系指所犯情罪不止递籍已也,例未详晰叙明。然现在并无此等人犯,亦无三月汇奏一次之事,此例亦系虚设。
有司决囚等第  一,库尔哈喇乌苏地方遇有一切命盗等案,倶责令营员会同粮员,査验讯供,解送迪化州办理。
   此条系乾隆三十九年,陕西总督勒尔谨咨部奏准定例。
   谨按。此伊犂所属十二城之一城也,别城何以未经议及。
□再,解送迪化州办理,迪化州是否解安肃道,抑系解巴里坤粮道之处。亦未叙明。现在又有新章,将青海、蒙古犯死罪,在西宁监禁,其偷窃牲畜应绞之犯,解赴甘肃按察使衙门监禁,于秋审时,将情罪入于该省招册云云。见化外人有犯门。
有司决囚等第  一,外省徒罪案件,如有关系人命者,均照军流人犯解司审转,督抚专案咨部核覆,仍令年终汇题。其寻常徒罪,各督抚批结后,即详叙供招,按季报部査核。
   此条系乾隆四十年,刑部议覆甘肃按察使图桑阿条奏定例。
   谨按。斩绞人犯解归督抚审拟具题,军流止解臬司,项目咨部,徒犯解府并不解司,按季报部,此定章也。例内究未详叙明晰。此例因有关人命,徒犯较寻常徒罪为重,特立照军流人犯解司专条。惟鞫狱停囚待对,条内载有军流等犯,臬司审解之日,将人犯暂停发回云云,系专为听候督抚覆讯而设,亦非军流应行解司专条,似应于此例内,修改详明。
□军流徒犯分别解司解府,盖以罪名之轻重为断,原不在有关人命与否也。此例改为解司专案咨部,自系愼重刑名,且防府县或有捏饰之意,惟寻常徒罪且有较命案情节为重者,独不虑有捏饰耶。再如格杀罪人例得勿论,及擅杀罪止拟杖,亦系有关人命,何以由县自行详结耶。岂罪应拟徒者,多系捏饰,而罪应拟杖者,并无捏饰乎。此等例文,殊觉无谓。至寻常徒犯,现在按季咨部者,不过十分之一二,岂眞不知有此例耶。
□再,公式门各省汇题事件,统限开印后两月具题,此云年终汇题,与彼例亦不相符。
有司决囚等第  一,山东省凡有赌博、奸拐、窝藏、窃盗容留邪匪等案,在地窨内被获者,各就所犯本条,加一等治罪,并将地窨平毁。
   此条系嘉庆二十五年,军机大臣会同刑部议覆山东巡抚程国仁奏,整饬地方章程折内,纂辑为例。
   谨按。此亦不独山东一省为然。
□窝藏必系僻处地窨,乃其一也。若深房密室,及人迹罕到之处,与地窨何异。且窝藏地窨尚系恐人知觉之意。若明目张胆,不畏人知,又将如何加重耶。此等例文似应删除。
有司决囚等第  一,凡立决之犯,部文到日,如正印官公出,令同城之州同、州判、县丞、主簿等官,会同本城武职遵査不停刑日,代行监决。若该地方无佐贰官,令该知府于部文到时,即委府属之同知、通判、经歴等官,速至该州县会同武职,代行监决。该佐贰等官俟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