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为第一场,其次七书义五道,其策三道。
 
 州县学
  即古者国有庠郷有校之义,本朝宰相王安石增制应补之法,试考升赏,与贡举不相干。庆元以来又增辟斋名,以广武举之士。盖从臣寮请也。
 
 帘试
  补试中者,再于长官帘前试一次。治经人作语孟义,词赋人作省题诗。优者行食。其有任子铨试,过赴吏部帘试经义破题或有诗,亦谓之帘试。
 
 供课
  州县学生分旬习试三场,各给册子供呈,上庠亦然。
 
 堂试
  州学考试考分,将来由此升补。
 
 升补
  堂试累中人推赏,至于升入上庠。
 
 补试
  州县学春秋两放补试,白身人本经中者注籍。
 
 混补
  天下士人不限有无学籍,皆得赴试本经一场,中者入上庠。
 
 大补
  选试旧举待补及州县学等级该恩士人,升上庠也。
 
 待补
  三场内只第一场合格,及补试内只大经合格,盖恐黜下之可惜,故以此勉其学者。惟武举只弓马合格者待补,谓之一事中。
 
 私试
  毎月试一场,凡满季计三场,谓孟月本经,仲月论,季月策,并锁试于前廊,以学官主文考校,惟公试之月免。
 
 公试
  毎歳春二三月之交公试,两日三场,谓第二日论策各一道,并差外官于贡院主文,以学官干预考校。
 
 内舎
  入上庠宗学者,皆外舎生。若校定满年行食分数之人,如公试中等,即依例升补内舎,与公试榜同出,自后方得为长谕。若内舎私试连三次不中者,降为外舎。
 
 上舎
  内舎校定分数人,两年一次试升上舎。凡九月内锁院三场,以优等、平等取人,其法严于省解也。中者自后不复赴公私试,只赴上舎试,以 释褐。如入学六年得为释褐者,谓之走马上舎。
 
 释褐
  上舎试中优等者释褐,以分数多者为状元,其名望重于科举状元。
 
 神童
  十歳以下能背诵挑试一经或两小经,则可以应补州县小学生。若能通五经以上,则可以州官荐入于朝廷,而必送中书省覆试,中则可免解。
 
 覆试
  童子举及应制科人,先进呈论策卷子。如称旨,必送中书省覆试。内童子赴都堂,于宰执前,同中书省官挑试。
 
 量试
  州县学略而小试其才也。
 
 请举
  赴解试之谓也,古者举贤之制。
 
 保头
  举人三举终场者,得为解试保头。  
 
 解试
  依额取人,荐名于朝廷,谓之郷贡。若从来无学籍者,经营请举,则必费力。如曾赴混补,则犹庶几于科举也。此系本州岛及第出身官主文考校。其武举只就殿歩帅前试弓马,中者然后赴锁院七书义并策。盖武举者,保官径奏名引试也。
 
 漕试
  转运司承集本路见任官牒送到随侍子弟及五服内亲,如州府解试法,但漕司员额颇寛容也,系选差本路官主文考校。
 
 附试
  因事在他郷而未能归本贯者,皆就转运司附试,只是取人太少,却易为文才。
 
 免解
  在学及格,或遇特恩。
 
 比试
  武举士人,先试经义一次,然后赴解试。
 
 省试
  除四川外,诸州及漕司解士就礼部贡院锁试,名曰省试。
 
 免省
  上舎试取中在省试前,即免省赴殿。
 
 还省
  前举已中解试人,因丁忧事故之人,于今举还试。
 
 类试
  四川州军解士,只就安抚制置司类省试。毕,径赴殿试。
 
 殿试
  本朝例就崇政殿锁试,考试策一道,毕日唱名。
 
 还殿
  前举已中省试人,因事故未赴殿者,今举还试。
 
 免殿试
  往年遇主上即位以后,第一次谓之龙飞榜,又尝因谅阴,皆曾免试 诣唱名。
 
 唱名
  谓之胪传,圣上御殿宣唱,第一人第二人第三人为一班。其余逐甲,各为一班。
 
 恩科
  年高而到省多次,特奏名。其魁亦赐同出身。而次甲则得文学之名,俟赦文内于铨试或于铨注,即授权尉之类。亦有虽年及而未愿就恩科,亦从便,仍旧赴省。
 
 三元
  解试、省试并为魁者,谓之双元。若又为殿魁者,谓之三元。然多是免殿故也。盖殿试以策取人,难得必魁治经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