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只比他例以定之
 减等徒惩
  其罪本重酌量减轻拟徒以惩之
 并赃治罪
  盗所得之财官所受之贿皆曰赃所得不一应归并一处统计其数而定其罪
 坐赃治罪
  以受赃得贿之罪坐之也
 籍没入官
  籍其财产没入官库也
 自首免罪
  所犯不甚重而自首于官者免之
 发边外为民
  旗人犯罪发往口北边外入于民籍
 远戍难宽
  远方戍守即充军也言此犯应得远戍之罪难以宽也
 投荒之罪
  投之荒裔即发遣边外
 纳赎囚犯[赎满汉本作纸]
  囚禁之犯纳金赎罪也
 安置
  安放流徒之犯令其工作也
 军罪流罪
  军罪之犯给军士之服役流罪之犯供州县驱使
 边远充戍
  发遣边方远地充为戍守之卒也
 充警
  罪充巡警之役
 远流
  流之远方也
 满流
  流罪以三千里为限谓之满流
 贴断
  断以帮贴赔偿完案也
 原宥
  囚禁之犯纳金赎罪也[此与纳赎囚犯之批注同恐误入]
 绹首
  以绳绞其首而死之即绞罪也
 斩罪
  斩首之刑也
 磔罪凌迟
  碎磔之刑也俗名剐罪
 戮尸
  重罪之犯未及行刑而死应戮其尸
 骈斩不枉
  同伙多人皆犯重罪一并斩之不为枉屈也
 带铁锁三条
  重罪之犯皆带铁锁三条头一条手一条足一条
 照例徒决庶可蔽辜
  按例决断定以流徒庶几与其所犯之罪相当也
 加流准徒不枉
  加以流罪而准折为徒罪平允无冤枉也
 发烟瘴充军
  发遣烟瘴之地如两广云贵等省使充军役
 发别地极边卫充军
  发遣于地方极远之边界卫所充为军役
 律绞情罪允协
  察其所犯之情由按律例定以绞罪正相合也
 按律绞抵百喙奚辞
  按律例抵以绞罪虽多人亦不能为之辩护也
 监候秋后处决均无枉纵
  监之狱中以待秋审之后处置决断可皆无屈枉轻纵之虞也
 以强盗例论不分首从俱斩
  按强盗之例定罪不论为首为从之人俱应论斩
 应照不枉法之罪而援以坐赃之条
  官虽受贿然未坏法律故接受赃而不枉之条以定其罪
 照赌博之新例
  其人犯赌博之禁应按新定条例以定其罪
 在原犯之处枭首示众
  强盗等应在其原来犯罪之处斩而削其首悬于高竿示之众人
 立决正法
  立时斩决以正国法
 南关法场
  行刑之场多在城外之南关也
 押赴市曹
  市曹通衢也监押罪犯赴市处决也
 决过日期
  处决已过之日应行报部
 监斩官
  监视[行]刑之官也
 停刑日期
  凡国家大庆大祭及新年令节均应停刑
 右小臂膊上刺字
  重犯刺字于面轻犯刺字于膊
 赃罚库
  凡赃私抄没之款及罚赎银两均入此库
 赃罚银两
  赃款以及罚赎之银也
 自理赎锾
  罪犯自行料理纳赎之金
 赃变银两
  赃款变价所得之银也
 变产赔补
  罪犯亏欠官项变卖私产以赔补之
 玩法诈赃
  为官者玩视国家法度诈取人民贿金也
 无主入官之赃
  贼赃之无失主认取者应行入官
 钦赃
  奉旨抄没入官之赃款也
 家产尽绝
  罪犯产业已尽无可变卖赔补也
 诬盗插赃
  诬其为盗将他人之物暗置其家指为所盗之赃此事又名裁赃
 克留盗赃
  官役抄取盗贼之赃私自克留不以交官
 混认瞒赃
  本非此人之物冒认以图混乱欺瞒而得此赃物也
 买物栽赃
  盗贼以赃银买物意欲栽赃以累庄铺也
 大清律
  大清之律例全书也
 律例
  大清之律例全书也
 名例
  例案知名目也
 则例
  例案之条归也
 三尺
  三尺木之刑俗名夹棍罪重之刑也
 会典
  大清会典全书也
 本律
  正律也
 提刑
  提拿罪犯加以刑讯也
 刑辟
  以刑法治之也
 酷刑
  酷虐之刑也
 极刑
  极重之刑也
 非刑
  非法之刑也
 惨刑
  惨毒之刑也
 夹棍
  三尺木之刑也
 枷号
  梏首之具也
 板子
  竹片以击人之刑也
 拶子
  妇人之夹棍也夹棍用于足此用于手
 手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