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郎中三迁至秘书监,荫补人自郎中五迁至秘书监。今增置奉直、中奉,而有出身人不迁中散、奉直,犹旧制也。侍从官在祖宗时,自郎中再迁即为谏议大夫,是以朝议大夫径迁太中大夫,今亦迁中奉大夫,非旧制也)。朝议大夫以上系卿、监。
奉直大夫,古无此阶,宋大观新置。
朝请大夫,隋置散官,取汉将军、公卿年高德重者,以列侯就第特进奉朝请之义。唐因之(龙朔置,诸王众子封郡公者,出身从五品上叙)。
宋元丰更官制,以朝请大夫换前行郎中。
朝散大夫,隋置散官,唐因之。
宋元丰更官制,以朝散大夫换中行郎中。
朝奉大夫,古无此阶。宋元丰更官制,以朝奉大夫换後行郎中(《官制旧典》云:“故事,若各曹谓兵、刑、工部也,及司封、司勋、度支、金部、祠部、主客,虽转正郎,亦不呼郎中,只称其曹名,以示其出常调也。自改大夫,更无别异。且古大夫犹今之执政、侍从也,《书》所谓‘日宣三德’者是焉。《曲礼》曰:‘四郊多垒,卿大夫之辱也’。由此观之,岂宜换授庶僚耶?在汉、晋,只有光禄太中大夫、中散大夫为侍从官,当论思献纳之任。至隋、唐增名作阶,己非所宜。今乃易少卿、监、郎中,是轻其名器也。”)。朝奉大夫以上系正郎。
王氏《挥麈录》曰:“更官制後,惟光禄大夫及中散、朝议二大夫分左、右,增磨勘而已,初非以科第也。元,范忠宣当国,始带左、右,绍圣初罢去,事见常希古奏疏。大观又置中奉、奉直二大夫,撤中散、朝议左、右字。绍兴初,编修官杨愿启请再分左、右,自是以出身为重。”
◎朝议郎以下
朝议郎,隋置散官,唐因之(显庆五年制:“郡公出身正六品下叙。”)。
宋元。
朝请郎,隋置散官,盖采晋及六朝并有奉朝请为名。唐因之(显庆制:“侯出身正七品上叙。”)。
宋元丰更官制,以朝请郎换前行员外郎、侍御史。
朝散郎,隋置散官,唐因之(显庆制:“伯出身正七品下叙;子出身从七品上叙。”)。
宋元丰更官制,以朝散郎换起居舍人及中行员外郎
朝奉郎,古无此阶。宋元丰更官制,以朝奉郎换左、右司谏及後行员外郎。朝奉郎以上系员外郎。
承议郎,隋有承议郎为散官,唐因之(品与朝议郎同)。
宋元丰更官制,以承议郎换左、右正言,太常、国子博士
奉议郎,隋置通议郎为散官(隋文帝於吏部别置朝议、通议、朝请、朝散、给事、承事、儒林、文林等八郎,武骑、屯骑、骁骑、游骑、飞骑、旅骑、骑、羽骑八尉,其品则正六品以下,从九品以上。上皆为郎,下皆为尉。散官番直常出入,使监检。至炀帝皆罢)。唐改通议为奉议郎(显庆制:“县公出身从六品上叙。”)。
宋元丰更官制,以奉议郎换太常、秘书、殿中丞、著作郎。
通直郎,隋置三十人。盖采晋、宋以来诸官皆有通直,谓官高下而通为宿直也,因此为名。唐因之。
宋元丰更官制,以通直郎换太子中允、赞善大夫、洗马。自通直郎以上系升朝官。
宣教郎。隋置宣德郎为散官,唐因之(品与朝散郎同)。
宋元丰更官制,以宣德郎换著作佐郎、大理寺丞。政和避宣德门,改为宣教郎。
宣义郎。隋有游骑尉为散官,唐改为宣义郎。盖取梁宣义将军之名(显庆制:“男出身从七品下叙。”)。
宋元丰更官制,以宣义郎换光禄卫尉寺、将作监丞。
给事郎、徵事郎二阶,隋散官,唐因之。
宋无。
承事郎,古无此阶。宋元丰更官制,以承事郎换大理评事,为状元及第、宰相任子之初官。
承奉郎,隋置散官,唐因之。
宋元丰更官制,以承奉郎换太祝、奉礼郎,执政任子初官。
承务郎,唐置,盖因隋尚书省三十四司承务郎之名。
宋元丰更官制,以承务郎换校书郎、正字、将作监主簿。自承务郎以上系京官。
承直郎,古无此阶。宋崇宁定选人七阶,以承直郎换留守、节察判官。
按:元丰未改官制之先,大率以职为阶官。以宰执言之,如吏部尚书(阶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职),尚书礼部侍郎(阶官)、参知政事(职)之数是也。然所谓吏部尚书、礼部侍郎者,未尝专有所系属,治其事则以为职,不治其事则以为阶官,犹云可也。独选人七阶则皆以幕职令录之属为阶官,而幕职令录则各有所系属之监司、州县,遂至有以京西路某县令为阶官而为河北路转运司句当公事者,有以陕西路某军节度判官为阶官而为河东路某州州学教授者,有以无为军判官为阶官而试秘书省校书郎者,其丛杂可笑尤甚。元丰时未暇革正,至崇宁二年,刑部尚书邓洵武极言其事,遂以承直郎以下七阶换之。
儒林郎,隋置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