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氏曰:唐上官仪奉敕删定,史元道续注。采周、郝同、梁简文数家书为之。《唐志》有其目。
※《木射图》一卷
晁氏曰:唐陆秉撰。为十五┺以代侯,击地球以触之。饰以朱墨字以贵贱之。朱者,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墨者,慢、傲、佞、贪、滥。仁者胜,滥者负,而行一赏罚焉。
※《温公投壶新格》一卷
晁氏曰:宋朝司马光君实撰。旧有《投壶格》,君实恶其多取奇中者以为侥幸,因尽改之。
※《文房四谱》五卷
晁氏曰:宋朝苏易简撰。集古今笔、砚、纸、墨本东坡实,继以赋颂述作,有徐铉序。
※《墨谱》一卷
晁氏曰:宋朝董秉撰。熙宁人。秉患世人徒知祖、李之名,而不知形模之异同、制作之精角,故作图以著其源流,补苏易简之缺文。
※《墨苑》三卷
陈氏曰:赵郡李孝美伯阳撰。曰《图》、曰《式》、曰《法》。元符中马涓、李元膺为之序。
※《砚谱》二卷(又名《北海公砚录》)
晁氏曰:宋朝唐询撰。砚之故事及其优劣,以红丝石为第一,端石次之。
※《歙砚图谱》一卷
陈氏曰:太子中舍、知婺源县唐积撰。治平丙午岁。
※《歙砚说》一卷,《又辩歙砚说》一卷
陈氏曰:皆不著姓名。
※《砚史》一卷
陈氏曰:米芾撰。
※《砚笺》一卷
陈氏曰:高似孙撰。
※《闲堂杂记》四卷
陈氏曰:不著姓名。述《文房四谱》,而首载唐氏《砚录》。
※《续文房四谱》五卷
陈氏曰:司农卿李洪秀颖撰。
※《古鼎记》一卷
晁氏曰:唐吴协撰。记古人铸鼎本源及其形制。
※《鼎录》一卷
陈氏曰:梁中书侍郎虞荔撰。
※《古今刀剑录》一卷
陈氏曰:梁陶弘景撰。
※《印格》一卷
晁氏曰:皇朝晁克一撰。克一,张文潜甥也。文潜尝为序之。其略曰:“克一既好古印章,其父补之爱之尤笃。悉录古今印玺之法,谓之《图书谱》,自秦以来变制异状,皆能言其故。余颇爱其用心不移,致精於末务,使有传焉。”
※《香谱》一卷
晁氏曰:宋朝洪刍驹父撰。集古今香法,有郑康成汉宫香、《南史》小宗香、《真诰》婴香、戚夫人迫驾香、唐员半千香,所记甚该博。然《通典》载历代祀天用水沉香独遗之,何邪?
※《香严三昧》十卷,《侯氏萱堂香谱》一卷。(又《侯氏萱堂香录》二卷。《谱》或曰《录》)
陈氏曰:并不知何代人作。
※《南蕃香录》一卷
陈氏曰:知泉州叶廷撰。
※《九章算经》九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姓名,或曰周公。“九章”者,一《方田》、二《算粟》、三《裒分》、四《少广》、五《商功》、六《均输》、七《盈不足》、八《方程》、九《句股》。魏刘徵、唐李淳风尝为之注,则此术起於汉之前矣。
※《算经》一卷
陈氏曰:夏侯阳撰。大抵乘除法也。《隋志》二卷;《唐志》一卷,甄鸾注。今本无注。元丰京监本。
※《求一算经》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
※《六问算法》五卷
晁氏曰:唐龙受益撰。并《化零歌》附。
※《算经》三卷
陈氏曰:张邱建撰。有序,首言:“算者不患乘除之为难,而患分之为难,是以序列诸分之本元,宣明约通之要法。”按《唐志》作一卷,甄鸾注。今本称汉中郎守、前司隶甄鸾注,太史令李淳风等注释,算学博士刘孝孙撰细草。“细草”者,乘除法实之详悉也。
※《应用算法》一卷
陈氏曰:夷门叟郭京元丰三年《序》,称平阳奇士蒋舜元撰。凡八篇,曰《释数》、《田亩》、《粟米》、《端疋》、《斤秤》、《修筑》、《差分》、《杂法》、总为百五十七问。前《志》在历算类。按射、御、书、数均一艺也,不专为历算设,故列於此。
※《将作营造法式》三十四卷,《看详》一卷
晁氏曰:皇朝李诚撰。熙宁中,敕将作监编修法式。诚以为未备,乃考究经史,并询讨匠氏,以成此书,颁於列郡。世谓喻告《木经》极为精详,此书殆过之。
陈氏曰:熙宁初,始诏修定,至元六年书成。绍圣四年命诚重修,元符三年上,崇宁二年颁印。前二卷为《总释》,其後曰《制度》、曰《功限》、曰《料例》、曰《图样》,而壕寨石作,大小木调镟锯作,泥瓦,彩画刷饰,又各分类,匠事备矣。
※《弹经》一卷
晁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