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历之善,积算远,其验难而差迟;治历之不善,积算近,其验易而差亦速。
《汉志》:十八家,六百六卷。
《隋志》:一百部,二百六十三卷。
《唐志》:三十六家,七十五部,二百三十七卷(失姓名五家。王勃以下不著录十九,家百二十六卷)。
《宋三朝志》:五十三部,二百卷。
《宋两朝志》:三十三部,六十四卷。
《宋四朝志》:五十三部,二百四十三卷。
《宋中兴志》:三十八家,五十一部,一百五十八卷。
△右历谱
《汉 艺文志》曰:五行者,五常之形气也。书云“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言进用五事以顺五行也。貌、言、视、听、思心失,而五行之序乱,五星之变作。皆出於律历之数,而分为二者也。其法亦起五德终始,推其极则无不至。而小数家因此以为吉凶,而行於世,浸以相乱。
《汉志》:五行三十一家,六百五十二卷。
《汉志》:蓍龟十五家,四百一卷。
《汉志》:杂占十八家,三百一十三卷。
容斋洪氏《随笔》曰:《汉艺文志》、《七略》,杂占十八家,以《黄帝》、《甘德占梦》二书为首。其说曰:“杂占者,纪百家之象,候善恶之证。众占非一而梦为大,故周有其官。”《周礼》太卜:“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角奇>梦,三曰咸陟。”郑氏以为致梦夏后氏所作,<角奇>梦商人所作,咸陟者言梦之皆得,周人作焉。而占梦专为一官,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其别:曰正、曰噩、曰思、曰寤、曰喜、曰惧。季冬聘王梦,献吉梦於王,王拜而受之,乃舍萌於四方,以赠恶梦。舍萌者,犹释菜也。赠者,送之也。《诗》、《书》、《礼经》所载:高宗梦得说;周武王梦帝与九龄;开王伐纣。梦纣朕卜;宣王考牧,牧人有熊罴、虺蛇之梦,“召彼故老,讯之占梦”。《左传》所书尤多。孔子梦坐奠於两楹。然则古之圣贤,未尝不以梦为大。是以见於《七略》者如此。魏、晋方技犹时时或有之。今人不复留意此卜,虽市井妄术所在如林,亦无以占梦自名者,其学殆绝矣。
△右五行
《汉 艺文志》:形法者,大举九州之势,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犹律有长短而各徵其声,非有鬼神,数使然也。然形与气相首尾,亦有有其形而无其气者,有其气而无其形者,此精微之独异也。
《汉志》:六家,一百二十二卷。
《隋志》:五行二百七十二部,合一千二十二卷。
《唐志》:五行六十家,一百六十部,六百四十七卷(失姓名六十五家。袁天纲以下不著录二十五家,一百三十二卷)。
《宋三朝志》:五行四百四十二部,一千四百九十七卷。
《宋两朝志》:五行一百一十五部,一百六十一卷。
《宋四朝志》:五行一百三十四部,三百九十二卷。
《宋中兴志》:五行八十二家八十八部,二百八十六卷。
《宋中兴志》:蓍龟三十三家三十六部,一百一卷。
《宋中兴志》:杂占八十家八十四部,一百七十五卷。
《宋中兴志》:形法九十五家一百四部,二百六十八卷。
陈氏曰:自司马氏论九流,其後刘歆《七略》、班固《艺文志》皆著阴阳家,而天文、历谱、五行、卜筮、形法之属,别为《术数略》,其论“阴阳家者流,盖出於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拘者为之,则牵於禁忌,泥於小数。”至其论术数,则又以为羲、和、卜史之流。而所谓《司星子韦》三篇,不列於天文,而著之阴阳家之首。然则阴阳之与术数,似未有以大异也。不知当时何以别之,岂此论其理,彼具其术邪?今《志》所载二十一家之书皆不存,无所考究,而隋、唐以来子部遂阙阴阳一家。至董《藏书志》始以星占、五行书为阴阳类。今稍增损之,以时日、禄命、遁甲等备阴阳一家之阙,而其他术数各自为类。
按:陈氏之说固然矣,然时日、禄命、遁甲独非术数乎?其所谓“术数各自为类”者,曰卜筮,曰形法,然此二者,独不本於阴阳乎?盖班史《艺文志》阴阳家之後,又分五行、卜筮、形法,各自为类。今班《志》中五行、卜筮、形法之书虽不尽存,而後世尚能知其名义,独其所谓阴阳家二十一种之书,并无一存,而《隋史》遂不立阴阳门。盖隋、唐巳不能知其名义,故无由以後来所著之书续立此门矣。然《隋书》、《唐书》及《宋九朝史》,凡涉乎术数者,总以五行一门包之,殊欠分剔。独《中兴史志》乃用班《志》旧例,以五行、占卜、形法各自为门,今从之。
△右形法
※《周髀算经》二卷,《音义》一卷
陈氏曰:题赵君卿注,甄鸾重述,李淳风等注释。《周髀》者,盖天文书也。称周公受之商高,而以句股为术,故曰《周髀》。《唐志》有赵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