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司关》。
※郑锷《周礼解义》
《中兴艺文志》:《周礼》一经,说者仅一二家,又多舛或凿。淳熙中,锷为《解义》,详制度,明经旨,学者宗其书。
※《周礼纲目》八卷《摭说》一卷
陈氏曰:绍兴府教授括苍林椅奇卿撰,嘉定初上之朝。
※鹤山《周礼折衷》二卷
陈氏曰:枢密临邛魏了翁华父之门人税与权所录。条列经文,附以传注。鹤山或时有所发明,止於《天官》,馀未及。凡二卷。
※《礼记》二十卷《郑玄注》
晁氏曰:汉戴圣纂,郑康成注,即所谓小戴者也。此书乃孔子没後,七十子之徒所共录。《中庸》,孔作;《缁衣》,公孙尼子作;《王制》,汉文帝时博士作;河间献王集而上之。刘向校定二百五十篇。大戴既删,八十五篇;小戴又删,四十六篇。马融传其学,又附《月令》、《明堂义》,合四十九篇。
陈氏曰:汉儒辑录前记,固非一家之言,大抵驳而不纯,独《大学》、《中庸》为孔氏之正传,然初非专为礼作也。唐魏徵尝以《小戴礼》综汇不伦,更作《类礼》二十篇,盖有以也。
夹氵祭郑氏曰:戴圣为九江太守,行治多不法。何武为扬州刺史,圣惧,自免。後为博士,毁武於朝廷,武闻之,终不扬其恶。而圣子宾客为盗,系庐江,圣自以子必死。武平心决之,卒得不死。自是圣惭服,武每奏事至京师,圣未尝不造门谢恩。戴圣为礼家之宗,身为赃吏,而子为贼徒,可不监哉!学者当先其言而已矣。
《朱子语录》曰:《礼记》有说宗庙、朝廷,说得远後杂乱,不切於日用。若欲观《礼》,须将《礼记》节出切於日用常行者,如《玉藻》、《内则》、《曲礼》、《少仪》看。学《礼》,先看《仪礼》,《仪礼》无全书,其全皆是讲说。如《周礼》、《王制》是制度之书,《大学》、《中庸》是说理之书,《儒行》、《乐记》非圣人之书,乃战国贤士为之。有许顺之者说:人谓《礼记》是汉儒说,恐不然。汉儒最纯者莫如董仲舒,仲舒之文最纯者莫如《三策》,何尝有《礼记》中说话来?如《乐记》所谓“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仲舒如何说得到这里。想必古来流传,得此个文字如此。《礼记》有王肃注,煞好。太史公《乐书》载《乐记》全文,注家兼存得王、郑。如陆农师《礼象》、陈用之《礼书》亦该博,陈氏胜陆氏。如後世礼乐,全不足取,但诸儒仪礼,颇有好处,此不可废,当别类作一书。六朝人多精於此,必竟当时此学自专门名家,朝廷有礼事,便用此等人议之。郑康成是个好人,考礼名数,大有功。王肃议礼,必反郑玄。
※《礼记正义》七十卷
晁氏曰:唐孔颖达等贞观中奉诏撰。其序称:大小二戴,共氏而分门;王、郑两家,同经而异注。爰从晋宋,逮於周、隋,传礼业者,江左尤盛。其为义疏者甚多,唯皇甫侃、熊安生见於世,然皇甫为胜,今据以为本,其有不备,则以熊氏补焉。
《朱子语录》:问:“《礼记》古注外,无以加否?”答曰:“《郑注》自好。看《注》看《疏》,自可了。”
※《礼记外传》四卷
晁氏曰:唐成伯撰。《义例》两卷,五十篇;《名数》两卷,六十九篇。虽以《礼记》为目,通以《三礼》言之。刘明素序,张幼伦注。
※《唐月令》一卷
晁氏曰:唐明皇删定,李林甫等注。序谓吕氏定以孟春日在营室,不知气逐闰移,节随斗建,於是重有删定,俾林甫同陈希烈等八人为之解。国朝景初改从旧文,由是别行。
《宋三朝国史艺文志》:初,《礼记 月令篇第六》即《郑注》,唐明皇改黜旧文,附益时事,号《御删月令》,升为首篇,集贤院别为之注。厥後学者传之,而释文、义疏皆本《郑注》,遂有别注小疏者,词颇卑鄙。淳化初,判国子监李至请复行《郑注》,诏两制、三馆、秘阁集议,史馆修撰韩丕、张亻必、胡旦条陈唐本之失,请如至奏;馀皆请且如旧,以便宣读时令。大中祥符中,龙图阁待制孙又言其事,群论复以改作为难,遂罢。
※《石经礼记》二十卷
晁氏曰:伪蜀张绍文所书,不载年月,经文不阙唐讳,当是孟知祥僭位之後也。首之以《月令》,题云“御删定”,盖明皇也;“林甫等注”,盖李林甫也。其馀篇第仍旧。议者谓:“《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毋不敬,一言足以蔽之,故先儒以为首,孝明肆情变乱,甚无谓也。”
※明道《中庸解》一卷
晁氏曰:程颢撰。陈得之江涛,涛得之曾天隐,天隐得之傅才孺,云李丙所藏。
※杨中立《中庸解》一卷
晁氏曰:杨时撰。时载程正叔之言,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盖亦犹王氏之说也。
※晁以道《中庸解》一卷
晁氏曰:叔父詹事公撰。近世学者以中庸为二事,虽程正叔亦然,故说是书者,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