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者、俱革去。兵部题准、京营提督坐营、并府卫提督巡捕、及临时差遣官员、在外巡抚总兵、副参游击等官、照旧坐名请
敕。其兵备、海道抚治、捕盗、守备、备倭、领班、留守、管领达官、抚管夷人、及太僕寺管理马匹等官请
敕、不必坐定职名。新任官员、就彼交代接管具奏。
制敕房、及该部各置文簿一扇、查照登记。日后责任、与原载事体不同者、听奏换。二十六年、吏部题准、请
敕官员、惟提督京营边关马政少卿、管理寄养马匹少卿、点闸京营科道官、不坐名。餘俱坐名。今管理寄养马匹少卿仍坐名

内阁所掌
制敕、詔旨、誥命、册表、
宝文、
玉牒、讲章、碑额、及题奏揭帖等项、一应机密文书、各
王府敕符底簿、
制敕房书办。文官
誥敕、及番译
敕书、并四夷来文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等项、
誥敕房书办。各用中书舍人等官、於本院、或各该衙门带俸。遇有陞迁、仍旧供职。其有勘别用者、亦从吏部推举
凡记注
起居、及编纂章奏。万历三年、
内阁题准、倣
国初起居注官遗意、令
日讲官、日轮一员、专记注
起居、录
圣諭
詔敕册文等项。其诸司章奏、另选讲读并史官六员、专管编纂、以吏户礼兵刑工分六曹、每曹一员、常川在馆供事。
圣諭詔敕等项、令两房官、录送记注。其各曹章奏、六科奉
旨发抄到部、即全录送阁、转发编纂。月终、将记注编纂等稿、送
内阁公同各官、投匱封锁、年终、并入大匱、藏之东阁左右。每常朝、
御皇极门、即轮该日记注
起居、并编纂官、共四员、列於东班各科给事中之上若午朝、
御会极门、列於
御座西稍南。及遇
郊祀、
耕耤、
幸学、
大阅诸典礼、亦令侍班随从纪录

驾诣
郊坛或
巡狩、行幸、
亲征。
内阁官扈从、
制敕房官随行书办。遇有
敕旨、即时撰写

内阁收贮
御製文字、实录、
玉牒副本、古今书籍、及纸札笔墨等项。典籍等官收掌。嘉靖七年、令学士一员、编纂
御札

内阁拟撰各
王府册誥、及文官
誥敕、进稿毕、编类勘合。中书舍人领出书写、原稿缴纳。奏捷、并贺谢等致词。鸿臚寺领出宣念
凡两京乡试、及会试考试官。礼部奏行本院会试於大学士学士等官、乡试於春坊司经局官、及本院讲读修撰内、
内阁具名奏请
钦命。其会试同考试史官、於本院讲读官、及春坊司经局官内、与各衙门官相兼推选。收掌试卷、用
制敕房官一员
凡武举会试考试官。兵部奏行
内阁、於本院学士讲读修撰、及坊局官内、具名、奏请
钦命

殿试读卷官。
内阁於大学士学士等官内具名、从礼部奏请、至日、与各衙门该读卷官、详定试卷。次日同诣
文华殿、
内阁官、将第一甲三卷、以次进读、俟
御笔批定、出、将二甲三甲姓名、填写黄榜。又次日早、同诣
中极殿、
内阁官进至
御座前、以次拆卷将姓名籍贯
面奏。司礼监官、授
制敕房官填榜毕。开写传臚帖子。
内阁官一员、捧榜至
皇极殿、授礼部尚书。
制敕房官、将帖子授鸿臚寺官传臚。其受卷、弥封、掌卷官。从
内阁於本院、及春坊等官、并
制敕房官内推选、与各衙门官相兼执事
凡进士登科立石题名於国子监。从礼部奏请
钦命内阁大学士一员撰文
凡颁
詔。内阁官一员、捧
詔自
皇极殿左门入。至
中极殿、候
驾兴、捧出至
皇极殿、授于礼部尚书
凡朝鲜等国、颁
詔等差。学士等官充正使、从礼部奏请
钦点

东宫、及
亲王冠礼、
内阁官充宾赞。婚礼、充纳徵等使。从礼部奏请
钦命

册封
亲王、郡王、本院官、及坊局等官、充正副使、从礼部奏请
钦点。其祭告祈祷、或遣学士
凡兵部清理武官贴黄。奏请
命学士等官一员、同该部及都察院堂上官、於
闕右门清理、本院官专管撰述

圣节、冬至、正旦大朝贺。及颁
詔、进
实录等大礼。本院讲读编检等官四员、于
皇极殿宝座东、向西、与中书舍人对立侍班

东宫千秋节、及冬至、正旦朝贺。本院修撰等官二员、於
文华殿内、与春坊司经局官对立侍班

郊祀庆成等宴。本院学士侍坐殿内、在文官四品之上。正统三年、
内阁办事者、六品亦坐殿内、列学士之下。成化四年、令修撰等官、另列于
丹陛之东西稍北。其预
经筵者、与讲读官俱坐于中左门

圣驾幸国子监、听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