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妃、自镇国将军以下、其应得减半房价、每一百两者、减二十两。不及一百两者、减十两
○嘉靖二十二年题准、庶人房价、每名给银一百两。勘係家口繁重、不能同居者、方行处给。不许假以分析為名、节外奏讨
○万历十年、题定要例。
郡王初封、係
帝孙者、仪仗、房屋、冠服、坟价、俱照例全给。係
王孙者、惟坟价量给一半。其餘免给。若将军、中尉、郡县主君、房屋、冠服、坟价、一概免给

王府修理。成化十四年奏准、各处新封营建
王府以工完日為始、五十年之后、遇当修理、如有仪卫司、群牧所、并侍卫护卫千户军校者、令自具工力、不给价。果係人力俱乏、该府具奏行勘、给价自修
○嘉靖二十九年题准、各
王府以后府第、如有损坏、务遵典制、自行修理。不得輒称人力俱乏、及引给价例、妄行奏扰

王府承住。弘治元年奏准、
郡王、并镇国、辅国将军等长子、应出閤者、於本府择便房成婚。如无、开奏勘实、拨工料银一百两、送府、自於府侧修盖。各世长子承继前宅。其郡县等主、并仪宾终后、子女不许僣居。待有该府郡县主成婚者、与之
○嘉靖三十一年题准、
亲王、郡王、既有见在府第、世子长子、皆不得重给。或世长子殤故、次子改封、即承父府第、不给房价。又镇国等将军、中尉、各有给过房价、应令一子承住、以省再给。今后
亲郡王、嫡次庶长、请改封者、查有先给房价、行令扣禄还官。其镇国将军中尉之子、如第一子亡故、就将次子承住父宅。先给者、亦扣禄还官。每年终、各府长史司、教授等官、将查出应还官房屋间数、造册二本、一送本部、一送该布政司存照。遇有应给者、就将见在房屋给与

王府绝產。万历十年题准、
郡王故绝、所遗府第、屯厂庄田等项。教授等官、逐一查明、申呈抚按衙门、除嘉靖四十四年例前、官给府第、听管理奉祀者、承住安奉香火外。如有原出
亲王拨给者、仍留宫眷养赡、身终之后、復归
亲王。
郡王存日、有自置產业、量给三分之一、与管理奉祀者、為岁时祭祀之需。其餘皆留宫眷养赡。身终之后、听有司从公分给亲支。如无人管理奉祀者、其府第别產、听从宫眷、变卖养赡

王府违制。嘉靖二十九年、以
伊王府多设门楼三层、新筑重城、侵占官民房屋街道。奏准勘实、於典制有违、俱行拆毁


大明会典 营建二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八十二
【营建二】
【仪仗一】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製造
皇帝、
皇太子、
亲王、卤簿车驾等项仪仗、及修理者。除金银器皿、於
内府成造。其餘器仗、照数行下军器等局、委官督工计料、依式修造、完备、进赴
鑾驾房收贮供用
军器局造
戟    槊    节
角    锣    刀盾
弓箭   小鼓   杖鼓
扛鼓   金鉦   骨朵
夹槊   乐人大鼓
营缮所造
清道御杖 交椅坯  脚踏坯
马杌   头管   戏竹
龙笛   笛    板
鍼工局造
金鼓旗  白泽旗  令旗
红曲盖  紫方伞  红方伞
传教旛  告止旛  絳引旛
红团扇  青团扇  红方扇
红绣伞  红销金伞 仪鍠氅
戈氅   戟氅   信旛
幢    麾
宝源局造
香炉   香盒   交椅
脚踏   银盆   水罐
鞍轡局造
拂子   鞍笼   诞马锦韉
巾帽局造
立□   卧□   鐙杖
响节   仪刀   吾杖
班剑   幢竿   殳□


大驾卤簿 【洪武初定】

肃旗一面。黄质、上阔七尺二寸。下三尺二寸。黑肃字。硃漆攒竹竿、长八尺二寸。下有铁(矛赞)
靖旗一面。与肃旗制同、但用靖字
金鼓旗一对。黄质、连腰阔一丈二尺五寸。下七尺。红金鼓二字。硃漆攒竹竿、贴金木鎗头、通长一丈四尺九寸。内鎗头长一尺五寸八分。上饰红缨下有铁(矛赞)
金龙画角二十四枝。木质、黑漆戧金為饰。上节宝相花。中节缠身单龙云文。下节八宝双海马
鼓四十八面。木匡、加红油、冒以革。面径一尺七寸。匡画宝相花。面画双狮綵毬
金四面。以铜為之、径一尺七寸
金鉦四面。铜质、竹匡。用红綆繫鉦干匡。鉦径九寸五分
杖鼓四箇。木匡、细腰。匡两头、加黑漆戧金云龙丈。铁圈二、皆冒以革、附於匡、联以红绒綆、加铜龙头鉤子、以青绒匾絛悬之
笛四管。截竹為之。六窍、长一尺六寸
板四串。铁力木板各六、贯以青丝组、各长一尺一寸。上阔一寸九分、下阔二寸五分
白泽旗二面。一面、红质。上下并各边加黄襴赤火燄、间綵脚。傍竿加红腰。綵织白泽飞状、及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