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千牛卫瑞牛文。左右卫瑞马文。骁卫虎文。武卫鹰文。威卫豹文。领军卫白泽文。金吾卫辟邪文。监门卫狮子文。每正冬陈设。朝日着甲。会日着袍。
贞元三年三月。初赐节度观察使等新制时服。上曰。顷来赐衣。文彩不常。非制也。朕今思之。节度使文。以鹘衔绶带。取其武毅。以靖封内。观察使以鴈衔仪委。取其行列有序。冀人人有威仪也。
其年十一月九日。令常参官服衣绫袍。金玉带。至八年十一月三日。赐文武常参官大绫袍。
太和六年六月。敕三品已上。许服鹘衔瑞草。雁衔绶带。及对孔雀绫袍袄。四品五品。许服地黄交枝绫。六品已下常参官。许服小团窠绫。及无纹绫。隔织独织等充。除此色外。应有奇文异制袍袄绫等。并禁断。其中书门下省尚书省御史台及诸司三品官。并勒下后。许一月日改易。应诸司常参官。限敕下后两月日改易。除非常参官及供奉官。外州府四品已上官。许通服丝布。仍不得有花文。一切禁断。其花丝布及缭绫。除供御服外。委所在长史禁毁讫闻奏。其不可服丝布者。敕下后。限一月并须改易。
  辂车
武德初着令。天子銮辂五等。玉金象革木。以供服乘用之。属车十乘。指南车。记里鼓车。白鹭车。鸾旗车。辟恶车。皮轩车。安车。耕根车。四望车。羊车。
贞观元年十一月。始加豹尾车。黄钺车。通为十二乘也。以为仪仗之用。大驾行幸。则分前后。施于卤簿之内。若大陈设。则分左右。施于仪卫之中。高祖太宗。大礼则乘大辂。高宗不喜乘辂。每有大礼。则御辇。至则天以为常。元宗以辇不中礼。废而不用。旧制。辇有七。一曰大凤辇。二曰大芳辇。三曰仙游辇。四曰小轻辇。五曰芳亭辇。六曰大玉辇。七曰小玉辇。轝有三。一曰五色轝。二曰常平轝。其用如七辇之仪。三曰腰轝。则常御焉。
开元十一年冬。祀南郊。乘辂而往。礼毕。骑还。自是行幸郊祀。皆骑于仪卫之内。其五辂腰轝。陈于卤簿而已。
贞元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户部侍郎裴延龄。奉进止。修造法驾御辂排城等。
元和十年十月。上阅新作指南车记里车于麟德殿。
会昌六年十一月。太仆寺奏。请重修御辂鼓法驾等车二十四乘。并调马拖车一十三乘。
  乘车杂记
贞观十三年。上幸九成宫。时中郎将结社尔反。犯御营。马骑得踰长幕。宿卫官拒之。方败走。太宗乃遣造为漆盾。于三卫幕外。编以为城。于盾而彩画为兽头。咸外向。令马骑见之。不敢进。遂为永式。至显庆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有司奏。请造排车七百乘。拟车驾行幸。运载排城。上以为劳烦。乃令于旧顿筑墙为固。
显庆二年十月。左仆射于志宁奏。请驾行日。须三部张设。更造九十连帐。及三梁等。上曰。九十连帐。非惟营造费功。又大须车牛运辇。朕坐小帐。足以自安。行日止用两部帐幕。不须办三部。其殿中帐幕两部外。宜回与卫尉。无忌奏曰。陛下每事俭约。非惟不造大帐。又减一部。事多省约。弥彰圣德。抃舞称贺。
二年十一月诏。朕近寻殿中旧帐。宝钿鞍辔甚多。既非所须。徒烦贮掌。其殿中供奉。及妃嫔已下宝钿。并金装鞍辔鞯秋等。并宜令毁剔。各依仪式。须赐人者量留。
开元十五年七月。敕殿中鞍辔伞扇。及诸司杂物。须修理造作者。本司送至作所修理讫。自往请受。不得追匠就本司。其不可送作司者。给匠修理。其物应纳库藏。亦本司自送。
天宝元年正月敕。黄钺古来。以金为饰。金者。应五行之数。其黄钺宜改为金钺。副威武之义也。
七载正月二十八日。太常卿韦韬奏。御案褥床帐。望去紫用赤黄。制曰。可。十载七月。敕近改旗帜为赤黄。以符土德。其诸卫队仗绯色者。宜令所司。依内出黄色样。即造。其枪并用赤稠木。仍依本色。不须更染别色。长一丈四尺为限。其诸军职掌。有先用火焰绯幡处。宜各依一样。送付诸道。准此改换。先用赤色宜停。
  羃
武德初。袭齐隋旧制。妇人多着羃。虽发自戎夷。而全身障蔽。至永徽已后。皆用帷帽。拖裙到颈。即渐为浅露矣。龙朔三年。有敕禁断。初虽暂息。旋又仍旧。
咸亨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又敕下百官家口。咸预士流。至于衢路之间。岂可全无障蔽。比来多着帷帽。遂弃羃。曾不乘车。别坐檐子。递相仿效。寖成风俗。过为轻率。深失礼容。前者已令渐改。如闻犹未止息。理须禁断。自后不得更然。
  戟
景龙三年七月。皇后表请。妇人不因夫子而加邑号者。请见同任职事官。听子孙用荫。门施棨戟。制从之。
开元八年九月敕。庙社宫门。正一品。开府仪同三司。嗣王。郡王。上柱国柱国带职事二品已上。及京兆河南尹。大都督。大都护。开国及护军带职事三品。若下都督诸州门。其门戟幡有破坏。五年一易。百官门不在官易之限。薨者葬讫追纳。若子孙合给者。听准数留。不足更给。其以理去任。及改为四品官。非被贬责。并不合追收。元宗朝。卫尉卿张介然为河陇行军司马。因入奏上言曰。臣今三品。合立棨戟。臣河东人。若得本乡立之。百代荣盛。上曰。卿且将戟归故乡。朕更别给卿戟。列于京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