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练前营把总四员:充"威远"船船械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一员,正炮弁一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精练后营把总二员:充练勇学堂正炮弁-员,水手总头目一员。 督运中营把总三员:充"利运"船船械三副一员,三等管轮一员,正炮弁一员。 以上提标六员,大、二、三副共十八员,管轮共四十九员,弁目共二十六员。

经制外委四十三员。计: 中军中营外委四员:充"致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三员。 中军左营外委四员:充"济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三员。 中军右营外委四员:充"靖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三员。 左翼中营外委五员:充"镇远"船副巡查一员,副炮弁四员。 左翼左营外委四员:充"经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三员。 左翼右营外委一员,充"超勇"船副炮弁。 右翼中营外委三[五]员:充"定远"船副巡查一员,副炮弁四员。 右翼左营外委四员:充"来远"船巡查一员,副炮弁一[三] 员。 右翼右营外委一员,充"扬威"船副炮弁。 后军中营外委一员,充"镇中"船炮弁。 后军副中营外委一员,充"镇边"船炮弁。 后军左营外委一员,充"镇东"船炮弁。 后军右督外委一员,充"镇西"船炮弁。 后军前营外委一员,充"镇南"船炮弁。 后军历营外委一员,充"镇北"船炮弃。 精练左营外委一员,充"康济"船副炮弁。 精练右营外委一员,充"敏捷"船炮弁。 精练前营外委一员,充"威远"船副炮弁。 精练后营外委一员,充练勇学堂副炮弁。 督运中营外委一委t员],充"利运"船副炮弁。 以上弁目共四十三员。

总共战船九艘("镇远"、"定远"、"致远'、"济远'、"靖远"、 "经远"、"来远"、 "超勇"、 "扬威"),炮船六艘("镇中"、"镇边"、 "镇东"、"镇西"、"镇南"、"镇北"),鱼雷艇六艘,练船三艘("威远"、"康济"、"敏捷"),运船一艘("利运")。 共设提督一员,总兵二员,副将五员,参将四员,游击九员,都司二十七员,守备六十员,千总六十五员,把总九十九员,经制外委四十三员。

附:船上差缺 一等文案兼支应委官:提标二员。 二等文案兼支应委官四员。计提督二员,左翼中营,右翼中营各一员。 三等文案兼支应委官二十员。计:中军中、左、右三营,左翼中、左、右三营,右翼中、左、右三营,营各一员;后军左、右、前、后、中、副中六营,营各一员;精练左、右、前、后四营,营各一员;督运中营-员。 总医官。 一等医官。 二等医官二员。计:左翼中营、右翼中营各一员。 三等医官十八员。计:中军中、左、右三营,左翼左、右二营,右翼左、右二营,营各一员;后军左、右、前、后、中、副中六营,营各-员;精练左、右、前、后四营,营各一员;督运中营一员。


 北洋海军章程第三
升擢 战官升擢 艺宫升擢 弁目升擢 查英国海军,官员分为三途:一曰战官。由水师学堂学生出身,能充各船管带及大、二、三副职事,其才艺兼备,博览天算、地舆、枪炮、鱼雷、水雷、帆缆、汽机诸学,而精于战守机宜者也。二曰艺官。由管轮学堂学生出身,能充各船管轮官,专司汽机者也。三曰弁目,由练勇水手出身,可充各船炮弁、水手总头目等,专司枪炮、帆绳者也。备归各途,论资升转,界限极严,不相搀越。而战官之升转也,又须核其实缺、资俸分为三等:凡在铁甲快船、鱼雷艇当差者,其所历岁月为外海战船之资俸,在守口、练、运各船当差者,为外海常船之资俸;在内河驾驶各船或充当船坞、学堂、机器局等差者,为内河之资俸。内河资俸二年,只准抵外海资俸一年;然可抵常船资俸,不可抵战船资俸,所以练将材也。三品以上官员俸满应升而无缺可升,必致上下壅滞,后来材俊,登进无路,是应广其升途,准升他省员缺, 并准保举升阶,开缺候补,另派别差,薄予宫俸,所以储将材也。西国水师章程,按年推升,无缺即予升俸,原为储备人才。中国势难仿办。然水师章程此为要着,今参酌情形,特订战官、艺官、弁目三途升擢于左: 战官升探例: 凡海军学生出身,在堂学习四年期满,考列优等,选上练船学习一年,考验中式,请咨部以把总候补。再逾一年,考验中式,送回水师学堂学习六个月,枪炮练船学习三个月,如列一等,保以千总候补;其次等仍为候补把总加尽先字样。俱随时由北洋大臣咨部给奖,不归三年校阅保举之案。 凡千总、把总缺出,在候补千、把总内,按班拔补。 凡守备缺出,在实缺千总、候补守备两项人员内挑补。 凡都司缺出,在实缺守备内已历外海战船俸三年者,拣选奏补。如无人,以历过外海常船俸三年者,拣选奏补。如外海常船俸不足三年,准以内河俸折半作抵。 凡游击缺出,在实缺都司内,择其历外海战船俸已满三年者, 拣选奏补。如外海战船俸不足三年,不准以外海常船俸、内河俸作抵。 凡参将缺出,在实缺游击内,择其历外海战船俸或外海常船俸已满三年者,拣选奏补。仍先尽战船俸满人员。 凡副将缺出,在实缺参将内,择其历外海战船俸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