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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用棺闷死骂官殴差之人(2245) 知县杖毙挟制殴差之抗粮人(2245) 知县因公杖毙地保止应议处(2245)
赦前断罪不当赦前殴伤赦后自尽止免伤罪(2246)
妇人犯罪凌迟女犯病故?尸免其枭示(2247) 凌迟妇女怀孕咨部展限(2247)
凌迟改斩妇女产后百日行刑(2248)
断罪不当秋审处决重囚行刑斩绞错误(2248) 由轻改重之案自应驳令另拟(2250)
擅造作都司修船费用兵粮完赃开复(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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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作不如法堤工办理不善致合龙后复开(2251)
织造违禁龙凤文缎匹僭用龙文被官索诈烧毁神主(2251)
盗决河防欲图淤地故决河防淹没田禾(2252) 救护民埝急迫抢用官厂料物(2252) 奸徒聚众强挖官堤漂没田庐(2253) 盗挖私堤决口过水淹没秋禾(2255)
失时不修堤防挑挖河工村众懈弛缴价不挑(2256)
侵占街道修理铺房砌墙侵及学宫围墙(2257)
刑案汇览三编(四)
续增刑案汇览总目(1)
新增刑案汇览总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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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说明中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文明古国之一。每每提起中国丰富的文化史料人们总会用“汗牛充栋”、“浩如烟海”之类的话语来形容。然而相比较而言关于法律案例类的史料典籍却显得凤毛麟角而且现存的相关史书中收录的案例也多半出自于民间传说、野史记载编辑重点多半注重突出案情的诡怪陆离、法官侦破断案技术之高超卓绝。这些生动的案例汇编为我们了解古代司法状况提供了一个不可多得的视角。但是历史的发展是立体的、多侧面的还原历史面貌的必然途径是必须依赖和建立在最为科学、真实、准确的史料基础之上在这一点上官方史料所起的作用无疑是野史、传说所无可替代的。有清以前古代官方司法档案都未保存下来从此意义上讲作为中国古代篇幅最大、涉及范围最广、分类最为详细的案例编纂类图书由任职刑部两代老吏历时数十年精心编纂而成的《刑案汇览三编》所具备的史料价值是弥足珍贵的。《刑案汇览三编》含《刑案汇览》及《续增刑案汇览》、《新增刑案汇览》三种。其中《刑案汇览》六十卷《续增刑案汇览》十六卷编辑者皆系祝庆祺、鲍书芸收录1736年(乾隆元年)至1834年(道光十四年)的案例约5600余件《新增刑案汇览》十六卷编辑者潘文舫、徐谏荃收录1842
年(道光二十二年)至1885年(光绪十一年)的案例约300
余件。合计共收录案例7600余件。《刑案汇览》自其问世以后便一直成为古今中外法学家1
研究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资料。近代著名法学家沈家本称赞该书的价值说:“《汇览》一书固所以寻绎前人之成说以为要归参考旧日之案情以为依据者也。”美国著名汉学家布迪、莫里斯称《刑案汇览》为“所有中文案例汇编中篇幅最大、内容也最为精良”的作品并从中精心选出190个案例译成英文二人据此著成的《中华帝国的法律》一书成为国外学者研究中国古代法律的重要杰作。为了进一步服务于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整理和普及优秀的典籍著作此次我社特出版简体横排本《刑案汇览三编》以飨读者。由于此次出版着重突出典型性与趣味性的双重原则更由于我们掌握的版本有限各编中的“赦款章程”及少数不涉及具体案例的条款此次出版做了适量删节祈望读者谅解。本书的标点者为史春风、杨剑利、王丽娟、张小也、陈晋文、王玲。本书适用于各大中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司法机构和相关研究机构及广大法律爱好者。北京古籍出版社二??三年八月2
序张晋藩林乾谈及清代成文法的编纂及各项法律制度的完型不能不说到乾隆朝所取得的成就。《清史稿?刑法志》称“高宗运际昌明一代法制多所裁定”就是对这种成就的肯定。乾隆五年正值而立之年的弘历颁行了由他亲自厘定的《大清律例》从而为清初以来近百年的修律活动画上了句号。这部“一定不易之成法”(薛允升《读例存疑》“总论”)既是中国传统法典中最完备的集大成者又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部刑法典。18年后《大清会典》及其《则例》颁行又为清代也为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立法树立了那个时代无法攀越的新高度。然而18
世纪的中国在盛世光环的笼罩下又是盛极转衰的重要转折时期。人口的压力城市手工业者的集体罢工———“叫歇”、数万十数万矿冶“佣工”的罢采;抗粮抗税抗官案的此伏彼起以及下层社会的秘密结社民间宗教的渗透;统治阵营中普遍蔓延的官商合流、金钱万能、商品拜物教以及由此而加剧的吏治腐败;裹挟欧风西雨的传教士的登陆中土让统治者大感头痛的商欠案以及中外法律的冲突的长现等等都在乾隆时代凸显出来。在时代的激荡中弘历没有听任法律处于无所作为的尴尬地位他要让权力这个万能的附庸发挥无所不在的力量。他也1
没有固守儒家传统的“法约刑简”理念而是着意发挥这个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工具的作用。最基本的对策就是增加例文。所谓“以万变不齐之情欲御以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