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中书省议准:“蒙古人除犯死罪,监房收禁,不得一面拷掠外,据真奸、真盗之犯,达鲁火赤与众官人一同讯问得实,去犯人系腰合钵散收,其余杂犯轻罪依理对证,不得一面捉拿监收。”

  三十年,敕:“管民官、奥鲁官、运司并投下相关公事,管民官与各管官司约会,一同鞫问,如行移三次不到,止从管民官依理归结。情重者,申刑部断之。”

  大德五年,敕军士系人奸盗者,令军民官同鞫。中统二年,凤翔府龙华寺僧超道谋作乱,遇赦,没其财羁管,京兆僧司同谋苏德全从军自效。

  大德六年,诏自今僧官、僧人犯罪,御史台与内外宣政院同鞫。宣政院徇情不公者,听御史台治之。

  七年,奉使宣抚耶律希尚、刘赓言:“平阳僧察力微犯法非一,有司惮其豪强,不敢诘间,闻臣等至,潜逃京师。”中书省臣言,宜捕送其所,令省、台、宣政院遣官杂治。从之。

  八年,诏:“凡僧奸盗杀人者,听有司专决。”

  延祐六年,敕:“畏兀儿哈迷里人自行相犯,委付头目讯断,若与百姓相争,委头目与有司官同鞫。”

  七年,敕:“回回诸色人等,结绝不得者,归有司官讯断。”

  赦令,历代所同。独以修佛事而释重囚,则惟蒙古有之。

  元贞元年,用帝师奏,释大辟三人,杖以下四十七人。二年,释罪囚二十人。

  六年四月己丑朔,释重囚三十八,人给钞一锭。庚辰,释重囚疑重者。七年,中书右丞答敕罕言:“僧人修佛事毕,必释重囚,有杀人及妻妾杀夫者皆指名释之。生者苟免,死者古冤。于福何有?”帝嘉纳之,然九年仍释上都囚三人,不能尽用其言。

  十一年,武宗即位,帝师奏释大辟囚三十人,杖以下百人。

  至大二年,以皇太后有疾,释大辟囚百人。

  皇庆三年,以作佛事,释囚徒二十九人。

  延祐元年,释流以下罪囚。三月,以僧人作佛事,择释狱囚,命中书省审察。六年,以天庆节,择重囚一人。七月,皇姊大长公主祥哥刺吉作佛事,释全宁府重囚二十七人。敕按问全宁有司官,阿从不法,仍追囚还狱,命分简奴儿干及流囚罪稍轻者屯田肇州。是年,以作佛事,释大辟囚七人,流以下六人。

  英宗即位,拜住以受尊号,请释狱囚,不允。至治二年,西僧灌顶,疾请释罪囚,帝曰:“释囚祈福,岂为师惜,朕思恶人屡赦,反害善人,何福之有?”不允。西僧为奸利,假祈福之说以释重囚,元之秕政也,独英宗能斥之,然亦连为故事。

  三年,敕都功侮使阔儿鲁至京师,释大辟囚三十一人,杖五十七以上六十九人。

  泰定元年,释笞罪以为两宫祈福。三年,以帝师修佛事,释重囚三人。

  至顺二年,作佛事,释在京囚死罪者十人,杖罪四十七人,三年,以作佛事,释御史台所囚定兴刘县尹及刑部囚二十六人。

卷一百四 列传第一
  ○后妃

  烈祖宣懿皇后 太祖光献翼圣皇后(忽鲁浑皇后以下附) 太祖忽兰皇后(古儿八速皇后以下附) 太祖也遂皇后(察合皇后以下附) 太祖也速干皇后(合答安皇后以下附)太祖完颜皇后 太宗孛刺合真皇后(昂灰二皇后以下附)太宗昭慈皇后 定宗钦淑皇后 拖雷妃显懿庄圣皇后 宪宗贞节皇后(也速儿皇后以下附) 世祖帖古伦皇后 世祖昭睿顺圣皇后(喃必皇后以下附) 真金太子姐徽仁裕圣皇后 成宗贞慈静懿皇后 成宗卜鲁罕皇后(忽帖泥皇后) 答刺麻八刺元妃昭献元圣皇后 武宗宣慈惠圣皇后(速哥失理皇后以下附) 武宗仁献章圣皇后 武宗文献昭圣皇后 武宗伯忽笃皇后 仁宗庄懿慈圣皇后(答里麻失里皇后) 英宗庄静懿圣皇后(牙八忽都鲁皇后以下附) 甘刺麻元姐宣懿淑圣皇后 泰定帝八不罕皇后(亦怜真皇后以下附) 明宗八不沙皇后 明宗真裕徽圣皇后(按出罕皇后以下附) 文宗不答失里皇后 宁宗答里忒迷失皇后 惠宗答纳失里皇后 惠宗伯颜忽都皇后 惠宗完者忽都皇后(木纳失里皇后以下附) 附诸公主

  蒙古因突厥、回鹘旧俗,汗之妻曰可敦,贵妾亦曰可敦,以中国文字译之,皆称皇后。其庶妾则称妃子。终元之世,后宫位号只皇后、妃子二等。世祖至元十年,以魏初建议,授察必皇后册宝,用汉礼册。皇后自此始,是为正宫皇后。其余虽称皇后,无册封之礼焉。今博采前闻,为《后妃传》。其母以子贵,为皇太后者,并列于篇。

  烈祖宣懿皇后斡勒忽讷氏,讳诃额伦。

  先为蔑儿乞部人也客赤列都所娶。也客赤列都御后行至斡难河,烈祖出猎见后美,与族人捏坤太石、答里斡赤斤共劫之。后使也客赤列都策马疾走,烈祖追不及,以后归,遂纳焉。生四子,为太祖及合撒儿、哈准、斡赤斤,一女,为帖木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