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有没常气小余,凡常气小余在没限已上者,为有没之气。

  六十乘之,用减四十四万三千七百七十一,余满六千三百七十一而一为日,不满为余。命日起其气初日辰,算外,即为气内没日辰。

  求灭日:置有灭经朔小余,凡经朔小余不满朔虚分者,为有灭之朔。

  三十乘之,满朔虚分而一为日,不满为余。命日起其月经朔日辰,算外,即为月内灭日辰。

  步发敛

  候策:五、余五百三十、秒五十五。

  卦策:六、余六百三十七、秒六。

  土王策:三、余三百一十八、秒三十三。

  岁闰:七万九千二百九十。

  月闰:六千六百七半。

  闰限:二十万八千六百七十半。

  辰法:一千二百一十五。

  半辰法:六百七半。

  刻法:七百二十九。

  秒法:六十。

  求七十二候:各置中节大、小余命之,为初候;以候策加之为次候;又加之为末候。各命己卯,算外,即得所求日辰。

  求六十四卦:各置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公卦用事日;以卦策加之,得辟卦用事日;又加之,得诸侯内卦用事日;以土王策加之,得十有二节之初诸侯外卦用事日;又加之,得大夫卦用事日;复以卦策加之,得卿卦用事日。各命己卯,算外,即得所求日辰。

  求五行用事:各因四立之节大、小余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减四季中气大、小余,即其季土始用事之日。各命己卯,算外,即得所求日辰。

  七十二候及卦目与前历同。

  求中气去经朔:置天正闰余,以月闰累加之,满日法为闰日,不满为余,即其月中气去经朔日算。因求卦候者,各以卦、候策依次累加减之,中气前减,中气后加。

  各得其月卦、候去经朔日算。

  求发敛加时:置所求小余,倍之,如辰法而一为辰数,不满,五因之,如刻法而一为刻,不尽为分。命辰数起子正,算外,即各得加时所在辰、刻及分。如半辰数,即命起子初。

  步日躔

  周天分:二亿一千三百一万八千一十七。

  岁差:七千九百三十七。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约分二十五、秒七十二。

  象限:九十一、约分三十一、秒九。

  乘法:一百一十九。

  除法:一千八百一十一。

  秒法:一百。

  求每日盈缩分先后数:置所求盈缩分,以乘法乘之,如除法而一,为其气中平率;与后气中平率相减,为合差;半合差,加减其气中平率,为初、末泛率。至后加为初、减为末,分后减为初、加为末。

  又以乘法乘合差,如除法而一,为日差;半日差,加减初、末泛率,为初、末定率。至后减初加末,分后加初减末。以日差累加减其气初定率,为每日盈缩分;至后减,分后加。

  各以每日盈缩分加减气下先后数。冬至后,积盈为先,在缩减之;夏至后,积缩为后,在盈减之。其分、至前一气,无后气相减,皆因前气合差为其气合差。余依前术,求朏朒仿此。

  求经朔弦望入气:置天正闰日及余,如气策以下者,以减气策,为入大雪气;以上者去之,余以减气策,为入小雪气:即天正十一月经朔入气日及余。求弦、望及后朔入气,以弦策累加之,满气策去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入气日及余。

  求经朔弦望入气朏朒定数:各以所入气小余乘其日损益率,如日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日下朏朒积,各为定数。

  赤道宿度

  斗:二十五

  牛:七少

  女:十一少

  虚:九少秒七十二

  危:十五半

  室:十七

  壁:八太。

  北方七宿九十四度秒七十二

  。

  奎:十六半

  娄:十二

  胃:十五

  昴:十一少

  毕:十七少。

  觜:半。

  参:十半。

  西方七宿八十三度。

  井:三十三少

  鬼:二半

  柳:十三太。

  星:六太

  张:十七少

  翼:十八太

  轸:十七

  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

  角:十二

  亢:九少

  氐:十六

  房:五太

  心:六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