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七 郭林宗与陈留盛仲明书曰:「足下诸人,为时栋梁。」──文选卷四七袁彦伯三国名臣序赞注
  韩卓传
 一五八 韩卓字子助,陈留人。腊日〔一〕,奴窃食祭其先人,卓义其心,即日免之〔二〕。(姚。汪。黄)──类聚卷五 ○ 范书符融传注 白帖卷四 御览卷三三 又卷五二六

〔一〕 说文卷四曰:「腊,冬至后三戌,腊祭百神。」汉代以十二月冬至后第三个戌日祭神祭祖,称其为腊日。腊亦作「」。
〔二〕 汪文台曰:「免,从良也。」即释奴为平民。
  皇甫嵩传
 一五九 皇甫嵩字义〔真〕〔一〕,安定朝那人〔二〕。善用兵,饮食舍止,必先将士,然后乃安。兵曹有受赂者,嵩曰:「公素廉清,必资用乏。」乃出钱赐之。吏羞惭而自杀。由是众皆乐为致死。(
汪。黄)──御览卷四九一 ○ 又卷六四一
〔一〕 据御览卷六四一补。
〔二〕 「那」二引皆误作「」,径正。
  朱隽传
 一六○ 朱隽击黄巾贼赵弘于南阳,斩之。贼复以韩忠为帅。隽兵力少,不能急攻,乃先起土山以临之,因伪修攻具,曜兵于西南。隽身自披甲,将精卒乘其东北,遂得入城,忠乞降。(汪。黄)──御览卷三三六

  董卓传
 一六一 隽年二十五〔一〕,其督战訾宝负其尸而瘗之。(姚。汪。黄)──范书董卓传注
〔一〕 隽,沮隽,射声校尉。时护送献帝东归洛阳,于弘农东涧,为李傕所杀。
  刘虞传
 一六二 太尉刘虞让位于羊续〔一〕。(姚。汪。黄)──类聚卷四六 ○ 御览卷二○七
〔一〕 此条仅引类聚之首句,余文与羊续传略同。详见续传及注。
  袁绍传
 一六三 绍,司空逢之孽子,出后伯父成〔一〕。(姚。汪。黄) ──范书袁绍传注
〔一〕 范书本传曰:「父成,五官中郎将。」三国志本传裴注曰:「英雄记曰:绍生而父死,二公爱之。幼使为郎,弱冠除濮阳长,有清名。遭母丧,服竟,又追行父服,凡在冢庐六年。臣松之案:魏书云『绍,逢之庶子,出后伯父成』。如此记所言,则似实成所生。夫人追服所生,礼无其文,况于所后而可以行之!二书未详孰是。」洪亮吉曰:「案魏书并云术异母弟。观术与公孙瓒书,言绍非袁氏子,则孽子之言或信然 鸶英雄记,绍生而父死,后追行父服。范史亦载幼孤追服之事。今考逢以灵帝光和二年罢司空,复为执金吾而卒。绍中平三年,已为佐军校尉,相距不过九年。且前又历官郎令,复遭母忧与追服父服六年,后更历侍御史、虎贲中郎将而为校尉,则逢卒时,绍久已逾成人,安得云幼孤与生而父死之说乎?绍断非逢子可知。魏书『为术异母兄弟』,亦无所征,当以陈、范两书为是。裴松之注陈志,于绍为逢子,犹置疑词,盖亦不深考也。」洪说是。

  陈弇传
 一六四 陈弇字叔明,陈留人。学尚书,躬自耕种,常有黄雀飞来,随弇翱翔。(汪。黄)──御览卷九二二 ○ 类聚卷九二 龙筋凤髓判卷四
  范丹传
 一六五 范丹字史云,外黄人,为县吏。年十八,弃衣物道边,家以为死,遂西入关学。为莱芜长,去官,于市卖卜,妻纺绩以自给。辟公府,步行无〔车〕〔一〕,被囊自随。常使儿捃麦,得五斛。乡人〔尹台〕遗之一斛〔二〕,嘱儿曰:「莫令尊君知。」儿归,不敢不道。丹即令并送六斛,言麦已杂,遂不取〔三〕。丹弟子恺见丹藩不完,载柴将藩之。时丹适行,还怒,敕子拔柴载还之。闾里歌之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自以性急,每为吏,常佩苇〔四〕。(姚。汪。黄)──御览卷四二五 ○ 又卷二六七 又卷七○七 又卷八三八又卷五一二 范书范丹传注

〔一〕 据御览卷二六七补。
〔二〕 据御览卷八三八补。又传注亦然,而「乡人」作「邻人」。
〔三〕 范书本传注作「遂誓不敢受」。
〔四〕 此条,姚辑引同传注,黄辑则一一分引之,却脱传注。汪辑则合而引之。合引实始自明陈耀文,见天中记卷二七,文字稍异。今亦从之。
  公沙穆传
 一六六 公沙穆有六子,时人号曰:「公沙六龙,天下无双。」(
汪。黄。俊)──御览卷四九五
  蔡顺传
 一六七 蔡顺母生时畏雷。母死之后,有雷,顺走至墓侧,曰「顺在此」。太守韩崇恒差车,每雷,顺乃乘至冢所。──书钞卷一三九
  隗相传
 一六八 隗相养母至孝,母喜饮江流,相常隆冬取水,后一朝横石浮江,无有(南)〔难〕涉〔一〕,由是显名〔二〕。(姚。汪。黄)── 书钞卷一六○
〔一〕 据诸辑引文改。
〔二〕 姚、黄不详所出,汪曰出白帖,误。
  罗威传
 一六九 罗威母年七十,天寒,常以身温席,而后授其处。(姚。汪。黄)──初学记卷一七
  西域传
 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