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济南、济北,皆许诺,而曰「城阳景王有义,攻诸吕,勿与,事定分之耳」。〔二〕
〔一〕集解文颖曰:「王之太后也。」
〔二〕集解徐广曰:「尔时城阳恭王喜,景王之子。」
诸侯既新削罚,振恐,多怨晁错。及削吴会稽、豫章郡书至,则吴王先起兵,胶西正月丙午诛汉吏二千石以下,胶东、菑川、济南、楚、赵亦然,遂发兵西。齐王后悔,饮药自杀,畔约。济北王城坏未完,其郎中令劫守其王,不得发兵。胶西为渠率,胶东、菑川、济南共攻围临菑。赵王遂亦反,阴使匈奴与连兵。
七国之发也,吴王悉其士卒,下令国中曰:「寡人年六十二〔一〕,身自将。少子年十四,亦为士卒先。诸年上与寡人比,下与少子等者,皆发。」发二十余万人。南使闽越、东越,东越亦发兵从。
〔一〕集解徐广曰:「吴王封吴四十二年矣。」
孝景帝三年正月甲子,初起兵于广陵。〔一〕西涉淮,因并楚兵。发使遗诸侯书曰:「吴王刘濞敬问胶西王、胶东王、菑川王、济南王、赵王、楚王、淮南王、衡山王、庐江王、故长沙王子:〔二〕幸教寡人!以汉有贼臣,无功天下,侵夺诸侯地,使吏劾系讯治,以僇辱之为故,〔三〕不以诸侯人君礼遇刘氏骨肉,绝先帝功臣,进任奸宄,诖乱天下,〔四〕欲危社稷。陛下多病志失,不能省察。欲举兵诛之,谨闻教。敝国虽狭,地方三千里;人虽少,精兵可具五十万。寡人素事南越三十余年,其王君皆不辞分其卒以随寡人,又可得三十余万。寡人虽不肖,愿以身从诸王。越直〔五〕长沙者,〔六〕因王子定长沙以北,〔七〕西走蜀、汉中。〔八〕告越、〔九〕楚王、淮南三王,与寡人西面;〔一0〕齐诸王与赵王定河闲、河内,或入临晋关,〔一一〕或与寡人会雒阳;燕王、赵王固与胡王有约,燕王北定代、云中,抟胡众〔一二〕入萧关,〔一三〕走长安,匡正天子,以安高庙。愿王勉之。楚元王子、淮南三王或不沐洗十余年,怨入骨髓,欲一有所出之久矣,寡人未得诸王之意,未敢听。今诸王苟能存亡继绝,振弱伐暴,以安刘氏,社稷之所愿也。敝国虽贫,寡人节衣食之用,积金钱,修兵革,聚谷食,夜以继日,三十余年矣。凡为此,愿诸王勉用之。能斩捕大将者,赐金五千斤,封万户;列将,三千斤,封五千户;裨将,二千斤,封二千户;二千石,千斤,封千户;千石,五百斤,封五百户:皆为列侯。其以军若城邑降者,卒万人,邑万户,如得大将;人户五千,如得列将;人户三千,如得裨将;人户千,如得二千石;其小吏皆以差次受爵金。佗封赐皆倍军法〔一四〕。其有故爵邑者,更益勿因。愿诸王明以令士大夫,弗敢欺也。寡人金钱在天下者往往而有,非必取于吴,诸王日夜用之弗能尽。有当赐者告寡人,寡人且往遗之。敬以闻。」
〔一〕集解徐广曰:「荆王刘贾都吴,吴王移广陵也。」
〔二〕集解徐广曰:「吴芮之玄孙靖王着,以文帝七年卒,无嗣,国除。」骃案:如淳曰「吴芮后四世无子,国除。庶子二人为列侯,不得嗣王,志将不满,故诱与之反也」。
〔三〕集解汉书音义曰:「故,事也。」正义按:专以僇辱诸侯为事。
〔四〕正义诖音挂。
〔五〕集解音值。
〔六〕索隐服虔云:「直音值。谓其境相接也。」
〔七〕集解如淳曰;「南越直长沙者,因王子定也。」索隐案:谓南越之地与长沙地相接。值者,因长沙王子以定长沙以北也。
〔八〕正义走音奏,向也。王子,长沙王子也。南越之地对长沙之南者,其民因王子卒而镇定长沙以北,西向蜀及汉中,咸委王子定矣。
〔九〕集解如淳曰:「告东越使定之。」
〔一0〕正义越,东越也。又告东越、楚、淮南三王,与吴王共西面击之。三王谓淮南、衡山、庐江也。
〔一一〕正义今蒲津关。
〔一二〕索隐抟音专。专谓专统领胡兵也。
〔一三〕正义今名陇山关,在原州平凉县界。
〔一四〕集解服虔曰:「封赐倍汉之常法。」
七国反书闻天子,天子乃遣太尉条侯周亚夫将三十六将军,往击吴楚;遣曲周侯郦寄击赵;将军栾布击齐;大将军窦婴屯荥阳,监齐赵兵。
吴楚反书闻,兵未发,窦婴未行,言故吴相袁盎。盎时家居,诏召入见。上方与晁错调兵?军食,上问袁盎曰:「君尝为吴相,知吴臣田禄伯为人乎?今吴楚反,于公何如?」对曰:「不足忧也,今破矣。」上曰:「吴王即山铸钱,煮海水为盐,诱天下豪桀,白头举事。若此,其计不百全,岂发乎?何以言其无能为也?」袁盎对曰:「
吴有铜盐利则有之,安得豪桀而诱之!诚令吴得豪桀,亦且辅王为义,不反矣。吴所诱皆无赖子弟,亡命铸钱奸人,故相率以反。」晁错曰:「袁盎策之善。」上问曰:「计安出?」盎对曰:「愿屏左右。」上屏人,独错在。盎曰:「臣所言,人臣不得知也。」乃屏错。错趋避东厢,恨甚。上卒问盎,盎对曰:「吴楚相遗书,曰『高帝王子弟各有分地,今贼臣晁错擅适过诸侯,〔一〕削夺之地』。故以反为名,西共诛晁错,复故地而罢。方今计独斩晁错,发使赦吴楚七国,复其故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