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顾谓尚席取櫡。〔二〕景帝视而笑曰:「此不足君所乎?」〔三〕条侯免冠谢。上起,条侯因趋出。景帝以目送之,曰:「此怏怏者非少主臣也!」
〔一〕集解韦昭曰:「胾,大脔也。音侧吏反。」索隐脔音李转反。谓肉脔也。
〔二〕集解应劭曰:「尚席,主席者。」索隐顾氏按舆服杂事云「六尚,尚席,掌武帐帷幔也」。櫡音?。汉书作「箸」。箸者,食所用也。留侯云「借前箸以筹之」。礼曰「羹之有菜者用梜」。梜亦箸之类,故郑玄云「今人谓箸为梜」是也。
〔三〕集解孟康曰:「设胾无?者,此非不足满于君所乎?嫌恨之。」如淳曰:「非故不足君之餐具也,偶失之。」索隐言不设箸者,此盖非我意,于君有不足乎?故如淳云「非故不足君之餐具,偶失之耳」。盖当然也,所以帝视而笑也。若本不为足,当别有辞,未必为之笑也。孟康、晋灼虽探古人之情,亦未必能得其实。顾氏亦同孟氏之说,又引魏武赐荀彧虚器,各记异说也。
居无何,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一〕甲楯五百被〔二〕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予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三〕怒而上变告子,事连污条侯。〔四〕书既闻上,上下吏。吏簿责条侯,〔五〕条侯不对。景帝骂之曰:「吾不用也。」〔六〕召诣廷尉。〔七〕廷尉责曰:「君侯欲反邪?」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邪?」吏曰:「君侯纵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条侯,条侯欲自杀,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国除。
〔一〕集解徐广曰:「一作『西』。」索隐工官即尚方之工,所作物属尚方,故云工官尚方。
〔二〕集解徐广曰:「音披。」骃案:如淳曰「工官,官名也」。张晏曰「被,具也。五百具甲楯」。
〔三〕索隐县官谓天子也。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夏(家)〔官〕王畿内县即国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县官也。
〔四〕索隐污音乌故反。
〔五〕集解如淳曰:「簿问责其情。」
〔六〕集解孟康曰:「不用汝对,欲杀之也。」如淳曰:「恐狱吏畏其复用事,不敢折辱。」索隐孟康、如淳已备两解,大颜以孟说为得。而姚察又别一解,云「帝责此吏不得亚夫直辞,以为不足任用,故召亚夫别诣廷尉,使责问」。
〔七〕正义景帝见条侯不对簿,因责骂之曰:「吾不任用汝也。」故召诣廷尉,使重推劾耳。余说皆非也。
绝一岁,景帝乃更封绛侯勃他子坚为平曲侯,续绛侯后。十九年卒,谥为共侯。子建德代侯,十三年,为太子太傅。坐酎金不善,元鼎五年,有罪,国除。〔一〕
〔一〕集解徐广曰:「诸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皆在元鼎五年,但此辞句如有颠倒。」索隐既云「坐酎金不善」,复云「元鼎五年有罪国除」,似重有罪,故云颠倒。而汉书云「为太子太傅,坐酎金免官。后有罪,国除」,其文又错也。按:表坐免官,至元鼎五年坐酎金又失侯,所以二史记之各有不同也。
条侯果饿死。死后,景帝乃封王信为盖侯。
太史公曰:绛侯周勃始为布衣时,鄙朴人也,才能不过凡庸。及从高祖定天下,在将相位,诸吕欲作乱,勃匡国家难,复之乎正。虽伊尹、周公,何以加哉!亚夫之用兵,持威重,执坚刃,穰苴曷有加焉!足己而不学,〔一〕守节不逊,〔二〕终以穷困。悲夫!
〔一〕索隐亚夫自以己之智谋足,而〔不〕虚己(不)学古人,所以不体权变,而动有违忤。
〔二〕索隐守节谓争栗太子,不封王信、〔唯〕徐卢等;不逊谓顾尚席取箸,不对制狱是也。
【索隐述赞】绛侯佐汉,质厚敦笃。始击砀东,亦围尸北。所攻必取,所讨咸克。陈豨伏诛,臧荼破国。事居送往,推功伏德。列侯还第,太尉下狱。继相条侯,绍封平曲。惜哉贤将,父子代辱!
史记卷五十八
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
梁孝王武者,孝文皇帝子也,而与孝景帝同母。母,窦太后也。
孝文帝凡四男:长子曰太子,是为孝景帝;次子武;次子参;次子胜。〔一〕孝文帝即位二年,以武为代王,〔二〕以参为太原王,〔三〕以胜为梁王。〔四〕二岁,徙代王为淮阳王。〔五〕以代尽与太原王,号曰代王。参立十七年,孝文后二年卒,谥为孝王。子登嗣立,是为代共王。立二十九年,元光二年卒。子义立,是为代王。十九年,汉广关,以常山为限,而徙代王王清河。〔六〕清河王徙以元鼎三年也。
〔一〕正义汉书「胜」作「揖」。又云「诸姬生代孝王参、梁怀王揖」。言诸姬者,众妾卑贱,史不书姓,故云诸姬也。
〔二〕集解徐广曰:「都中都。」正义括地志云:「中都故城在汾州平遥县西十二里。」
〔三〕集解徐广曰:「都晋阳。」正义括地志云:「并州太原地名大明城,即古晋阳城。智伯与韩魏攻赵襄子于晋阳,即此城是也。」
〔四〕集解徐广曰:「都睢阳。」索隐汉书梁王名揖,盖是矣。按:景帝子中山靖王名胜,是史记误耳。正义括地志云:「宋州宋城县在州南二里外城中,本汉之睢阳县也。汉文帝封子武于大梁,以其卑湿,徙睢阳,故改曰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