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有圈点档案。」 自是音义益详,亦如籀变小篆,隶变八分,踵事而增,日趋精密矣。

  达海,姓觉尔察,九岁通满、汉文义,弱冠草太祖诏令,奉命翻译《大明会典》及《素书》与《三略》,太祖称善。天聪壬申病卒,谥文成。后祭酒阿理瑚请从祀两庑,韩文懿公I曰:「海造国书,一艺耳,未合从祀之例。」事遂止。

  康熙癸丑四月,谕学士傅达礼:「满、汉文义照字翻译,可通用者甚多,后生子弟渐致差谬。尔可将满语照汉文字汇,发明某字应如何用,某字当某处用,集成一书,使有益于后学.」

  圣祖命纂清文鉴圣祖虑满文之口传笔授,或有异同也,乃命别类分门,一一排纂,勒为《清文鉴》一书,以昭法守。

  高宗增定清文鉴高宗以《清文鉴》一书虽已详审,而惟未及音译.乃复指授馆臣,详加增定,为部三十有五,子目二百九十有二。每条皆左为清书,右为汉语.清书之左,译以汉音,用三合切韵。 「 满洲、蒙古、汉字为三合。」 汉书之右,译以清书,惟取对音。以清书之声,多汉字所无,故三合以取之。汉字之声,则清书所具,故惟用直音也。如开章六字,则用直音,如阿、额、伊、鄂、乌、谔,余用二字合音,如 「 纳讷、阿额、伊鄂、呢傩、努懦、乌谔.」 「 纳阿」 衣、 「 讷额」 衣、 「 呢伊」 衣、 「 努乌」 衣、 「 懦谔」 衣,而轻重缓急,由是分矣。

  蒙文元初施用文字,用汉楷及畏吾字。畏吾,元时西北部名,或作畏吾儿,亦作畏兀儿,亦有作卫兀者,今定为辉和尔, 「 见《元史‧;博哈雅》及《释老传》。博哈雅,原作布鲁海牙。」 即唐之回纥也。简称之,直回字耳。故元于国子监学外,有回回国学.世祖即位,命国师吐蕃帕克思巴 「 原作八思巴。」 制蒙古新字,字仅千余,其母凡四十有一,曰察汉脱鲁格,其相关纽而成字者,则有韵关之法,其以二合、三合、四合而成字者,则有语韵之法,而大要则以谐声为宗也。至元己巳,诏颁行于天下。其诏曰:「朕惟字以书言,言以纪事,此古今之通制。我国家肇基朔方,俗尚简古,未遑制作,凡施用文字,因用汉楷及辉和尔字,以达本朝之言。考诸辽、金及遐方诸国,例各有字。今文治兴,而字书有阙,于制为未备,故特命国师帕克思巴创为蒙古新字,译写一切文字,期于顺言达事而已。今后凡有玺书颁降者,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嗣又于州县各设蒙古字学教授以教习之。

  四十一字母中,计元音七,谐音十七,双音七。其字略如结绳形,书写之式,与满文同,皆自上而下,自左而右也。驻防各省之蒙族,百人中鲜有二三谙此者,惟通行于内外蒙古耳。

  青海蒙文不常见蒙文字母四十一中,亦有别,一为蒙古字,一为托忒字。蒙古字通行于漠南北及青海。托忒字则盛行于西域,而亦输被于青海。故青海蒙文性质,亦非纯粹。或言准噶尔字书名「托忒」,唐古忒本作托忒,是蒙古文字与唐古忒本同派异流也。青海盛行唐古忒文,若蒙文,则不常见。蒙人之识本文者盖寡,惟公牍犹沿用蒙文。二十九旗之内,如和硕特北左翼旗、西右翼中旗等,自旗主以至百姓,竟有目不识丁者。遇有公务,公文由本管盟长处文牍官兼办,或由青海办事大臣之翻译官代办,文义乖谬,仍藉言语通之。咨部之件,用汉文函达理藩部,饬档房代办,一纸文牍,聊以存案。盖唐古忒文,无论蒙古、番族,人人能通其音,以文字与言语连结为用。通行番语,不能离番文,学习梵经,更不能不偏重番文,其势然也。蒙民幼时,本文字母尚未熟读,便授以梵经读法,久而日用数目等字,亦利用番文而不可改,蒙文荒废,遂不可问矣。

  禁止蒙古行用汉文内外札萨克、汗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以及蒙古官员闲散人等,遇有禀牍呈词等件,不得擅用汉文,违者照违制例科罪。其代书之人,交地方官递解回籍,严加管束。若事涉词讼,代写汉字者,无论有无串通唆教情事,均按讼棍律治罪。同、光以来,此例渐弛。光绪丙午丁未间,科尔沁亲王自赴日本游学,归而设立学校,且兼课蒙人以汉文矣。

  回文回文与土耳其文同,横衍右行,有字头二十八,分古字母及今字母两种,西域行之。徙居内地之回族,间亦有解此者。

  藏文藏文,一曰唐古忒文,出于希伯来,与畏兀儿文同。缮写之法,由左行右。以烟为墨,以竹木削锥为笔.其字母音韵与汉文同,因汉文字母亦释神珙所传也。惟汉文音韵,如《字汇》所载为三十二字,中有两句系五言,藏文全系四言,故字母仅三十字。而汉文三十二字,大半有音无字,假借亦多。藏文皆有音有字,亦无假借。其元音二,父音二十有八。藏人以佛教为文学,而佛经多用藏文,学喇嘛者必先习之。

  西康文西康番人概习藏文,其传世之书,佛经之外,医卜星相及记事、歌唱等书皆有之。惟与汉文不同,语言亦异,语文不通,故政治隔阂,所以难于用夏变夷也。光绪丙午,边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