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修大臣得三成,监督得一成,勘估大臣得一成,其随员得半成,两大臣衙门之书吏合得一成,经手又得一成,实到木厂者o二成半。然领款必年余始能领足,分多次交付,每领一次,则各人依成瓜分。每文书至户部,辄覆以无,再催,乃少给之,否则恐人疑其有弊也。木厂因领款烦难之故,故工价愈大,盖领得二成半者,较寻常工作o二成而已。

  大工如祈年殿,至一百六十万,太和门至一百二十万.内务府经手尤不可信,到工者仅十之一,而奉内监者几至十之六七。戊戌,以德宗将至津阅操,南苑亦预备大阅,造营房若干,报销一百六十万,而李莲英得七十万焉。

  孝钦后尝命内务府大臣某购灯数百盏,某恃有慈眷,未纳贿.灯入,内监故污之,以示孝钦曰:「某所办差乃若是。」孝钦亦怒,命毁之,实时数百盏灯狼藉满地。宣某入,令其拾碎玻璃,拾尽始已。

  大内费用,由户部拨交内务府者,同治乙丑一案,定为三十万两。戊辰,又加三十万两。后内务府每年时向户部支取二三十万不等。至光绪癸巳,户部堂官奏参内务府堂官不能撙节,时福锟为户部尚书兼内务府堂官,出奏时,照例回避,后均得处分。已而忽降旨,以后每年再添五十万两。

  粤海关每年供用三十万.杀虎口、张家口、淮安关所收税课,亦归内用。

  户部岁奉孝钦后十八万,德宗二十万,名曰「交进银」。德宗之二十万,二月初缴.孝钦后之十八万,则每节交五万,年终交八万.端节银于四月杪交入,中秋银于八月初交入,其年终银则于十二月初交入。

  大内银库存一千六百万两,孝钦后处尚有黄金三万两。

  孝钦后发内帑银,惟戊戌春赈四川灾五万两,饬由户部先垫,准在拨内务府款时扣回者,余虽名内帑,实仍由户部发出。

  光绪辛丑回銮之直隶用款辛丑回銮皇差,共享一百九十余万,内由外省协解七十八万,由赈捐项下提用五十余万,善后局支出二十余万,南三府地丁银三十余万.每尖站报销,二万八九千至三万余四万不等。宿站报销,三万八九千至四万余五万不等。尖站者,日间用膳、休s之站也。

  赔款八十万,暂向赈捐项下借拨。

  陵差请部拨六十万.省外抚恤教民款,共请二百万两,由京饷及北洋海防公费划拨。实津贴各州县一百余万,余七十余万,以十万作课吏、校士之需,以十余万安置降匪,十余万还借地方公款。

  范文肃定赋税国初,范文肃公文程仗剑谒军门,文肃为宋范忠宣公裔,太祖曰:「名臣后,宜厚待。」大兵入关,参帷幄。初定赋税,有司欲以明末练饷为标准,范曰:「明代酷苛小民,激成流寇,岂可复蹈其误.」因以万历中征册为准,岁减数百万两。

  减赋雍正初年,用怡贤亲王言,减苏松一地道丁银四十五万两,南昌一道十七万两。乾隆丁巳,又减江、浙两省地丁银二十万两。乾隆一朝,凡蠲七省漕米者三,普蠲天下地丁银者亦三,前史未有也。且定制,丁统于地,非计丁出赋.有漕省分并地丁,计为什一;无漕省分,o计地丁,尚未及三十分之一。同治甲子,东南大定,江荪巡抚李鸿章又奏减江苏苏、松、太三属漕米五十四万余石,浙江巡抚左宗棠又奏减浙江杭、嘉、湖漕粮三分之一,朝旨悉允所请施行。

  朱文端请永杜加赋大臣遗疏,多子孙宾客为之,即力疾手定、弥留口占者,亦叙述恩遇,泛论治体者居多。独朱文端公轼疏云「万事根本君心,而用人、理财尤宜郑重。君子、小人,公私、邪正,判于几微,在审察其心迹而进退之。至若国家经费,本自有余,异日傥有言利之臣倡为加赋之议者,伏祈圣仁干断,永斥浮言,实四海苍生之福」云云。

  免租税漕粮高宗自奉俭约,不许街市用金银饰,禁浙江组绣,代以刻丝;御膳房日用,屡加核减,至末年,岁用仅二万余金。惟关民间大计者,则不计。西域、金川用兵至一万万零四千余两,河工、海塘以亿万计,丙寅、丁酉、乙卯,普蠲天下正供租税三次,辛卯、庚戌、丙辰,普蠲五省漕粮四次,初不吝也。

  范承勋奏除蒙番赋籍吴三桂开藩云南,尝割丽江边界地赂蒙番,赋籍尚留。尚书范承勋督云贵,奏除之。

  耗羡归公雍正间,耗羡归公,定直省各官养廉,其端则发于山西巡抚诺岷、布政司高成龄.盖先是,州县征收火耗,藉资日用,上司所需,取给州县,不无贪吏借口上司容隐之弊。雍正甲辰,诺岷请将山西一年所得耗银提解司库,除抵补无着亏空外,分给各官养廉,而成龄复请仿山西例通行直省。上以剔除弊窦,必更定良法,耗羡必宜归公,养廉须有定额,诏总理王大臣九卿会议.会各省皆望风奏请,议遂定。

  沈端恪力争耗羡归公之议沈端恪公尝争耗羡。盖耗羡归公之议,k自田文镜、诺岷。世宗已许行,而犹召九卿议之。众以上意所向,不敢争,沈独争之,力言今日正项之外,更添正项,他日必于耗羡之外,更添耗羡,他人或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