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桓公不能从井田之制,太宗不能从内政之法,夫亦顺其势而已矣。不顺其势,而徒诱于其美名,是犹以乡饮酒之礼而理乱秦之市、干戚之舞而解平城之围,不可得也。故夫人主之为治,于名有所不敢诱,于势有所不敢违。

按今之法而为之(地)〔也〕,虽若近于循常蹇浅,终不屑于爱古之美名,而自诒今日之实患。盖其所以深思孰计而权事理之轻重者,胸中素见已定矣。逆时乖数之事,终有所不为也。昔者尝疑汉文帝不兴礼乐、宣帝之不用周政,以为二君者不能为经久之虑,以还三代之治于汉。及考文帝之时,而后知其势之所在,惟在于清净玄默。以与斯民息肩于疮痍凋瘵之际,则礼乐制度诚有所未可兴也。考宣帝之时,而后知其势之所在,惟在于刚明果断,以起天下委靡、偷懦、不立之气。是以虽美名,亦有所不可用也。二君之所为,可谓得当时之宜,而不为古人之诱矣。

三十五 去夫积弊当以其渐
人常言:“亟解纷者,益其纷;纵理御者,固其御;遏河之奔者,必恣其奔;息人之怒者,必饱其怒。”去天下之弊,亦若是而已矣。阴解其乱,而徐去其弊,则悠然日趋于平安而不自知。奋然而击去之,而求以称快乎吾意,则其害始大横流溃决,而有不可收拾者矣。虽然,是特一时之害耳。至于积弊之所在,其成也非一日,其积也非一世,源深流长,有不可以旦夕遏者。是又恶可以不胜其忿而奋然为是侥幸速成之计耶?周自平王东迁,王室既卑矣。桓公愤诸侯之不朝,一旦连三国之兵而伐郑,以自取中肩之辱,而益成诸侯之强,则实一锐不思为之也。鲁之政在于三家,久矣。昭公不能去之以渐,不忍一朝之忿,而求逞夫私欲,而祸卒以自及。盖鲁之所以失,无以异于周也。在《易?屯》之“九五”曰:“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九五”以君位之尊,居屯难之世,威权不行,膏泽不下,故曰“屯其膏。”渐正之则吉,骤正之则凶。圣人垂戒之意深矣。故夫人君将去天下之积弊,要当以周鲁之事为鉴,以《易》之辞为法。

昔者汉七国之治,非可以旦夕而裁削之也。晁错不忍数年舒服,浮躁踯躅,亟下削地之诏,遂激其反。唐藩镇之悍,非可以旦夕而剪锄之也。德宗不能为岁月之远虑,不胜其忿锐,于遣三将而一伐,遽起泾原之变。在《易?需》之“九五”曰:“需于酒食,贞吉。”乾(上)〔下〕坎(下)〔上〕,是乾之刚健,遇险而未能进,故需须也。今九五居至尊之位,而息于险难。故曰“需于酒食”。宴乐雍容之象也。言人君处险难之际,正宜宽以待之,不当以惊忧自沮。唐文宗当积弊之后,每朝群臣,则泣下沾襟,魂飞气索。此不知“酒食”之义也。

自武而成,自成而康,历三世而商人利口靡靡之俗未殄。自高而惠,自惠而文,历三世而秦人借(锄)〔帚〕谇语之俗犹存。

卷  七
三十六 不可以疑心听人言
天下之物,不可以疑心观之也。万物错陈于吾前:凫短鹤长,绳直钩曲,尧仁桀暴,夷廉跖贪。区别汇分,本无可惑,疑心一加,则视凫如鹤,视绳如钩,视尧如桀,视夷如跖。此非物之罪也,以疑先物,所见固非其正也。内疑未解,外观必蔽。岂特物而已哉?惟人之听言亦然。执桀、跖之辔而誉桀、跖,出申、韩之门而誉申、韩,则人孰信其誉?以乡原而毁伯夷之廉,以里妇而毁西子之美,则人孰信其毁?何者?彼其所言之人,吾固以惑心听之也。宋昭公去群公子,而乐豫以公子而争之。豫之言虽是,而昭公固以为已疑之也。楼缓从秦至赵,而请与秦地。缓之言虽当,而赵固至计无自而入矣。由是观之,则凡言有出于公而涉于私者,固人主之所疑,而君子之无以自明也。昔者西汉之世,儒术之不振,任子之不减,外戚之不抑。是三者之弊,其是非可否了然而甚易知也。然赵绾、王臧言儒术而窦太后不从者,赵绾、王臧身为儒者也。王吉请削任子令而宣帝不从者,王吉则以明经进也。刘向排外戚而成帝不从者,刘向则宗室之老也。(三)〔四〕君子之言不见用,岂非汉之人主皆以疑心待之乎?公父文伯之死,女子为自杀于房中者二人,其母闻之,不肯哭也。其相室者曰:“焉有子死而不哭者乎?”其母曰:“昔吾有斯子也,吾将以为贤也。今及其死也,朋友诸臣未有出涕者,斯人也,必多旷于礼。”孔子曰:“知礼矣!”夫母,贤母也;孔子,圣人也。逐于鲁而是人不随也。今死而妇人为自杀者二人。若是者必其于长者薄,而于妇人厚也。虽然,是言也,母言之则为贤母,使妻言之,是必不免于妒妇矣。(三)〔四〕君子之言,所谓以妻言之者也。汉人之主之疑,所谓以妻疑之也。虽然,君子之事君也,惟用其情而已。执论以逃嫌,隐辞以远谤,皆不情也。不情以钓其名,而谓君子为之乎?是故出于公,虽不免于私,君子亦力言之。


三十七 民心难以小惠劫之
尝观《孟子》之言。至于“邹与鲁”,“有司死”焉,“而民莫之救”,孟子以为凶年不发仓廪以赈之,而不可以尤民。至梁惠王移粟于民,而孟子又以为非先王之政。夫饥而弗恤,穆公固有愧也。饥而恤之,惠王犹无取。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