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焦子文,久求不得。”时子文适坐小事系狱,柔乃见子文,问所坐。言次,曰:“汝颇曾举人钱否?”子文曰:“自以单贫,初不敢举人钱物也。”柔察子文色动,遂曰:“汝昔举窦礼钱,何言不举耶?”子文怪之,知事露,应对不次。柔曰:“汝已杀礼,便宜早服。”子文於是叩头,具首杀礼本末,埋藏所。柔便遣吏卒丞子文辞往掘,即得尸。诏书复盈母子为平民。班示天下,以礼为戒。
又曰:高柔字文惠,迁廷尉。时猎法甚峻,而宜阳典农刘龟窃於禁内射兔,其功曹张京诣授事言之。帝匿名收龟付狱。柔请告者名,帝大怒曰:“刘龟当死,乃敢猎吾禁地,送龟廷尉,廷尉便当考掠,何复请告者名,吾岂妄收龟耶?”柔曰:“廷尉,天下之平也,安得以至尊喜怒而毁法乎?”重复为奏,辞旨深切。帝意寝,乃下张京名。即还讯,各当其罪。
又曰:锺毓迁廷尉,听君父已没,臣子得为理谤,及士为侯,其妻不复改嫁,毓所创也。
《晋书》曰:孔坦字君平,迁侍中廷尉,多平正当法,合人情,而时势要自以爱憎为断,坦意不得皆行也。
《晋中兴书》曰:范坚为子常,为廷尉,奏主典吏邵广盗官幔合布四十匹,依律弃市。广息□、宗二人,自没为官奴婢,以赎父。尚书议可,特听。坚驳之曰:“此为施一恩於今,开万怨於後。”显宗从之,正广刑。
又曰:王彪之迁廷尉,时永嘉太守谢毅赦後杀郡人周矫,矫从兄球诣州诉冤,扬州刺史殷浩遣从事收毅付廷尉。彪之以球为狱主,身无主爵,非廷尉所料,不肯受,与州相反覆,穆帝发诏令受之,彪之又上疏执据。时人云,张释之以来,复见斯事。
《後魏书》曰:崔光韶迁廷尉卿,时秘书监祖莹以赃罪被劾,光韶欲致之重法。太尉城阳王徽、尚书令临淮王!⒗舨可惺槔钌聆痢⑹讨欣铠2⑹仆当时,皆为莹求宽。光韶正色曰:“朝贤执事於舜之功,未闻有一,如何反为罪人言乎!”其执意不回如此。
《隋书》曰:文帝时议置六卿,将除大理。卢思道奏曰:“省有驾部,寺留太仆;省有刑部,寺除大理,斯则重畜产而贱刑名也。”
又曰:杨注字元度,守大理卿。注视事二日,帝将亲省囚徒。其时系囚二百馀人,注通宵究审,诘朝而奏,曲尽事情,一无遗误,帝甚嘉之。
《唐书□官品志》曰:廷尉卿,梁国初建曰大理。天监元年复改为廷尉,有正、监平三人。元会,廷尉三官与建康三官皆法冠、玄衣、朝服,以监东西中华门;手执方木,长三尺,方一寸,谓之执方。
又曰:郎楚之,武德初为大理卿,与太子少保李纲、侍中陈叔达撰定律令。
又曰:刘德威授大理卿,太宗尝问之曰:“近来刑纲稍密,其过安在?”德威奏言:“诚在主上,不由臣下。人主好宽则宽,好急则急。律文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则反是,失入则无辜,失出获大罪,所以吏各自爱,竞执深文,非有教使之然,畏罪之所致耳。陛下但舍所急,则宁失不经复行於今日矣。”太宗深然之。
又曰:高宗问大理唐临狱系囚之数,临对曰:“见囚五十馀人,惟二人合死。”上闻囚数不多,怡然形於颜色,谓临曰:“昔东宫,卿已事朕,朕承大位,卿又居近职。以畴日相委,故授卿此任。然为国之要,在於刑法,刑急则人残,法宽则失罪,务令折中,称朕意焉。”
又曰:张文衔大理卿,旬日决遣疑狱四百馀条,其得罪者皆无怨言。文铣⒂屑玻系囚相与设斋以祷焉。寻拜侍中兼太子宾客,大理囚一时恸哭,其得人心如此。
又曰:大理卿袁仁敬暴卒,系囚闻之,皆恸哭悲歌,曰:“天不恤冤人兮,何夺我慈亲兮!有理无申兮,痛哉安诉陈兮!”
又曰:龙朔二年,改大理卿为详刑寺正卿。
《唐新语》曰:唐临为大理卿,初莅职,断一死囚。先时坐死者十馀人,皆它官所断。会太宗幸寺,亲录囚徒,它官所断囚皆称冤不已;临所断者,默而无言。太宗怪之,问其故,囚对曰:“唐卿断臣必不枉滥,所以绝意。”太宗叹息久之曰:“为狱固当若是。”囚遂见原。
《五代史□後唐书》曰:长兴二年八月,敕令後大理寺官员宜同台省官例升进,其法直官比礼直官任任使。
《会稽典录》曰:盛吉字君达,为廷尉。性多哀怜,其妻谓吉曰:“君为天下执法,不可使人一滥罪殃及子孙。”其囚无胤嗣者,令其妻妾得入,使有遗类。视事十二年,天下称有恩。
又曰:董昆字文通,馀姚人也。迁廷尉卿,持法清峻,不发私书。
又曰:盛吉拜迁尉,吉性多仁恩,务在哀矜。每至冬日,罪囚当断,其妻执烛,吉手执丹笔,夫妻相向垂泣。
《会稽後贤记》曰:孔坦迁廷尉卿,狱多囚系,坦到官,躬执辞状,口辨曲直,小大以情,不加楚挞。每台司录狱,无所顾问,皆面决当时之事。
《天文录》曰:平星主建廷,平主天下之狱事,若今廷尉之象。故《星赞》曰:“平星执法,正纲纪也。”
《文子》曰:皋陶喑为大理,天下无虐刑,有贵乎言者也。
《说苑》曰:楚令尹子文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遂致其族人於廷理曰:“不是刑,吾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