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奏知。”然後各复位,议者以为不废其职。
又曰:太和三年,左拾遗舒元褒等论中丞温造凌供奉官事:今月四日,左补阙李虞与温造街中相逢,造怒,不回避,遂捉李虞祗承人禁身一宿,决脊杖十下者。臣等谨案国朝政故事,供奉官街中,除宰相外无所回避。今温造蔑朝廷典故,凌陛下近臣,恣行胸臆,曾无畏忌。伏以事有虽小而关分理者,即不可失也。分理一失,乱由之生。遗补官秩虽卑,乃陛下侍臣也。中丞虽高,乃法吏也。侍臣见凌,是不广敬;法吏坏法,何以持绳?前时,中书舍人李虞仲与造相逢,造乃曳去引马,知制诰崔咸与造相逢,又捉其从人。当时缘不上闻,所以强暴益甚。臣等又闻元和、长庆中,中丞行李不过半坊,今乃远至两坊,谓之笼街喝道。但以尊崇自处,不思僭拟之嫌。陛下若不因此特有惩革,伏恐从此供奉官辈,便须回避中丞,累朝制度失自陛下。臣等官忝谏列,实为陛下惜之。奉敕宪官之职在指佞触邪,不在行李自大;侍臣之职在献可替否,不在道途相高。并列通班,合知名分,如闻喧竞,亦以再三,既招人言,甚损朝体。其台官与供奉官同道,听先後而行;道途任祗揖而过。其参从人则各随本官之後,少相僻避,勿信冲突。又闻近日已来,应合有导从官,手力多者,街衢之中,行李太过。自今传呼,前後不过三百步。
《唐书》曰:归登为右拾遗。裴延龄以奸佞有恩,欲为相。谏议大夫阳城上疏切直,德宗赫怒,右补阙熊执易等亦以危言忤旨。初,执易草疏成,示登,登惨然曰:“愿寄一名。雷电之下安忍令足下独当。”自是同列切谏,登每联署其奏,无所回避,时人称重。
又曰:王仲舒字弘中,贞元十年策试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等科,仲舒登乙第,超拜右拾遗,裴延龄领度支,矫诞大言,中伤良善,仲舒上疏极论之。
又曰:赵宗儒拜右拾遗、翰林学士,父骅改秘书少监,与父并命出於中旨,当时荣之。
卷二百二十四 职官部二十二
散骑常侍
《六典》曰:唐贞观初置散骑常侍二员,隶门下省。明庆二年,又置二员,隶中书省,始有左、右之号。并金蝉、毛貂,左散骑与侍中为左貂;右散骑与中书令为右貂,谓之八貂。
又曰:散骑常侍,晋代此官选望甚重,时与黄门侍郎谓之黄、散。
《汉书□百官表》曰: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正员多至数十人。
应劭《汉官仪》曰:秦及前汉置散骑及中常侍各一人,散骑骑马并乘舆车,献可替否。
《魏志》曰:文帝延康元年,置散骑、常侍为一官。省中置四人,与侍中同掌规谏,不用宦者,宦者为官不过署令。
《魏略》曰:散骑常侍比於侍中,貂喜逵摇;瞥踔惺贾盟娜恕3鋈胧檀佑肷咸敢椋不典事。
《蜀志》曰:魏文帝善孟达之姿才容观,以为散骑常侍。
《吴志》曰:薛莹既至洛阳,特先见叙,为散骑常侍,答问处当,皆有条理。
《晋书》曰:郑默字思元,为散骑常侍。武帝出南郊,侍中已陪乘,诏曰:“使郑常侍参乘。”
又曰:阮孚为散骑常侍。尝以金貂换酒,复为所司弹劾,帝宥之。
又曰:华峤字叔骏,加散骑常侍,班同中书。寺为内台,中书、散骑、著作及理音律,天文数术,南省文章,门下撰集,皆典统之也。
又曰:何劭字敬祖,曾之子也。少与武帝同年,有总角之好,及帝即位,转散骑常侍,甚见亲重。
《晋起居注》曰:太康七年诏曰:“尚书冯ヨ忠亮在公,历职内外,勤恪匪懈,而疾未差,屡求放退。其以ヨ为散骑常侍,赐钱二千万,床帐一具。”
又曰:升平五年诏曰:“前西中郎谢万,才义简亮,宜居献替,其以万为散骑常侍。”
《晋中兴书》曰:庾阐有文章才美,议者以为宜综国史,於是召为散骑常侍。
《晋诸公赞》曰:司马骏五六岁能书数,魏王为帝,骏八岁为散骑常侍,常侍讲。
《齐书》曰:周盘龙,自平北将军为散骑常侍,武帝戏之曰:“卿着貂蝉,何如兜鍪?”对曰:“此貂蝉从兜鍪中出耳。”
《齐职仪》曰:魏氏侍中皆骑从御,登殿与散骑常侍对挟帝,侍中居左,常侍居右。
《後魏书》曰:初,高祖以李彪为散骑常侍,郭祚因入见,高祖谓祚曰:“朕误授一人官禄。”对曰:“岂容圣诏一行而有差异?”高祖曰:“朕昨误。”沉吟曰:“此自应有让,朕欲别授一官。”须臾,彪有启云:“伯石辞卿,子产所恶,臣欲之已久,故不敢让。”高祖叹谓祚曰:“卿之忠谏,李彪正辞,使朕迟回不能复决。”遂不移官。
又曰:明亮为常侍,加武勇将军,进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今授武勇,其号至浊。”
又曰:苟颓,承明元年文明太后令百官举才堪皇隆⑷俗阄仗者,於是公卿咸以颓应选,征拜散骑常侍。
又曰:孝文谓散骑常侍元景曰:“卿等自在集书合省逋堕,致使王言遗滞,起居不修。”
《北齐书》曰:宋弁为散骑常侍,迁右将军,领黄门。弁屡让,高祖曰:“散骑位在中书之右;常侍者,黄门之庶兄;领军者,二卫之假摄。不足空存推让而弃大委。”
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