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为郁林郡。吴又分置桂林郡。晋、宋、齐因之。隋平陈,置象州,因象山以为名。(秦之象郡,今合浦郡,非此象州也。)
柳州
《十道志》曰:柳州,龙城郡。秦、汉土地与象州同。晋以後属桂林郡。隋属始安郡。唐平萧铣,置昆州。贞观八年,改为柳州。
融州
《十道志》曰:融州,融水郡。历代土地与柳州同。唐置融州。
邕州
《十道志》曰:邕州,朗宁郡。古越地。秦为桂林郡。汉郁林郡之岭方县地。晋置晋兴郡于此。隋为郁林郡之宣化县。武德四年,置南晋州。贞观六年,改为邕州。
《图经》曰:人俗吝啬浇薄,内俭外酰椎髻跣足,尚鸡卜、卵卜。
贵州
《十道志》曰:贵州,怀泽郡。虞舜暨周,并为荒裔。秦为桂林郡。自汉以下,与郁林郡同。唐置贵州。
党州
《十道志》曰:党州,宁仁郡。秦桂林郡地。唐置党州。
《南越志》曰:党州隆仁县有京观,即古征党洞杀俘虏处。
横州
《十道志》曰:横州,宁浦郡。古越地。秦象郡地。汉为合浦郡之高凉县地。隋於此置简州,又改为缘州。唐改为横州。
田州
《十道志》曰:田州,横山郡。土地与朗宁郡同。唐为田州。
严州
《十道志》曰:严州,修德郡。《禹贡》荆州之域。汉武平南越,即象郡地。唐乾封二年,置严州,地在严冈之侧,因为名。
《图经》曰:州门有长河,水深八十丈,从杩闪飨隆
山州
《方舆志》曰:山州,龙池郡。土地与严州同。唐为山州,或为龙池郡。
淳州
《方舆志》曰:淳州,永定县。秦属桂林郡地。唐武德四年置,至永贞,以犯宪宗庙讳改为峦州,以峦山为名。
罗州
《十道志》曰:罗州,招义郡。《禹贡》扬州之地,是为南越。宋元嘉三年,镇南将军檀道济巡抚,於陵罗口筑城,因以名之,属高凉郡。唐武德五年,因其地复置州。
《南越志》曰:招义县,昔流人营也。
潘州
《十道志》曰:潘州,南潘郡。古瓯骆越地。秦平百越,为桂林郡地。汉为合浦县地,属合浦郡。唐武德四年,置南宕州。八年,改为潘州。
《岭表记》曰:潘州,昔有方士潘茂於此钕桑遂以名郡。
容州
《方舆志》曰:容州,晋宁郡。古越地。秦属象郡。二汉属合浦郡。宋太始七年,分合浦县,於此立南流郡。齐、梁、陈不改。隋废。唐武德四年,置铜州。贞观八年,改为容州,因容山为名。
《十道志》曰:鬼门关,在北流县南三十里,两石相对,状若关形,阔三十馀步。昔马援讨林邑,经此立碑,石碣尚存。昔时趋交趾皆由此,关已南尤多瘴疠,去者罕得生还,故谚曰:“鬼门关,十人去,九不还。”
《郡国志》曰:斯地瘴气,春谓青草瘴,秋谓黄茆瘴。有瘴江水。
辩州
《十道志》曰:辩州,陵水郡。古越地。秦象郡地。二汉属合浦郡。唐置辩州。
《郡国志》曰:辩州,在陵、罗二水之间。
白州
《十道志》曰:白州,南昌郡。古越地。秦象郡地。汉为合浦郡。唐武德四年,置南州。六年,改为白州。
《岭表录》曰:州有一派水出自双角山,合容州江呼为绿珠江。又绿珠井在双角山下。昔梁氏之女有容貌,石季伦为交趾采访使,以真珠三斛买之。梁氏之居,旧井存焉。
牢州
《十道志》曰:牢州,定川郡。本巴蜀西南徼外夷。秦属象郡。汉属柯郡。唐置义州,改为智州。贞观十一年,改为牢州,以牢石为名。
钦州
《十道志》曰:钦州,宁越郡。历代土地与白州同。宋、齐已来,置宋寿郡。梁又置安州。隋平陈,改为钦州。
安南都护府
《方舆志》曰:安南府,今理宋平县。古越地,《禹贡》扬州之地,号为百越。在周为越裳重译之地。秦属象郡。汉为交趾、日南二郡界,後汉因之。唐为交州。
又曰:人俗杂蛮夷之风,其人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以贯其首。男子耕农,女子织拧1则矛、盾、长刀、木弓、竹矢,或骨为镞。
《交州记》:南定县人足骨无节,身有毛,卧者更扶始得起。故《山海经》云:“交胫国人脚胫曲戾相交,所以谓之交趾。”
《南越志》曰:龙编县,州之始,有蛟龙编於津之间,因以为瑞而名邑。
武峨州
《方舆志》曰:武峨州,武峨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置武峨州。
粤州
《方舆志》曰:粤州,龙水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为粤州,或为龙水郡。
芝州
《方舆志》曰:芝州,忻城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为芝州,或为忻城郡。
爱州
《方舆志》曰:爱州,九真郡。秦象郡地。汉武置九真郡,後汉亦同。晋亦属九真郡。宋、齐因之。梁置爱州。隋为九真郡。唐又为爱州。
福禄州
《方舆志》曰:福禄州,福禄郡。土地与九真郡同。唐为福禄州。
长州
《方舆志》曰:长州,文阳郡。土地与九真同。唐为长州。

《方舆志》曰:戎荩日南郡。古越裳氏国,九译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