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置藤州;炀帝初,州废,置永平郡。唐复为藤州。
《郡国志》曰:俗以青石为刀剑,如铜铁法。妇人亦为环停代珠玉也。夷人往往化为犭区。(犭区,小虎也。)
康州
《十道志》曰:康州,晋康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苍梧郡。晋分置晋康郡。宋、齐因之。隋平陈,废晋康,并入信安郡。唐复置康州。
封州
《十道志》曰:封州,临封郡。土地所属,自秦已上与康州同。今州即汉苍梧郡之广信县也。梁置信郡,兼置成州。隋平陈,废郡改成州为封州。
泷州
《十道志》曰:泷州,开阳郡。土地所属,自汉已上与康州同。晋分端溪置龙乡县,今州即其地。
《南越志》:龙乡县,属广熙郡梁。梁分广熙置建州,又分建州之双头洞立双州,即此是。
高州
《十道志》曰:高州,高凉郡。秦以前土地与晋康郡同。二汉属合浦郡。吴置高凉郡。晋因之,梁置高州。隋平陈,郡废而高州如故。唐为高州。
《南越志》曰:高凉,本合浦县也。吴建安十六年,衡毅、钱博拒步骘于高安峡,毅投水死,博与其属亡于高凉。吕岱为刺史,博既请降,制以博为高凉都尉,於是置郡焉。
义州
《十道志》曰:义州,连城郡。土地所属,秦已上与潘州同。汉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郡之孟陵县。唐武德四年,江表底定,於此置南义州。贞观二年,於此置义州。
新州
《十道志》曰:新州,新兴郡。古越地。秦始皇略取陆梁地,置象郡,今州即其地也。汉为合浦郡之临元县。晋穆永和七年,分苍梧郡,於此置新宁郡。梁、隋、唐为新州。
勤州
《十道志》曰:勤州,铜陵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合浦郡,隋属信安郡。唐置勤州,或为铜陵郡。
窦州
《十道志》曰:窦州,怀德郡。《禹贡》扬州之分,古越地。汉苍梧郡之端溪县,先管罗窦洞,因为名。唐武德五年,置南扶州。贞观八年,改为窦州。
《郡国志》曰:窦州悉以高栏为居,号曰干栏。三日一市。
又曰:特亮县,在河洞水北。昔有白牛夜出,光影照村,村人见牛光,号为特亮也。
桂州
《十道志》曰:桂州,始安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越地。七国时为楚越之交。始皇三十三年,尝发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是为桂林郡焉。二汉属零陵、苍梧二郡。吴分置始安郡。晋孝武改为始建。齐复为始安。梁天监六年,立桂州於苍梧、郁林之境,无定理处。大同六年,移桂州於今理。隋大业三年,罢州。唐武德四年,复置桂州。
《始安记》曰:吴越之境,其人好剑,轻死易生。火耕水耨,人食鱼稻,无千金之家。好巫鬼,重淫祀。
《十道志》曰:临桂县,荔水水源多生桂,桂生处不生杂树。
昭州
《十道志》曰:昭州,平乐郡。秦桂林郡地。二汉属苍梧郡。宋属始建国。齐属始安郡。隋亦然。唐武德四年,置乐州。贞观八年,改为昭州,取昭潭为名。
盛弘之《荆州记》曰:平乐县西南数十里有山,间有两目如人眼,极大,瞳子白黑分明。
蒙州
《十道志》曰:蒙州,蒙山郡。汉武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之荔浦县也。隋置隋化县。唐置蒙州,州有山号曰蒙山,山下人皆姓蒙,因为州名。
富州
《十道志》曰:富州,开江郡。秦桂林郡地。二汉属苍梧郡。梁为开江、武城二郡地。陈置静州,改开江、武城二郡为逍遥郡。隋平陈,并废,唐又置静州,贞观八年改为富州,因富水为名。
梧州
《十道志》曰:梧州,苍梧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为苍梧。晋以後并因之。梁属成州。隋平陈,改为封州。唐为梧州。
《汉书》曰:武帝元鼎元年,开苍梧郡。
《礼记》曰:舜葬苍梧之野。
浔州
《十道志》曰:浔州,浔江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以後,并属郁林郡。隋属永平、郁林二郡地。唐置浔州。
《郡国志》曰:大宾县,汉布山县地。有糖牛与蛇同穴,牛嗜盐。俚人以皮裹手涂盐,入穴探之,牛舐之出外,则不得入,取其角为器,一曰糖牛。
龚州
《十道志》曰:龚州,临江郡。秦属桂林郡。汉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郡之孟陵县地也。唐置龚州。
郁林州
《十道志》曰:郁林州,郁林郡。秦为桂林郡。汉改为郁林郡,後汉亦同。梁置定州,后改为南定州。隋平陈,改为尹州;炀帝初,为郁林州。唐为郁林州。
平琴州
《十道志》曰:平琴州,平琴郡。旧郁林郡地。唐置平琴州,或为平琴郡。
宾州
《十道志》曰:宾州,安城郡。古越地。秦桂林郡地。汉为郁林郡,又为郁林郡之岭方县。(自汉迄隋,并为岭方县地。唐贞观五年,置宾州。)
澄州
《十道志》曰:澄州,贺水郡。古越地。秦为桂林郡。汉为郁林郡之岭方县。唐武德四年,置澄州。
绣州
《十道志》曰:绣州,常林郡。秦属桂林郡。二汉属郁林郡。晋以後因之。唐平萧铣,置绣州。
象州
《十道志》曰:象州,象郡。秦属桂林郡。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