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则成香云,香云遍润则成香雨。
又曰:晋文公焚林以求介椎,有白鸦绕绕而噪,或集介子之侧,火不能焚。晋人嘉之,为立台,号曰思烟。
《列子》曰:秦之西有义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积而焚之,烟上,谓之登遐,然後成为孝子。
《抱朴子》曰:伯喈识弦音於烟烬之馀也。
《淮南子》曰:冬至甲子受制,木用事,火烟青;七十二日丙子受制,火用事,火烟赤;七十二日戊子受制,土用事,火烟黄;七十二日庚子受制,金用事,火烟白;七十二日壬子受制,水用事,火烟黑。
《西域诸国志》曰:屈茨国有山,夜则有光火,昼则恒烟焉。
《风俗通》曰:乱如俗谓空撸粪除不洁,草芥集,众火就烧之,谓之浚言其烟气岿浚取其希有不淆乱。
锺会《刍荛论》曰:焚林成烟,其状如云。
颜延之《廷诘》曰:火含烟而妨火,桂怀蠹而残桂,然烟胜则火灭,蠹壮则桂折。
焦赣《易林□僦小过》曰:千里望烟,散烟日分,形体灭亡,终不见君。

《说文》曰:炭,烧木也。
《记》曰:季秋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
《左传》曰:邾子在门台,(门上有台。)临庭,阍以瓶水沃庭,邾子望见之,怒,阍曰:“夷射姑旋焉。”(旋,小便也。)命执之,(见其不洁,执射姑也。)弗得。滋怒,自投于床,废于炉炭,(废,堕也。)烂,遂卒。
又曰: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烧蛤为炭,以塞黄。)
又曰:宋元公恶寺人柳,欲杀之。及丧,柳炽炭于位,(以温地。)将至,则去之。(使公坐其处。)比葬,又有宠。(言元公好恶无常。)
《周礼》曰:宫人共王之沭浴,(沐浴,所以自洁清。)凡寝中之事,扫除、执烛、共炉炭。
又曰:掌炭掌灰物炭物之征令,以时入之,(灰,炭,皆山泽之农所出也。灰给浣练。炭之所共多。)以权量受之,以共邦之用。凡炭灰之事。
又曰:赤友氏掌除墙屋,以蜃炭攻,以灰酒毒之。(洒,氵丽也。除墙屋者,除虫豸藏逃其中者。蜃,大蛤也。捣其炭以龇种则走,淳之以氵丽之则死。)
《史记》曰:窦皇后弟少君为人所略,卖为主人入山作炭。暮卧岸下,崩,百馀人皆压死,少君独不死。
《汉书》曰:先冬夏至,悬铁、炭於衡各一端,令适亭,冬阳气至,炭仰而铁低;夏阴气至,炭低而铁仰。以候二至焉。
《晋书》曰:王沉为豫州刺史,下教求直言之士。主簿褚∪敫嬖唬骸耙、舜、周公所以能致忠谏者,以其忱诚之心著也;冰炭不言而冷热之质自明者,以其有实也。若好忠直如冰炭之自然,则谔谔之臣将济济而盈庭,逆耳之言不求而自至矣。”
又曰:孙登住宜阳山,自作炭。人见之,知非常人,与语,登不应。
《後魏书》曰:高聪卒,有妓十馀人,有子无子皆令烧指吞炭,出家为尼。
《邵氏家传》曰:邵贞字德方,山阴人,性详审。赴张氏葬,或落生炭於贞履中,坐人谓贞不见,疾呼贞,因不为回顾。
《神仙传》曰:严青,会稽人也。於山中作炭,忽有人与青一卷素书,曰:“汝骨应得道长生,故授神书也。”
《齐地记》曰:东南卢水水侧有胜火木,方人俗音曰:“挺木”,经野火烧之不死,炭亦不灭。东方有不灰之木。
《豫章记》曰:丰城县葛乡有石炭二百顷,可燃以炊爨。
《交州记》曰:灶头山,越人炊爨之处,掘而得炭。
《淮南子》曰:譬犹冰、炭,钩、绳也,何时而可合?(冰寒炭热,钩曲绳直,无时得合。)
又曰:悬羽与炭,而知燥湿之气。(燥,故炭轻。湿,故炭重。)
又曰:夫湿之至也,莫见其形,而炭已重矣;风之至也,莫见其象,而木已动矣。
又曰:天下莫相憎於胶、膝,(胶漆相持不解,故曰憎。一曰、胶於漆中则败漆,漆入胶中亦败胶,以多少推之,故曰相憎也。)而莫相爱於冰、炭。(冰得炭则解,解归水复其性,炭得冰则保其炭,故曰相爱也。)胶、漆相贼,冰、炭相息也。
《抱朴子》曰:柳乃速朽者也,而燔之为炭,则亿载而不败。
《吕氏春秋》曰:豫让欲报襄子,灭鬓去眉,变其形容,作乞人,往乞於其妻。曰:“状貌无似吾夫者,其音何类吾夫之甚?”让乃吞炭而变其声。
《异苑》曰:信安郑徽,年少时登前桥仿佯,见一老翁,以小囊与徽云:“此是君命,慎勿零落。若有破碎,便为凶兆。”言讫,失所在。徽密开看,是一挺炭,意乃秘之,虽家人不之知也。永初三年,年六十,病笃,语弟子云:“吾齿尽矣,可试启此囊。”见炭碎析,於是遂亡。
桓谭《新论》曰:举火夜作,燃炭磺健
王况《释时论》曰:融融者,皆趋热之士;得炉冶之门者,惟挟炭之子。
《盐铁论》曰:冰炭不可以同器。
《语林》曰:洛下少林木炭,止如粟状。羊薪竞溃乃捣小炭为屑,以物和之,作兽形。後何召之徒共集,乃以温酒。火热既猛,兽皆开口向人赫赫然。诸豪相矜,皆服而效之。
贾谊《∧窀场吩唬禾斓匚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