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亦出《史记》。)
又曰:杨季官至卢江太守,有田一廛、宅一区,世世以农桑为业。
《後汉书》曰:王丹家累千金,隐居养志,好施周急。每岁农时,辄载酒肴於田间,候勤者而劳之;(《东观汉记》曰:载酒肴便於田头大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馀酒肴而去。)其惰懒者,耻不致。丹皆兼功自厉,邑聚相率以致殷富。其轻黠游荡,废业为患者,辄晓其父兄,使黜责之。没则赙给,亲自将护。其有遭丧忧者,辄待丹为办,乡邻以为常。行之十馀年,其化大洽,风俗以笃。
又曰:崔恢,字行逊,迁鄢陵令。每至春农,身到庐陌,劝民耕桑,农无废业。
《东观汉记》曰:樊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植。
《南史》曰:梁张兴世为方伯父仲子,由兴世致位给事中,兴世欲将往襄阳,爱乡里,不肯去。尝谓兴世曰:“我虽田舍老公,乐闻鼓角,汝可送一部,行田时吹之。”
《管子》曰:一农之事,必有一耜、一镰、一耨、一铫、一钅至,然後成为农也。
又曰:北泽烧火照堂下,管子入贺,桓公曰:“吾田野辟,农夫必有百倍之利也。”
又曰:善为国者,使农寒耕而热耘,力归于上。
又曰:夫国富多粟生於农,故先王贵之。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战胜者地广。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故农者,月不足而岁有馀也。
又曰:先王者,善为民兴利除害,故天下归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
又曰:一农之量褒百亩也。
又曰:上农挟五,中农挟四,下农挟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有饥者;一女不织,民有寒者。
《孟子》曰: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者也。
《孙卿子》曰:农精於田,不可为农师;贾精於市,不以为市师。
又曰:良农不为水旱不耕。
《韩子》曰:历山农者侵畔,舜往耕,期年让畔。
《国语曰》:管仲曰:昔者,先王处农就田野,令农夫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四时树艺各有宜。)权节其用,耒耜枷芟。(权平之,节其器用小大倨勾之宜。枷,拂也,所以击草。芟,大镰,所以芟草。)及寒,击槁除田,(寒,季冬大寒之时。槁,枯草也。)以待时耕;(时耕,立春之後。)及耕,深耕而疾苤,以待时雨;(疾,速。埽磨。时雨至,当种。)时雨既至,挟其抢刈耨桑(在掖曰挟。抢,椿也。刈,镰。耨,兹其。桑锄也。)以旦暮从事於田野。脱衣就功,首载茅蒲,身衣衤发衤,(脱,解。茅蒲,簦笠也。衤发衤,蓑埂#┱刺逋孔悖(沾,濡。)暴其发肤,尽其四支之敏,以从事於田野。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昵。(昵,近。)
《吕氏春秋》曰:匡章谓惠子於魏王之前曰:“蝗螟者,农夫得而杀之。奚故?为其害稼也。”
《汜胜之书》曰:农士惰勤,其功力相什倍。
又曰:卫尉前上蚕法,今上农法。民事,人所忽略,卫尉{勤心}之,可谓忠国爱民之至。
《风俗通》曰:古者使人如借,故曰籍田。
孙盛作南昌令教曰:且欲先婚配境内,然後督其农桑。
《梁州记》曰:黑水村有鱼池,池上立美台,下四周有水,左右官良田数十顷,故以美农为名。

《周礼□天官上》曰:甸师,掌帅其属,而耕耨王籍,以时入之,以共粢盛。(其属,府史胥徒也。耨,耘耔也。王以孟春躬耕帝籍,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诸侯九推,庶人终於千亩。庶人,谓徒三百人。籍之言借也。王一耕之,而使庶人耘耔终之。粢盛,祭祀所用谷也。)
《礼记□月令》曰:正月,天子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籍,天子三推,公五推,诸侯九推。(郑玄注曰:帝籍,为天伸借人力所治之田也。蔡邕《章句》曰:礼成於三,故天子三推。卑者劳,故三公五推也。)
又《王制》曰: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
又《少仪》曰:问士之子长幼,长则曰‘能耕矣’。
又《表记》曰:天子亲耕粢盛鬯,以事上帝,故诸侯勤以辅事於天子。(言无事而居位食禄,是不义而富且贵。)
《左传□襄公七年》曰: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孟献子曰:“吾乃今而後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郊祀后稷以配天。后稷,周始祖,能播植者。)是故启蛰而郊,郊而後耕。今就耕而卜郊,宜其不从也。”(启蛰,夏正建寅之月。耕谓春分。)
又《襄公十四年》曰:吴子诸樊既除丧,(诸樊,吴子乘之长子也。乘卒,至此春十七月既葬而除丧。)将立季札。(札,诸樊少弟。)季札辞曰:“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臧。子臧去之,遂弗为也,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节’。君,义嗣也,谁敢奸君?有国,非吾节。札虽不才,愿附於子臧,以无失节。”固立之,弃其室而耕,乃舍之。(传言季札之让,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