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卵。
《孝经援神契》曰:神灵滋液,百宝用,则珠母见,珠母玑镜。(宋均曰:事神明得,则大珠有光,可以为镜。)德至渊,则海出名珠。
《史记》曰:乐毅遗燕王书曰:“齐王遁走莒,仅以身免,珠玉财宝尽收入於燕。”
又曰:魏王与齐威王会田於郊。魏王曰:“若寡人国小,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奈何以万乘国而无宝乎?”(事具宝门。)
又曰:汉王赐张良金百溢,白珠二升。良具以献项伯。
又曰:邹阳上书曰:“臣闻明月之珠,夜光之璧,以暗投人於道路,人无不案剑相ツ者,何则?无因而至前也。”
《汉书》景帝诏曰: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吏发民,若取黄金者,坐赃为盗。
又曰:董偃与母卖珠为事。偃十三,随母养馆陶公主家。左右言其姣好,召见,曰:“吾为养之得幸。”
又《地理志》曰:武帝时,使使入海市明珠到国,围二寸已下。
又曰:霍光废昌邑王,太后被珠襦,坐武帐,召王伏前听诏。
又曰:成帝时,王章死,妻子皆徙合浦。王商辅政,曰:“还章妻子故乡。”其家属皆采珠,致产数百万。
范晔《後汉书》曰:光武耳不听郑卫之音,手不持珠玉之玩。
又曰:董卓擅朝政,吕布斩之,长安中民悉卖珠玉市酒肉相庆,填满街肆。
又曰:马援在交址,常饵薏苡实。及军还,载之一车。後有上书谮之者,以为前所载还,皆明珠文犀也。
司马彪《续汉书》曰:天竺国,一名身毒,出琉璃、珠玑。
又曰:扶风人士孙奋居富而性吝。梁冀认奋母为其守藏婢,云盗白珠十斛也。
《後汉书》曰:珠,蚌中阴精也。勺乐,明珠色也。玑,珠不圆也。夫馀出珠,大如酸枣。
《东观汉记》曰:永建四年,汉阳太守文砻献大珠。诏曰:“海内颇有灾异,而砻不推忠竭诚,而喻明珠之瑞求媚。今封珠却还。”
又曰:显宗时,锺离意为尚书。时交址太守坐赃千金,征还伏法,以其资物颁赐群臣。意得珠玑,悉以委地而不拜赐。上怪而问其故,对曰:“臣闻孔子忍渴於盗泉之水,曾参回车於胜母之闾,恶名也。此赃秽之物,诚不敢拜。”帝嗟叹曰:“清乎,尚书之言!”乃更以库钱三十万赐意。
又曰:和熹后时,新遭大忧,法禁未设。宫中亡大珠一箧,主名不立。太后乃亲自临见宫人,一一间阋,察其颜色,开示恩信。宫人盗者,即时首服。
谢承《後汉书》曰:孟尝为合浦太守,郡俗旧采珠以易米。先时,二千石贪秽,使人采珠,积以自入。珠忽徙去,合浦无珠,饿死者盈路。孟尝化行,一年之间,去珠复还。
又曰:汝南李敬少时迁赵相。奴於鼠穴中,得系珠及乡硐嗔。以问主簿,主簿曰:“前相夫人昔亡珠,不知所在。疑其子妇窃之,因去妇。”敬送珠付前相,惭,乃还去妇。
又曰:豫章黄向辰,步路中得珠琪一囊,可直三百馀万。求主还之,主欲以半物谢向,向委去不顾也。
《魏书》曰:卞皇后性俭约,不尚华丽,无文绣珠玉,器皆黑漆。太祖尝得名鲜具,命后自选一具,后取其中者。太祖问其故,对曰:“取其上者为贪,取其下者为伪,故取其中者。”
《魏志》曰:文帝问苏则曰:“前西域通使敦煌,献径寸大珠,可复求市得不?”则曰:“若陛下德流沙漠,不求自至;求而得之,不足贵也!”帝默然。
又曰:公孙渊以辽东叛,遣田豫以本官督青州刺史程喜。喜内怀不服,军事之际,多相违错。喜知帝宝爱明珠,乃密上:“豫虽有战功,而禁令宽驰,所得器仗珠银,甚多放散,不皆簿官。”由是功不见列。
又曰:文帝作《终制》曰:“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柙。”
《典略》曰:临淄侯曹植与杨修书曰:“今世作者,可略而言,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
《魏略》曰:大秦国出夜光珠、真白珠。夫馀出珠,大如酸枣。
《魏志》曰:东夷俗以璎珠为财宝,或以缀衣为饰,或以悬颈垂耳至於袂。不以金银锦湮珍。
又曰:倭国女王壹与遣大夫率善等献真白珠五十孔,青大勾珠二枚也。
《蜀志》曰:秦密奏记,益州牧刘焉荐儒士任定祖曰:“甫欲剖蚌求蛛,今乃随、和炳然,复可叹哉!”
又曰:宗预复东聘吴,孙权握预手曰:“今君年长,孤亦衰老,恐不复相见!”遗预大珠一斛。
《吴录□地理志》曰:朱崖珠宫县出明月珠。
又曰:袁博,字君游,为淮陵长。其女得坏墙中现榘兮牛博封上之,诏以赐博。
《吴志》曰:魏文帝遣使,以马求易明珠、翡翠。权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得马,何若而不听其交易?”
王隐《晋书》曰:武帝诏曰:“御府内省珠玉玩好之物,皆以赐王公也。”
《晋书》曰:陶璜自交州上表曰:“合浦郡,土地硗确,无有田农。百姓惟以采珠为业,商贾去来以珠贸米。而吴时珠禁甚严,虑百姓私散好珠,禁绝来去,人以饥困,又所调猥多,限每不充。今请上珠输二,次者输一,粗者蠲除。自十月讫二月,非采珠之时,听商旅往来如旧。”并从之。
《晋令》曰:士卒百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