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遣铺奉主诣京师。
王隐《晋书》曰:李裔字宣伯,父敏,为公孙度所迫,浮海莫知所终。裔以父母不知存亡,设木主以奉之,由是发名。
《晋起居注》曰:孝武太元二十年,简文皇帝宣太后正号,神主移庙。戊寅,口诏:移神主可停前後鼓吹。
挚虞《决疑要注》曰:庙主藏于户外西墉之中。有石函,名曰宗┙。古者帝王出征,于车载迁庙之主及社主以行。秦汉魏不载主也。
《唐书》曰:谒匙谟诿恚迁中宗神主于夹室。有司以中宗为中兴之君,当百代不迁。宰臣召史官蒋武问之,武对曰:“中宗以弘道元年于高宗柩前即位,时春秋已壮矣。及母后篡夺,神器潜移。其後赖张柬之等同谋,国祚再复。此盖同于反正,恐不得号为中兴之君。凡非我失之,自我复之,谓之中兴,汉光武、晋元帝是也。自我失之,因人复之,晋孝惠、孝安是也。今中宗与惠、安二帝事同,即不可为不迁主矣。”
《白虎通》曰:祭所以尸主何?本神无方,孝子以主系心。
又曰:所以虞而立主何?孝子既葬,曰中反虞,念亲已没,棺柩已去,怅然失望,彷徨哀痛,故设桑主以虞,所以慰孝子之心,虞安其神。所以用桑者,始与神相接。三王俱以桑。
《说文》曰:┙,宗庙主也。《礼》郊宗石室。一曰大夫以石为主。从示,从石,石亦声也。
卷五百三十二 礼仪部十一
社稷
《尚书□禹贡》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厥贡,惟土五色。(王者封五色土为社稷,建诸侯则各割其方色土与之,使立社。)
又《召诰》曰:越翌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羊豕各一。
《尚书逸篇》曰:太稷惟松,东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天子社广五丈,诸侯半之。
《尚书》曰: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言夏社不可迁之义。)
《周书》曰:诸侯受命于周,乃建太社于国中。其椋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ニ以黄土。将建诸侯,取方一面之土,苴以白茅,以土封之,故曰列土。
《毛诗□闵予□载芟》曰:春耕籍田而祈社稷也。载芟载柞,其耕泽泽。
又《闵予》曰:《良耜》秋冬报社稷也。楫榱捡辏ㄈ载南亩。
《周礼□地官》曰:大司徒之职,设其社稷之槎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
又《地官上》曰:小司徒掌凡建国,立其社稷。
又《地官上□封人》曰:封人设王之社椋为畿封而树之。
又《春官上□大宗伯》曰:以血祭祭社稷。(郑玄注曰:阴祀曰血,贵气臭。)
又《春官上□小宗伯》曰: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
又《春官下□丧祝》曰:丧祝掌胜国邑社稷之祝号,以祭祀祷祠焉。(马融曰:所计国所封邑,犹立其社稷。)士师若祭胜国之社稷,则为之尸。
又《冬官》曰:匠人营国,左祖右社,面朝後市。(五宫所居也。祖,宗庙。面犹向也。王宫当中。)
《礼记□月令》:仲春择元日,命人社。(为祀社稷也。春事兴,故祭之,祈农祥。元日谓近春分前後戊日。元,吉也。)仲秋择元日,命人社。(赛秋成也。元日谓近秋分前後戊日。)
又《曲礼》曰:问国君之年,长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幼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
又《檀弓》曰:卫献公出奔,反于卫。及郊,将班邑于从者而後入。柳庄曰:“如皆守社稷,则孰执羁跎锥从;如皆从,则孰守社稷。”
又《郊特牲》曰:社祭而主阴气也。君南向于北墉下,答阴之义也。(墙谓墉,北墉,社内。)日用甲,用日之始也。天子太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气也。是故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也。薄社北牖,使阴明也。(绝其阳,通其阴而已。薄社,殷之社,殷始都薄。)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故教民美报焉。家主中ニ而国主社,示木也。(中ニ亦土神也。)惟为社事单出里,惟为社田国人毕作。惟社,丘乘共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
又《祭法》曰: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群,众也。大夫以下,至庶人也。大夫不得特立社,与氏族居,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
又《祭义》曰:建国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庙。(周尚左也。)
《礼记外传》曰:社者,五土之神也;稷者,百现神也。(一云稷是原隰之神,原隰宜种百谷。)天子为天下之人立社,曰太社,坛方五丈。诸侯为境内之民立社,曰国社。(语裥王社侯社者,天子诸侯别自立社,私有祷求。)地之势有礼,生物各随所宜。九州之人各居其土,食有利者,各报祭之。(是谓神地之道者。)籍田之後则告,(为将耕也。)五霞鹊牵又报功也。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天,故建国君民,先命立社。地广隙啵不可遍祭,故于国城之内立坛祭之,亲之也。日用甲,尊之也。(天有十日,甲为首也。周公卜洛,建王都,戊申,社于新邑,自此皆用戊日。)惟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而已。
又曰:社树各以其土所宜之木,(河东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