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色冠绝。时陈政方乱,德言知不相保,谓其妻曰:“以君之容,国亡必入权豪之家,倘情缘未断,犹冀相见,宜有以信之。”乃破一镜,人执其半。约曰:“他日必以正月望日卖於都市,我当在,即以是日访之。”及陈亡,其妻果入杨素之家。德言遂以正月望日访於都市,有苍头卖半镜者,大高其价,人皆笑之。德言直引至其居,出半镜以合之。仍题诗曰:“镜与人俱去,镜归人不归。无复级鹩埃空余明月辉。”陈氏得诗,涕泣不食,素知之,还其妻,仍厚遗之。与德言归江南,竟以终老。
《玉烛宝典》曰:正月十五日,作膏粥以祠门户。
《西域记》曰:摩竭陀国正月十五日,僧徒俗众□集,观佛舍利放光雨花。
唐苏味道《正月十五日夜诗》曰: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游骑皆抢睿行歌尽落梅。金吾不惜夜,玉漏莫相催。
又崔液《正月望夜游诗》曰:玉漏铜壶且莫催,铁关金锁彻明开。谁家见月能炎,何处闻灯不看来。
又曰:神灯佛火百轮张,刻像图形七宝装。影里如闻金口说,空中似散玉毫光。
又曰:金勒银鞍控紫骝,玉轮朱艏萸嗯!f瞍凼忌⒍城曲,倏忽还逢南陌头。
晦日
《荆楚岁时记》曰:元日至于月晦,并为芯垡食。(每月皆有弦望晦朔,以正月初年时,俗重以为节。)士女泠州,或临水宴乐。(《玉烛宝典》曰:元日至月晦,人并为惺常渡水,士女悉湔裳,酹酒於水湄以为度厄,今世人惟晦日临河解除,妇人或湔裙。)
後魏卢元明《晦日泠舟应诏诗》曰:轻灰吹上管,落肫下蒂。迟迟春色华,魍掰魍昴旯饫觥
北齐魏收《晦日泠舟应诏诗》曰:袅袅春枝弱,关关新鸟呼。棹唱忽逶迤,菱歌时顾慕。睿赏方月色,宴言忘日暮。游豫慰人心,照临康国步。
唐太宗《月晦诗》曰:晦魄移中律,凝暄起丽城。罩□朝盖上,穿露晓珠呈。笑树花分色,啼枝鸟合声。披襟勤眺望,极目畅春情。
中和节
《唐书》云:贞元五年正月十一日诏曰:“四序嘉辰,历代增置,汉宗上巳,晋纪重阳。或说攘除,虽因旧俗,与众宴乐,诚洽当时。朕以春方发生,候维仲月,勾萌毕达,天地同和,俾共昭苏,宜均畅茂。自今已後,以二月一日为中和节,内外官司并休假一日,先敕百僚以三令节集玄。今宜以中和节代晦日。”(中和之节,自兹始也。)
又曰:其月二十八日,中书侍郎李秘奏:“伏以仲春初吉,制嘉节以征之,更晦日於往月之终,揆明辰於来月之始。请令文武百辟以是日进农书,司农献魍讨种,三公戚里上春服,士庶以刀尺相遗,村社作中和酒,祭勾芒神。聚会宴乐,名为飨勾芒,祈年稀H酝各下州府所在颁行”从之。
又:云:贞元六年,上以中和节宴百僚於曲江,上赋诗以赐之,百官皆和焉。是岁,戴叔伦为容州刺史,素有诗名,上乃令录其诗以赐之。

《孝经纬》曰:社,土地之主也。土地阔,不可尽祭,故封土为社,以报功也。
《礼记月令》曰:二月之节,是月也,择元日命人社。(为祀社稷也。春事兴,故祭之以祈农祥。元日,谓近春分前後戊日元吉也。)
又曰: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立社曰皇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立社曰置社。
《尚书》曰:用命则赏于祖,不用命戮则于社。(社主阴,阴主杀。)
《论语》曰:鲁哀公问社於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
《史记》曰:共工氏之子为后土,能平水土,故祀以为社。故天子曰大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也。社所以亲地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法於天,所以尊天而亲地也。社共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
《汉书》曰:陈平为里中社宰分肉甚均,父老善之。平曰: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此肉。
又曰:高祖天下定,诏御史令治榆社,春用羊彘祠之。
《魏志》曰:王修年七岁丧母,母以社日亡,来年邻里社,修感念母悲哀,其邻里闻,为之罢社。
《晋书》曰:阮修,字宣子,伐社树,或止之。修曰:“若社为树,伐树则社移,树而为社,伐树则社亡也。”
《荆楚岁时记》曰:社日四邻并结综会社牲醪,为屋於树下,先祭神,然後飨其胙。
郑氏云:百家共一社,今百家所社综,即共立之社也。
寒食
《荆楚岁时记》曰:去冬节一百五日,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据历合在清明前二日,亦有去冬至一百六日。)
陆病囤中记》曰:寒食三日作醴酪,又煮粳米及麦为酪,捣杏仁煮作粥。案《玉烛宝典》,今日悉为大麦粥,研杏仁为酪,引饧沃之。
又:孙楚《祭子推文》云:黍饭一盘,醴酪二盂。是其事也。
又曰:并州俗,冬至一百五日,为介子推断火,冷食三日,作干粥,是今之糗也。
范晔《後汉书》曰:周举迁并州刺史,太原一郡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举移书於子推庙云:“春中食寒一月,老小不堪,今则三日而已。”
魏武帝《刑罚令》曰:闻太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