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杂则其地之户口众寡皆可见不异其男
 女无以知其生之种类异之而各从其类则他日
 嫁娶之年高下皆可知也每岁有死者则下之有
 生者则登之以知其存没也 吕氏曰案周官媒
 氏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成名子生
 三月父名之也内则子生三月之末男角女羁以
 见于父父名之宰书曰某年某月某日生而藏之
 宰告闾史闾史书其二其一藏之闾府其一献之
 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其制详密
 如此重民之生也秦始皇令男子书年此特恐民
 避征役耳岂有三代重民之意
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
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
 郑锷曰司寇刑官也宜无预于民数大比之年则
 以户口之数诏之何也以刑之繁简民之息耗系
 焉所以告之者使省刑而已司寇既得其数俟至
 孟冬祀天司民之日则献于王以为民之所以生
 者属乎天亦隐有神者相之而其权在王王能恤
 天之所生则已得以省刑矣司民天之星也王者
 以名官所以法之也小司寇孟冬祀司民献民数
 于王盖小司寇每岁祀司民则献每岁之数此则
 大比之岁于祀司民之时乃献三年之大数也
 王氏详说曰司禄为文昌三能之第六星司民为
 轩辕角盖轩辕十七星两角有大民小民天文志
 所载明矣先郑以司禄司民为文星何所经见
 郑康成曰天府主祖庙之藏者 贾氏曰王拜受
 之登于天府者重此民数民为邦本故也 孙氏
 曰天府受民数谷数之藏司寇献民数而不及谷
 数以图国用观之则谷数必与民数俱上司禄与
 司民亦同祭也盖民数自生齿以上俱登之不得
 谷数之实则国用亦无所稽矣
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赞王治
 郑康成曰赞佐也 贾氏曰内史掌八柄司会掌
 天下大计冢宰贰王治事皆掌大事故皆写一通
 副贰民数藏之所以赞助王之治民也 郑锷曰
 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见民非特王之事而为大
 臣者不可不任其责小司寇贰之以制国用此言
 贰之以赞王治者司寇刑官也民至于犯刑以其
 贫穷而抵冒尔故言制国用意欲使三官知为民
 富之术不至使之犯刑也司民掌民数之官耳民
 之贫而犯刑非己所得而知也以为民者王所当
 治民有登耗则为公卿大臣者当据是数佐王以
 治之使之繁庶而已故曰以赞王治 易氏曰此
 言贰之以赞王治小司寇言贰之以制国用者盖
 财之丰耗出于民民之繁简系乎刑小司寇既敬
 刑以为生民之本故冢宰资之以制国用若司民
 专掌万民之数故泛言赞王治而已
成王致治刑错民口千三百七十一万四千九百二
十三人
按后汉书郡国志注帝王世纪云云
庄王十三年甸服内口千一百八十四万有奇
按后汉书郡国志注帝王世纪庄王十三年五千里
内非天王九嫔之御自世子公侯以下至于庶民凡
千一百八十四万七千人除有土老疾定受田者九
百万四千人
按杜佑通典平王东迁三十余年庄王十三年齐桓
公二年五千里外非天子之御自太子公侯以下至
于庶人凡千一百八十四万一千九百二十三人至
于战国考苏张之说计秦及山东六国戎卒尚u五
百余万推人口数尚当千余万秦兼诸侯所杀三分
居一犹以余力北筑长城四十余万南戍五岭五十
余万阿房骊山七十万三十年间百姓死没相踵于
路陈项又肆其酷烈新安之坑二十余万彭城之战
睢水不流
烈王元年即秦献公十年秦献公为户籍相伍
按册府元龟秦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

始皇十六年初令男子书年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云

高祖元年至咸阳萧何收秦丞相府图籍文书以知
天下户口
按汉书高祖本纪元年冬十月萧何尽收秦丞相府
图籍文书 按萧何传沛公至咸阳何先入收秦丞
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具知天下i塞户口多
少强弱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得秦图书也
五年诏民前相聚山泽不书名数者各归其县
按汉书高祖本纪五年夏五月诏曰诸侯子在关中
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
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
 注师古曰保守也安也名数谓户籍也
文帝十二年三月诏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

按汉书文帝本纪云云
 师古曰计户口之数以率之增置其员广教化也
景帝二年冬十二月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按册府元龟注傅音附着也著名籍
成帝鸿嘉四年春正月诏流民欲入关辄籍内
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师古曰录其民籍而内之
平帝元始二年上提封户口之数
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 按地理志孝平提封民户
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
万四千九百七十八汉极盛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