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居家杂仪
  翁受婿拜
凡受女婿及外甥拜立而扶之外孙则立而受之可



扶谓o策
  婿见妇之父母
明日婿往见妇之父母次见妇党诸亲妇家礼婿如
常仪


妇父迎送揖让如宾礼拜即跪而扶之入见妇
 母妇母阖门左扉立于门内婿拜于门外皆有币
 妇父非宗子即先见宗子夫妇不用币如上仪然
 后见妇之父母


按郑氏家礼婿妇同往妇家行
 谒见之礼虽非古礼颇合人情宜从之
 见妇党诸亲不用币妇女相见如上仪


盖既见
 妇之父母妇先归婿独留见妇党诸亲
 妇家礼婿如常仪亲迎之夕不当见妇母及诸亲
 及设酒馔以妇未见舅姑故也
朱子小学
  嘉言
司马温公曰凡议婚姻当先察其婿之性行及家法
何如勿苟慕其富贵婿苟贤矣今虽贫贱安知异时
不富贵乎苟为不肖今虽富贵安知异时不贫贱乎
  又
安定胡先生曰嫁女必须胜吾家者胜吾家则女之
事人必钦必戒
明徐三重明善全编
  家则
一生女许婚宜待笄年不得太早世俗多有幼小受
聘者数岁之内不惟男女变故难期且家事亦有聚
散婿或孤贫无倚妇家不免收赘异族同处内外当
闲此慎微别嫌第一事也若年齿各长此嫁彼娶宁
复虑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