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妻一瀚一以妻林公应麒既果与林皆
后先登第人莫不服应之识鉴云

 翁婿部外编
搜神记汉有谈生年四十无妇常读书至夜半有一
好女年十五六姿颜无双与为夫妇生一儿有二岁
妇辞云与君今将离别然念君贫不能自活乃以珠
被与之裂取谈生衣裾留别后谈生持被诣市睢阳
王买之直钱千万王识之曰是我女被那得在市此
人必发吾女冢乃收考谈生谈生具以实对王犹不
信乃往视女冢冢全如故乃复发视果于棺盖下得
衣裾呼其儿视貌似王女王乃信之即出谈生而复
之遂以为女婿表其儿为郎中
冥祥记宋顺阳郭铨字仲衡晋益州刺史亡后三十
余载元嘉八年忽见形诣女婿南阳刘凝之家车卫
甚盛谓凝之曰仆有谪事可见为作四十僧会当得
免也言终不见刘谓是魍魉不以在意后夕铨又与
女梦言吾有谪罚已告汝婿令为设会不能见矜耶
女晨起见铨从户过怒言竟不能相救今便就罪女
号踊留之问当何处设斋答云可归吾舍倏然复没
凝之即狼狈供办会毕有人称铨与凝之相闻言感
君厚惠事始获宥言已失去于是而绝
法苑珠林唐琅琊王之弘贞观年中为沁州和川县
令有女适博陵崔轨轨于和川会病而卒卒经数十
日其家忽于夜中闻轨语声初时倾家惊恐其后乃
以为常闻语云轨是女婿虽不合于妻家立灵然以
苦无所依但为置立也妻从其请朝夕置食不许置
肉虽令下具素食恒劝礼佛不听懈怠又具说地狱
中事云人一生恒不免杀生及不孝自余之罪盖亦
小耳又云轨虽无罪然大资福助为轨数设斋供并
写法华金刚般若观音等经各三两部兼旧功德如
获罗汉自兹以后即不复来王家一依其言写经设
供轨忽更来愧谢因云今即取别举家哭而送之轨
有遗腹之子巳年四五岁云轨此子必有仕宦愿善
养畜自此以后不复更来

 翁婿部总论
易经
  泰卦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以爻义观之帝乙制王姬下嫁之礼法者也自
 古帝女虽皆下嫁至帝乙然后制为礼法使降其
 尊贵以顺从其夫也六五以阴柔居君位下应于
 九二刚明之贤五能倚任其贤臣而顺从之如帝
 乙之归妹然降其尊而顺从于阳则以之受祉且
 元吉也元吉大吉而尽善者也谓成治泰之功也



以阴居尊为泰之主柔中虚己下应九二吉之
 道也而帝乙归妹之时亦尝占得此爻占者如是
 则有祉而元吉矣
礼记
 丧服
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



世子天子诸侯之适子传世者也不降杀其妻
 父母之服者以妻故亲之也大夫适子死服齐衰
 不杖今世子既不降其妻之父母则其为妻服与
 大夫服适子之服同也
  服问
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



妻为其父母齐衰是重也夫从妻而服之乃缌
 麻是从重而轻也
  坊记
子云婚礼婿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恐事
之违也以此坊民妇犹有不至者



舅姑女之父母也承进也子女也仪礼父戒女
 曰夙夜无违命母戒女曰无违宫事言事皆恐事
 之违也末世礼坏故有男行而女不随者亦有亲
 迎而女不至者成氏曰妇人谓夫之父母曰舅姑
 男子亦谓妻之父母曰舅姑但加外字耳夫妇齐
 体父母互相敬也
仪礼
  丧服
婿


女子子之夫也
传曰何以缌也报之也


释曰发问之者怪女之父母为外亲女之夫服
 答云报之者婿既从妻而服妻之父母妻之父母
 遂报之服前疑侄及甥之名而发问此不疑婿而
 发问者侄甥本亲而疑异称故发问而婿本是疏
 人宜有异称故不疑而问之也
妻之父母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从于妻而服之

释曰传发问者亦怪外亲而
 有服答曰从服故有此服若然上言甥下次言舅
 此言婿次即言妻之父母者舅甥本亲不相报故
 在后别言舅此婿本疏恐不是从服故即言妻之
 父母也
唐杜氏通典
  娶同堂姊之女为妻姊亡服议
晋李嵩行事记云有娶同堂姊子为妇妇母亡不制
妇母服犹制同堂姊服尝谓三纲之义不可得而无
服多以内外姊妹为妇则绝其本服服绝而情重何
嫌不减从姊之服月数作妇母之服邪又以谢沈所
言舅为外舅事访魏君思难云舅本缌麻与外舅之
服自可得同然娶姑之女姑亡岂可累降为三月耶
太常刘彦祖云譬如父母服本斩齐至于改葬而制
缌麻也近羊彭有叔父服而改葬其父更叔之服而
着改葬之服此岂以缌麻为轻也盖礼所谓以轻为
重者正此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