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人人子何得专制
 折其亲也若为庶母服又不成为庶进退不知所
 从太傅郑冲议曰甲失礼于家二嫡并在诚非人
 子所得正则乙景之子并当三年礼疑从重车骑
 贾充侍中少傅任恺议略与郑同太尉荀议曰
春秋并后匹嫡古之明典也今不可以犯礼并立二
妻不别尊卑而遂其失也故当断之以礼先至为嫡
后至为庶景子宜以嫡母服乙乙子宜以庶母事景
昔屈建去芰古人以为违礼而得礼景子非为抑其
亲斯自奉礼先后贵贱顺叙之义也
  上封事         北魏李彪
易称主器者莫若长子传曰太子奉冢嫡之粢盛然
则祭无主则宗庙无所飨冢嫡废则神器无所传圣
贤知其如此故垂诰以为长世之法昔姬王得斯道
也故恢崇儒术以训世嫡世嫡于是乎习成懿德用
大协于蒸是以世统黎元载祀八百逮嬴氏之君
于秦也弗以义方教厥冢子冢子于是习成凶德肆
虐以临黔首是以享年不永二世而亡亡之与兴道
在于师傅故礼云冢子生因举以礼使士负之有司
齐肃端冕见于南郊明冢嫡之重见乎天也过阙则
下过庙则趋明孝敬之道也然古之太子自为赤子
而教固以行矣此则远世之镜也高宗文成皇帝慨
少时师不勤教尝谓群臣曰朕始学之日年尚幼冲
情未能专既临万几不遑温习今而思之岂非惟予
之咎抑师傅之不勤尚书李欣免冠而谢此则近日
之可鉴也伏惟太皇太后翼赞高宗训成显祖使巍
巍之功邈乎前王陛下幼蒙鞠诲圣敬日跻及储宫
诞育复亲抚诰日省月课实劳神虑今诚宜准古立
师傅以诏导太子诏导正则太子正太子正则皇家
庆皇家庆则人事幸甚矣
  承袭立嫡议       北齐刁柔
 柔除中书舍人时议者以为立五等爵邑承袭者
 无嫡子立嫡孙无嫡孙立嫡子弟无嫡子弟立嫡
 子孙弟柔以为无嫡孙立嫡曾孙不应立嫡子弟
 议曰
柔案礼立嫡以长故谓长子为嫡子嫡子死以嫡子
之子为嫡孙死则曾元亦然然则嫡子之名本为传
重故丧服曰庶子不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与祢也礼
记公仪仲子之丧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闻仲子舍
其孙而立其弟何也子服伯子曰仲子亦犹行古人
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发微子舍其
孙盾而立弟衍仲子亦犹行古之道郑注曰仲子为
亲者讳耳立子非也文王之立武王权也微子嫡子
死立其弟衍殷礼也子游问诸孔子孔子曰不立孙
注曰据周礼然则商以嫡子死立嫡子之母弟周以
嫡子死立嫡子之子为嫡孙故春秋公羊之义嫡子
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丧服
云为父后者出母无服小记云祖父卒而后为祖母
后者三年为出母无服者丧者不祭故也为祖母三
年者大宗传重故也今议以嫡子孙死而立嫡子母
弟嫡子母弟者则为父后矣嫡子母弟本非承嫡以
无嫡故得为父后则嫡孙之弟理亦应得为父后则
是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既得为祖服斩而不得
为传重者未之闻也若用商家亲亲之义本不应嫡
子死而立嫡子孙若从周家尊尊之文岂宜舍其孙
而立其弟或文或质愚用惑焉小记复云嫡妇不为
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注云谓夫有废疾他故若死
无子不受重者小功庶妇之服凡父母于子舅姑于
妇将不传重于嫡及将所传重者非嫡服之皆如众
子庶妇也言死无子者谓绝世无子非谓无嫡子如
其有子焉得云无后夫虽废疾无子妇犹以嫡为名
嫡名既在而欲废其子者其如礼何礼有损益代相
沿革必谓宗嫡可得而变者则为后服斩亦宜有因
而改
  隋高祖五男传论      唐魏征
史臣曰高祖之子五人莫有终其天命异哉房陵资
于骨肉之亲笃以君臣之义经纶缔构契阔夷险抚
军监国凡二十年虽三善未称而视膳无阙恩宠既
变谗言间之顾复之慈顿隔于人理父子之道遂灭
于天性隋室将亡之效众庶皆知之矣慎子有言曰
一兔走街百人逐之积兔于市过者不顾岂其无欲
哉分定故也房陵分定久矣高祖一朝易之开逆乱
之源长觊觎之望又维城肇建崇其威重恃宠而骄
厚自封植进之既逾制退之不以道俊以忧卒实此
之由俄属天步方艰谗人已胜尺布斗粟莫肯相容
秀窥岷蜀之阻谅起晋阳之甲成兹乱常之g盖亦
有以动之也棠棣之诗徒赋有鼻之封无期或幽囚
于囹圄或颠殒于鸩毒本根既绝枝叶毕剪十有余
年宗社沦陷自古废嫡立庶覆族倾宗者多矣考其
乱亡之祸未有若隋之酷诗曰殷鉴不远在夏后之
世后之有国有家者可不深戒哉
  殷人立弟辩       元金履祥
太纪论曰太史公记汤崩太丁蚤死外丙立二年仲
壬立四年相继而崩然后伊尹立太甲非其实也何
以知其非实耶二帝官天下定于与贤三王家天下
定于立嫡立嫡者敬宗也敬宗者尊祖也尊祖者所
以亲亲也兄死弟及非所以为敬宗尊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