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计岂能周足中人之性目见可欲其
心必乱况下愚之人见酒食声色之美安得不动其
心向来财不满其意而充其欲故内则与骨肉同饥
寒外则视所见如不见今其财物盈溢于目前若日
日严谨此心姑寝主者事势稍宽则亦何惮而不为
其始也移用甚微其心以为可偿犹未经虑久而主
不之觉则日增焉月益焉积而至于一岁移用已多
其心虽惴惴无可奈何则求以掩覆至二年三年侵
欺已大彰露不可掩覆主人欲峻治之已近噬脐故
凡委托干人所宜警此
国家以农为重盖以衣食之源在此然人家耕种出
于佃人之力可不以佃人为重遇其有生育婚嫁营
造死亡当厚Q之耕耘之际有所假贷少收其息水
旱之年察其所亏早为除减不可有非理之需不可
有非时之役不可令子弟及干人私有所扰不可因
其雠者告语增其岁入之租不可强其称贷使厚供
息不可见其自有田园辄起贪图之意视之爱之不
啻如骨肉则我衣食之源悉藉其力俯仰可以无愧
怍矣
佃仆妇女等有于人家妇女小儿处称贷莫令家长
知而欲重息以生借钱谷及欲借质物以济急者皆
是有心脱漏必无还意而妇女小儿不令家长知则
不敢取索终为所负为家长者宜常以此喻其家
尼姑道婆媒婆牙婆及妇人以买卖针灸为名者皆
不可令入人家凡脱漏妇女财物及引诱妇女为不
美之事皆此曹也
池塘陂湖河埭蓄水以溉田者须于每年冬月水涸
之际浚之使深筑之使固遇天时亢旱虽不至于大
稔亦不至于全损今人往往于亢旱之际常思修治
至收刈之后则忘之矣谚所谓三月思种桑六月思
筑塘盖伤人之无远虑如此
池塘陂湖河埭有众享其溉田之利者田多之家当
相与率倡令田主出食佃人出力遇冬时修筑令多
蓄水及用水之际远近高下分水必均非止利己又
且利人其利岂不博哉今人当修筑之际靳出食力
及用水之际奋臂交争有以锄i相殴至死者纵不
死亦至坐狱被刑岂不可伤然至此者皆由田主悭
吝之罪也
桑果竹木之属春时种植甚非难事十年二十年之
间即享其利今人往往于荒山闲地任其弃废至于
兄弟析产或因一根D之微忿争失欢比邻山地偶
有竹木在两界之间则兴讼连年宁不思使向来天
不产此则将何所争若以争讼所费佣工植木则一
二十年之间所谓材木不可胜用也其间有以果木
逼于邻家实利有及于其童稚则怒而伐去之者尤
无所见也
人有小儿须常戒约莫令于邻里损折果木之属人
养牛羊须常看守莫令于邻里踏践山地六种之属
人养鸡鸭须常照管莫令于邻里损啄菜茹六种之
属有产业之家又须各自勤谨坟墓山林欲丛绿长
茂荫映须高其墙围令人不得逾越园圃种植菜茹
六种及有时果去处严其篱围不通人往来则亦不
至临时责怪他人也
人有田园山地界至不可不分明异居分析之初置
产典买之际尤不可不仔细人之争讼多由此始且
如田亩有因地势不平分一丘为两丘者有欲便顺
并两丘为一丘者有以屋基山地为田又有以田为
屋基园地者有改移街路水圳者官中虽有经界图
籍坏烂不存者多矣况又从而改易不经官司邻保
验证岂不大启争端人之田亩有在上丘者若常修
田畔莫令倾倒人之屋基园地若及时筑迭垣墙u
损即修人之山林若分明挑掘沟堑u损即修有何
争讼惟其卤莽田畔倾倒修治失时屋基园地只用
篱围年深坏烂因而侵占山林或用分水犹可辩明
间有以木以石以坎为界年深不存及以坑为界而
外又有一坑相似者未尝不启纷纷不决之讼也至
于分析止凭阄书典买止凭契书或有卤莽该载不
明公私皆不能决可不戒哉间有典买山地幸其界
至有疑故令元契称说不明因而包占者此小人之
用心遇明官司自正其罪矣
分析之家置造阄书有各人止录己分所得田产者
有一本互见他分者止录己分多是内有私曲不欲
显暴故常多争讼若互见他分厚薄肥瘠可以毕见
在官在私易为折断此外或有宣劳于众众分弃与
田产或有一分独薄众分弃与田产或有因妻财因
仕宦置到来历明白或有因营运置到而众不愿分
者并宜于阄书后开具仍须断约不在开具之数则
为漏阄虽分析后许应分人别求均分可以杜绝隐
瞒之弊不至连年争讼不决矣
人有求避役者虽私分财产甚均而阄书砧基则妆
在一分之内令一人认役其他物力低小不须充应
而其子孙有欲执书契而掩有之者遂兴诉讼官司
欲断从实则于文有碍欲以文为断而情则不然此
皆俗曹初无远见规避于目前而贻争于身后可不
鉴此
人有已分财产而欲避免差役则冒同宗有官之人
为一户籍者皆他日争讼之端由也
县道贪污遇有析户印阄则厚有所需人户惮于所
费皆匿而不印私自割析经年既深贫富不同恩义
顿疏或至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