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满回京先已
陛见后因事故未得回道后到御史
陛见在后而回道在先者即以回道
命下之日扣算差遣各差一年为满者预于将满二
  月前经历司呈河南道详请更替
  又题准都察院职司纠劾各衙门有保举未当
  者或有未与保举之人心怀忿嫉沮坏良法者
  俱令纠参
  凡巡城五城每城差满洲汉军汉御史各一员
  是年题准新资汉御史必先试差巡城三月一
  换
  是年议准停止盐差御史责成各运司管理盐
  务
  又议准巡按概行停止
  是年题准提督学政停差御史俱归翰林院差
  遣
  顺治十一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一年
谕凡言官务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实庶使壬屏迹
  中外肃清若缄默苟容颠倒黑白徇私报怨明
  知奸恶庇护党类不肯纠参而诬陷良善驱除
  异已混淆国是者定行重治
  又
谕凡事关政治得失民生休戚大利大害应兴应革
  切实可行者言路各官俱要悉心条奏直言无
  隐如果为抒诚有裨政事朕自不靳懋赏
  是年题准京畿道照刷文卷内有狱讼淹滞刑
  名违错钱粮埋没赋役不均等弊应请
旨者奏请取问应治罪者依律治罪其移送照刷文
  卷俱用印信册结照刷事毕具疏奏缴
  顺治十二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二年
谕凡事关朕躬何令不信何政有差诸王贝勒在事
  诸臣旷职之愆丛弊之处及内外各司何害未
  除何利未兴言官各据见闻极言无隐一切启
  迪朕躬匡弼国政者所言果是即与采用如有
  未当必不加罪毋得浮泛塞责
  是年题准言官纠参须实指奸贪若结党挟私
  肆行陷害者反坐
  是年议准两淮等四处盐课仍差御史巡视
  是年题准复差巡按御史于各部院衙门内不
  分新旧理事官郎中以下吏部都察院会同考
  选才能清廉品望素优者授为御史差遣
  顺治十三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三年
谕科道为耳目之官职在发奸剔弊凡大奸大恶从
  未经人纠劾者果有见闻即据实直陈不许徇
  私党比摭拾塞责将人已纠参之事剿袭妄陈
  是年议准出差官员回京考核有不徇情面忠
  廉称职者升用生事扰民受贿溺职者治以重
  罪
  顺治十四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四年
谕差回御史务期考核至当方与内升以示鼓励不
  得轻议升用
  是年题准在京私铸私贩责令缉拿失察官并
  听题参
  是年题准有击登闻鼓告状者即据冤状查问
  并取原问衙门册籍详明磨对果系真情题请
敕该衙门审理
  又题准鼓状除合例者封进违例者驳回有事
  情重大迹涉冤抑虚实未明者许连人状咨行
  各部院督抚审确酌奏仍将咨过件数岁终汇
  题
  是年议准停差巡漕
  顺治十五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五年
谕巡方得人斯能称职内外各差除现在御史外应
  预为添设员数以备差遣
  是年议准巡按所属地方应巡历周遍以访民
  生利害有司贤否仍将巡到地方登记汇报
  凡巡按事宜是年题准 一出巡按治府州县
  必须遍历其巡历各处随从不过十人除依例
  差拨兵丁防护外不许擅令有司私买货物多
  用铺陈等项亦不得纵容官吏出郭迎送若分
  巡地面果系原籍即宜回避
  一巡历地方体知方面有司等官守法奉公廉
  能昭著者俟差满复
命照例荐举其贪酷废事蠹政害民者访实限入境
  三月以内题参后有察知不时纠劾
  一农桑为生民衣食之本仰该道转行府州县
  官时常劝谕农民□时种植若有水旱灾伤踏
  勘得实即将数目开报
  一学校为成贤育才之地仰该道行府州县官
  及学官时常训诲生徒讲论经史治道等事以
  备擢用不许懈怠庙学损坏即为修理严查异
  端邪说重处惩戒仍将见在师生名数开报
  一存恤孤老仁政所先仰该道转行府州县官
  凡有鳏寡孤独废疾无倚之人察收入养济院
  常加存恤合得衣粮依期按月交给毋令失所
  遇有疾病督医治疗仍将见在名数具报
  一古圣帝明王先师先贤陵墓山川社稷祀典
  祠坛等处仰该道转行府州县提调常须洁净
  有损坏者即为修理仍禁牧放樵采
  一所属地方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忠臣烈女
  志行卓异可励民风者仰该道行府州县官明
  着实迹保举申解以凭奏
闻旌表毋得举富遗贫扶同滋弊
  一原设旌善亭申明亭但有损坏仰该道行府
  州县官即便严查修理将善恶姓名行实具报
  覆勘得实发告示张挂亭内使善恶知所劝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