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及营充勾当
一出巡同事之人须相协和若有所见不同而行事
乖舛者可于无人之处从容陈说利害以开导之彼
心既悟必能从正凡人有言须虚心以听不可偏执
己见若听者能从则言者亦不可矜为己功大抵同
僚同事当如兄弟相亲相爱积诚相与未有不相契
者凡有善相让有过相规相规之言只两人自知切
不可对众发之庶其能从凡处同僚不可推恶避劳
不可妨彼利己不可扬己抑人必务协和以相助益
不但宪司如此诸司处同僚者亦皆当然
一学校者礼让之地凡监察御史按察司官所至下
学先诣大成殿拜谒礼毕退诣明伦堂生员讲说经
史监察御史按察司官中坐本处提调七品以上正
佐官序坐于左教授学正教谕训导序坐于右听讲
余皆立听布政司官下学亦同若布政司按察司官
与御史一同下学御史左边正面坐布政司按察司
官依品级右边正面坐问答之际教官生员不许行
跪礼
一总兵镇守官受朝廷委任以防奸御侮凡调度军
马区画边务风宪官皆无得干预其相见相待之礼
尤须谦敬如总兵镇守官有犯违法重事须用体覆
明白指陈实迹具奏请旨不许擅自辱慢其军职有
犯具奏请旨已有定例风宪官巡历去处亦须以礼
待之并不得轻易凌辱
一在外乡试自有布政司官提调按察司官监试其
巡按及公差问理等项监察御史毋得干预及列名
于乡试小录甚失大体其所试生徒若有情弊听行
纠举亦不得生事诬执
一初到按临之处其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及卫所府
州县官相见之后各回衙门办事每日不许伺候作
揖及早晚听事遇有事务许唤首领官吏抄案或佐
贰官一员前来发落不许辄唤正官或有合令正佐
官计议事务及正佐官自来禀白者不在此例按察
司官分巡同都司布政司官所至亦同违者从风宪
官举劾
一各衙门问过罪囚或有合断事理干碍计禀者先
令有司定拟罪名然后参考事例明白方可发落不
可辄自与决恐有别例议论不同宜从所长 以上
宪体
一方面官与御史初相见左右对拜方面官来见御
史前门外下马由正道入御史延至后堂方面官坐
左御史坐右及御史回望司前下马由正道入方面
官延至后堂御史坐左方面官坐右首领官初见行
拜礼御史中立答拜
一中都留守司官各处按察司官相见并如前仪
一各卫指挥盐运司运使同知各府知府初见御史
按察司官上手立对拜盐运司副使判官各府同知
通判推官各州知州同知判官各县知县及守御千
户初见御史按察司官中立答拜各卫并盐运司各
府州首领官各县县丞主簿初见行拜礼御史按察
司官起身举手各县典史及仓场库务阴阳医学僧
道等官初见行拜礼御史按察司官坐受举手其指
挥运使运同知府知州问答之际不许行跪礼
一府州县儒学教官生员初见行拜礼御史按察司
官出位中立答拜教官生员相见之后不许每日伺
候作揖有妨肄业 以上出巡相见礼仪
凡在京大小有印信衙门并直隶卫所府州县等衙
门在外各都司布政司按察司文卷除干碍军机重
事不刷外其余卷宗从监察御史每岁一次或二岁
三岁一次照刷五军都督府六部大理寺令该吏具
报事目太常寺通政司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
监翰林院各卫令首领官吏具报其余衙门正官首
领官通署呈报以凭查刷都察院堂上及各道文卷
俱照例送刷中间干碍追究改正事理照依已定行
移体式施行如有迟错其经该官员应请旨者奏请
取问其余官吏就便依照刷文卷律治罪其各都司
布政司按察司所属卫所府州县等衙门文卷从本
处按察分司照刷若有迟错一体依例施行其照刷
之际务要尽心若有狱讼淹滞刑名违错钱粮埋没
赋役不均等项依律究问迟者举行错者改正合追
理者即与追理务要明白立案催督结绝不能尽职
者监察御史从都察院按察分司从总司体察奏闻
究治
在京十三道照刷卷宗衙门见各道分隶
凡光禄寺一应文卷每三年照常京畿道通刷其供
应物料文卷各道御史按月轮流照刷刷毕面奏
凡南京各衙门文卷照在京例三年一次差御史一
员往刷其印文俱曰京畿道监察御史之印
天顺元年奏准巡按从公诘察有司
按明会典天顺元年奏准每年巡按御史将司府州
县见任官员从公诘察除贪污不法者就便拿问其
老疾罢□等项起送吏部查例定夺如有奉公守法
廉能超卓者更替回京之日指实具奏吏部记其姓
名候考满到部查考升用若御史考察不公颠倒是
非者参奏如律
天顺八年差给事中御史各一员巡察各营上操军

按明会典云云
天顺九年令南都察院差御史一员巡视屯田
按春明梦余录云云
宪宗成化元年令台垣巡察各营
按明会典成化元年令给事中御史巡察各营奸弊
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