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居尊者。臣蒙皇上授臣右监副,臣以学术未精,不能胜任,凡四叩阍疏辞。兹授臣以监正,臣即拜命,则臣前日之辞是辞监副之卑;而今日之受,是受监正之尊矣。于卑则辞,而于尊则受,是臣止知躁进,而不知事君进退之礼、辞受之义,安望其能尽臣职哉?况看出简仪倾侧者,乃满监臣,而责令其具呈请修者,亦满监臣也。臣不过于辞疏中,举监员稽怠之习以入告。皇上以臣为能,而加臣为监正,是臣掠满监臣之美,以得监正,臣能不自愧哉?
臣又闻骤富贵者不祥。臣以无位布衣,一旦得六品之官,已犯骤贵之戒,尚未谢恩到任,又擢为五品,视篆京堂,于骤之中而加骤焉。天灾人祸,将必随之。臣以天道人事之理指人,而不自知吉凶之趋避,是懵于天道人事之理矣。以懵于天道人事之理之夫,岂可以为钦天监之监正哉?此臣之所以深惧而必乱也。
臣又考之史册,上有大圣人之君下,然后有不受职之臣。故上有尧、舜,下有巢、由;上有汉高、光武,下有四皓、严光;上有宋祖、明祖,下有陈抟、陈遇,是皆遭际圣君,故得遂其高尚。臣固不敢追踪前哲,实以尧、舜、高、光、宋明二祖仰望皇上。
倘蒙皇上允臣所请,俾千秋万岁后之人,颂皇上容一明人伦、尊圣学、辟邪教之杨光先,而不强之以职,则皇上圣神之名,驾越于尧、舜、高、光、宋明二祖之上矣。
伏乞收回成命,准臣以布衣在监供事,庶臣无掠美之愧,而更鲜骤贵不祥之惧矣。字多逾格,仰祈鉴宥,为此昧死叩阍。
康熙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奉差暇交吏部议。本年九月十三日,吏部议得已经奉旨:杨光先着为监正,其辞职缘由,相应不准。十四奉旨:杨光先因知天文衙门一切事务,授为监正,着即受职办事,不得渎辞。

跋一
向闻吾友戴东原说:“欧罗巴人以重价购此书即焚毁之,欲灭其迹也。”今始于吴门黄氏学耕堂见之。杨君于步算非专家,又无有力助之者,故终为彼所诎。然其诋耶稣异教,禁人传习,不可谓无功于名教者矣。

己未十月十九日
竹汀居士钱大昕题
时年七十有二

跋二
初,书估携此册求售,余奇其名,故以白金一锭购之。后李尚之谓余曰:“钱竹汀先生尝以未见此书为言,则此诚罕觏之本矣。”因付装潢,求竹汀一言,前所跋者是也。至于步算非专家,余属尚之详论其所以,适尚之应阮芸台中丞聘,临行拣还,未及辨此,当俟诸异日尔。

己未冬十一月既望
书于联吟西馆
黄丕烈

跋三
此书歙县布衣杨光先所著。杨公于康熙初入京,告西洋人以天主邪教煽惑中国,必为大患,明见在二百年之先,实为本朝第一有识有胆人;其书亦为第一有关名教、有功圣学、有济民生之书。
当时邪不敌正,质审明白,黜汤若望诸人之官,杀监官之附教者五人,禁中国人习天主教,可谓重见天日矣。乃西洋人财可通神,盘踞不去,遍贿汉人之有力者,暂授杨公为监正,必欲伺其间隙,置之死地。杨公明烛其谋,五疏力辞,又条上六畏二羞之疏,情词剀切。部议阴受指使,始终不准,不得已就职。不久即以置闰错误,坐论大辟,蒙恩旨赦归,中途为西洋人毒死。而后,西法复行,牢不可拔。
盖杨公死于未授职之前,则无以摘其误谬,而西术不能复兴,即兴亦终不能固。故设此陷阱,以泄其愤而售其奸。邪谋之深毒,不可畏哉?然而天主教之不敢公然大行,中国之民不至公然习天主教,而尽为无父无君之禽兽者,皆杨公之力也。正人心,息邪说,孟子之后一人而已。或以愚言为过,当请具眼人辨之。
此书于壬寅夏,得刻本于吴寿云处,价昂不能购。倩友人“胡子安”影抄一本,后有竹汀先手跋,谓西人购此书即焚毁之。苟非切中邪谋,何以如是。至杨公步算非专家,则明理不明数,公已自言之,何得为公病?书中辨论,未必无锋棱太峻语。然辟异端,不得不如此。圣人复起,亦当许之。特拘墟小儒,眼光如豆,不免以此訾议耳。至于辞官诸疏,垦挚畅达,奸谋早已洞烛。意如此其诚,见如此其明,而犹始以布衣供事,终乃就职监正者,实因感激皇恩,而不忍以党邪疑执政耳。假尊崇为倾陷,为从来宵小害君子者,特辟一途,虽圣主亦所不疑。吾为杨公痛,吾为世道人心痛矣。
丙午六月
元和钱绮跋

跋四
此书歙县布衣杨光先所著。杨公于明末屡以草莽伏阙上章,劾首揆温体仁、吏垣陈启新。崇祯癸未冬,襄城伯李国桢荐其有文武材,征书未达而北都陷。
本朝康熙初,入京首告西洋人汤若望等,借知历为名,窥伺中国,以天主邪教煽惑人心,必为大患。当时邪不敌正,质审确实,黜若望诸人,杀监官之附教惑众者五人,毁各省天主堂,禁人传习,可谓重见天日矣。
乃西洋人财可通神,潜匿京师,遍贿汉人之有力者,拟荐杨公为监正,必欲伺其间而置之死地。杨公明烛其谋,五疏力辞,情词剀切。部臣阴受指使,始终以不准辞宫议覆,强使就职。而监中诸人,皆系彼党,询以中国旧法,诿为不习,坐视不助。历算繁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