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而勾连煽惑,扬波助澜,则钟鸣礼实谋主矣。该法司分别定罪。


会审钟鸣仁等犯一案
徐从治
会审钟鸣仁等犯一案题解
《会审钟鸣仁等犯一案》是南京礼部六司会审华人天主教徒钟鸣仁等人的记录,作于万历四十五年 五月,作者是徐从治。
徐从治,浙江海盐人,徐昌治之兄,时任南京礼部署司事祠祭主事,后任山东济南太守,山东巡抚,于崇祯十一年 在平叛巡城时中炮身亡。赠兵部尚书,赐祭葬立祠。
《会审钟鸣仁等犯一案》可分为五部分:六司会审,会审判词,会审判决,会审堂批,堂批回卷。记录了钟鸣仁等十六人的供词,分别对每个人进行了审判,认为钟鸣仁惑于邪谋,曹秀深信其教,姚如望从邪乱民,依律应当定罪判刑,参送南京刑部定罪。其余人等或递回原籍,或放归生理,或令寺中收领。

南京礼部主客清吏司,为远夷阑入都门,暗伤王化事:奉本部付前事,奉此遵依行。
一、六司会审
据五城兵马司呈解从夷犯人钟鸣仁等,一起到司。该本司署司事、祠祭司徐主事,会同司务厅张司务、祠祭司徐郎中、仪制司文主事。
钟鸣仁供词
除王桂,即王贵,病故外,会审得钟鸣仁,年五十五岁,广东广州府新会县人。
供称:先年同父念山及弟鸣礼住香山澳中,从天主教,于己亥年随利玛窦进贡,在北京七八年,方来住南京三年,又往浙江一年。旧岁五月间,仍来天主堂中,为王丰肃招引徒众。若妇人从教者,不便登堂,令仁竟诣本家,与妇淋水宣咒。咒云:“我洗尔,因拔的利揭,非略揭,西必利多三多明者。亚们。”大约淋过妇人十五六口,不记姓。仍官买办使费,所费银两在澳中来,每年约有一二百两。
曹秀供词
曹秀:年四十岁,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供称:先年来京,结帽为生。因妻染痰疾,五年不愈,慕天主教可以禳灾获福,遂于四十年三月间同妻入教,诵天主经。经云:“在天我等父者,我等愿尔名承盛,尔国临格,尔止承行于地,如与天焉。我等望尔,今日与我,我日用粮,尔免我债,如我亦赦负我债者。又不我许陷与诱感。乃救我与凶恶。亚们。”专务招引从教,如余成元、王文等是实。
姚如望供词
姚如望:年六十一岁,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供称:挑脚为生,在京三十年,于甲寅正月十六日进教,因王丰肃事发,手执黄旗,口称“愿为天主死”,遂被获。
游禄供词
游禄:年五十三岁,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供称:髭头为生,有夷人罗儒望在江西开教,即便投入教中。于四十四年五月间,儒望以书一封,差禄送王丰肃处,即入天主堂中,于头门外耳房居住看守。
蔡思命供词
蔡思命:年二十二岁,广东广州府新会县人。供称:幼年粗读诗书,于三十七年间,同阳玛诺、费奇规来京,投入王丰肃家,专管书柬,兼理茶房,每年约得钱一千二百文。来时年止十六岁,同来费奇规亦夷人,尚在韶州府。
王甫供词
王甫:年三十一岁,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人。供称:四十四年五月十二日,有桐乡县钱秀才雇甫来京,抽丰失意,弃甫独归,被邻居余成元引进王丰肃处看园,每月得受雇工钱一百五十文、饭米三斗、菜钱三十文。
张元供词
张元:年三十二岁,江西瑞州府人,供称:结帽生理,在南京十余年。于四十年间,偶在缙绅家做巾,见本宦拜礼丰肃,心窃慕之,遂佣于天主堂内,客至捧茶,每月得受工食银三钱,从夷教,守十戒。
王文供词
王文:年三十岁,江西九府湖口县人。供称:补网为生,来京二世。于四十三年正月十六日进教,有姐夫曹秀先在教中,招之使去也。
刘二供词
刘二:年三十九岁,江西南康府都康县人。供称:木匠为生,于三十八年来京,前年从王丰肃教。先在天主堂中修理做工,遂听其教,迨事发往看,因而被获。
周可斗供词
周可斗:年二十七岁,江西九江府湖口县人,供称:随母在安庆府宿松县王佑家,带至南京,结帽为生。四十四年六月十二日进教,王丰肃将钱一百七十文,浼斗结帽一顶,网完送去被获。
王玉明供词
王玉明:年二十九岁,福建邵武府邵武县人。供称:前年八月到京,跟陈外郎度日,外郎往山西蒲州探亲,遗下玉明,遂进天主堂煮饭,每月得工钱一百二十文,候外郎回日仍去随之。
三郎供词
幼童三郎:年十五岁,松江府上海县人。供称:父亲邹无盘,于四十三年同母病故,有祖父邹思化,送杭州开教夷人郭居静处读书,因交游不暇,转送王丰肃处读书,今染病。
仁儿供词
仁儿:年十四岁,北直保定府人。供称:父亲刘大,于四十四年三月内,将仁儿卖于庞迪峨,闻南京要人使用,差管家送至丰肃处,两月被获。
龙儿供词
龙儿:年十四岁,北直保定府漆水县人。供称:父故,有伯张文正将龙儿卖与庞迪峨,得银一两,同仁儿一起送至南京。
本多供词
本多:年十四岁,广东东莞县人。供称:父亲刘应魁,在此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