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以避湛者数年。湛犹不肯已,谋使盗杀之。文帝乃与景仁密谋诛湛,然後景仁始免。若此者,岂景仁之不让哉!湛非有颇之功,又因景仁以进,固不当倾景仁;景仁之避湛,其事更难於相如,然卒不能减其怒,必死景仁而後甘心者,何也?人心无尽,固非让之所能化也。嗟夫,士大夫诵读诗书,谈说礼义,让之犹不足止其争,况於里巷不学之人,市井无赖之辈,尚力而不尚德者乎!虽有好让之人与之处,亦不能保无相争之事。乃世之士见其如此,不复问其曲直,辄从而两罪之,呜乎,过矣!
  古之时人心淳朴,风俗敦厚,犹有化於让者;後世不可得矣。有让之者,则以为畏己而愈陵之。让之既久,则又以为事固当然而安之。一日少拂其意,则其怒反更甚。且让固有不能率以为常者。人之贪心,遏之则渐止,纵之则益甚。今日欲得其牛,与之;至明日而又欲得其车,又与之;又明日而又欲得其宅。故以让奉贪,常不足之势也。争而不已,势必至於让者不能复让而亦与争,贪者智尽力穷而无所得;然後其争始息。故两争者必至之势也。
  周太王之居梗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币犬马珠玉,皆不得免焉;乃属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卒弃其国,逃之岐山而後已。秦以山西鏖六国,六国争割地以事之,今岁割三城,明岁又割五城;地不尽,秦兵终不止,卒灭六国,并天下而後已。太王之与六国不可谓不让矣,周、秦以上已非让所能化,况後世乎!故曰:“以让奉贪,常不足之势也。”
  宋之於金也,初割三镇,继割两河,继而又割京东、京西、陕西诸路,求和之使旁午於道,畏避不已,至於航海。自古以来有天下者未有如宋之让者也,然而金师南牧未尝为之中止。必待韩、岳、吴、刘屡挫其锋,然後金人始许画淮以和。由是观之,苟力之所能争,虽百让之不止。国家之大,闾里之微,其理一而已矣。故曰:“两争者必至之势也。”
  圣人知其然,故不责人之争而但论其曲直,曲则罪之,直则原之,故人竞为直而莫肯为曲。人皆不肯为曲则天下无争矣。然则圣人之不禁争乃所以禁争也。後世之论者则不然,但见其後之争,遂不复问其前之让,而曲者直者至是均不免於訾议。曲者以利,犹获助於小人;直者以义,并见弃於君子。人知让之之後之终不免於争,而又不能以其直见谅於人也,故竞为其曲而莫肯为直;与其让而不终,无宁争之於始。俗之益争,夫亦好为高论者之有以驱之也!且论者於南宋之事则以其让为罪,於闾里之间则又以其不让为罪。天下传自祖宗,田宅亦受之先世;势同而论异,事异而罚同。呜呼,人欲求免於後世之君子难矣哉!
  朱仁轨云:“终身让畔,不失一段。”斯言也,听之甚美。然以余所见乡党之间则大不然。最甚有杨氏者,田百亩,今仅馀四十亩矣,然犹供百亩之税,遂为子孙百世之害。不知古今之殊俗耶?抑四方风气之不同耶?至於不肖之宗族,尤不可以常理论。唯力足以拒之斯已耳,否则必无立锥之地而後不生其心。然亦其初即然乃免於争,若争端已起而後然,则虽垂而人犹不信,悬磬而忿犹不消。故有田宅已捐,自食其力,幸未至於冻馁,而争犹不止者。况其让犹未至於是者耶!
  曰:然则让不能以化人乎?曰:其人而贤如廉颇也则能;即不然,而吾力能制其命而姑让之,彼自知其力之不敌也,亦或有知感者,不可以是概之人人也。是故,以让自勉则可,以不让责人则断不可。夫责人则亦惟论其曲直而已矣!惜乎世之君子未尝久处闾阎,亲历险阻,而於人情多不谙也!
  ○讼论
  天下之患莫大乎其名甚美而其实不可行。白圭二十而取一,孟子曰:“欲轻之於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许行使市贾不贰,孟子曰:“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巨屦小屦同贾,人岂为之哉!”圣人非不知薄取民而一市贾之为美名也,顾以其势断不能行,姑取其美名焉而已,而人心风俗必受其大害,是以其论常不敢过高也。
  自有生民以来,莫不有讼。讼也者,事势之所必趋,人情之所断不能免者也。故《传》曰:“饮食必有讼。”柳子厚曰:“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讼之来也久矣。舜避尧之子於南河之南,天下诸侯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鲁叔孙昭子受三命,季平子欲使自贬,昭子朝而命吏曰:“媒与季氏讼,书辞无颇!”唐、虞之时何时也,诸侯犹不免於讼;昭子,贤大夫也,亦不能以无讼:然则是讼也者;圣人之所不责而亦贤者之所不讳也。两汉之世好言黄、老,始有以不与人讼博长厚之美名者;然亦其时风俗醇古,故得以自安於闾里。唐、宋以降,日以浇矣:乃为士者幸藉门户之荫,不见侮於市井小儿,遂以人之讼者为卑鄙而薄之;而惮於听讼之吏因遂得以是藉口,有讼者,则以为好事,怒之责之而不为理。呜呼,是白圭之取民而许行之治市也!
  何以言之?凡有血气,皆有争心。必此争而彼甘於让斯已耳,苟不甘於让则必讼之矣。故陵人者常不讼,而陵於人者常讼,其大较也。且争而甘於让者,惟贤与孤弱者耳。然理固有当让,有不当让;势固有能让,有不能让。所争者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