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斩衰三年。《开元礼》唯“国官为君”,服同。
  △士亦可称君
  按:《郑注》云:“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然观《经》下文云:“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则此当兼士在内。後言“君”者并同,不复注。
  【小记】“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经》,齐衰期。
  △君祖有服有不服
  按:本传云:“父卒,然後为祖後者服斩。”则此云“为君之祖父母”者,乃君之父卒而为祖後者也。若君有父,或父卒而君非盟铮则臣亦不服期。又按:《郑注》云:“此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丧者,谓始封之君也。”余考春秋之时,父子往往同为大夫,孙亦有为大夫士者,故《经》云然:盖缘大夫士而言之也。不必曲为之说。
  【服问】“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惟近臣及仆骖乘从服,唯君所服服也。”
  【本记】“君之所为兄弟服,室老降一等。”
  晋康献褚皇后,孝武帝太元九年崩。太后於帝为从嫂,朝议疑其服。太学博士徐澡议曰:“‘资父事君而敬同’,又礼云:‘其夫属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则夫属君道,妻亦后遗矣。服后,以齐母之义也。鲁讥逆祀,以明尊卑。今上躬奉康穆哀皇及靖后之祀,致敬同於所天,岂可敬之以君道丽服废於本亲?谓应齐衰期。”从之。
  为夫之君:《经》,齐衰期。
  为父之君:《经》无文。《服问》:“大夫之米游君夫人大子如士服。”
  △《服问》“如士服”说非通礼
  按《经》,大夫士为君无异服,而此文不曰“为君斩”而曰“如士服”者,岂当时大夫士之服或有异与?大抵记礼之书,篇各自为义例,不必悉同,故《记》往往与经差互,不得尽以彼而证此也。春秋之季,大夫之米佣嘤惺叹侧者,如郑之“门子”,楚之“御士”,此固不可不如士服。《服问》之说,盖因乎此。所谓礼以义起者,未必本当如是也。若晋之公族;又不当仅以士服服君矣。说者缘此遂谓大夫父子皆为君斩,误矣。
  庶人为国君:(不兼大夫士在内)《经》,齐衰无受者。
  △国君非大夫士
  按:言“国君”则非大夫士可知。後言“国君”者同,不复注。
  为贵臣:《经》,士缌。
  △为贵臣服着亦士
  按:《经》文云:“贵臣,贵妾。”郑氏《注》云:“此谓公士大夫之君也。士卑无臣,士妾又贱,不足殊。”敖氏《集说》云:“此亦士为之也。大夫以上无缌服。”二说,敖氏为正。此本连上“士为庶母”之文而言;若果大夫之服,《经》岂得不以“大夫”冠之乎!
  【春秋传】“晋荀盈卒,未葬;晋侯钦酒乐。膳宰屠蒯趋入;请佐公使尊;许之。而遂酌以饮工,曰:‘女为君耳,将司聪也。君之卿佐,是谓股肱。股肱或亏,何痛如之!女弗闻之,是不聪也!’”
  △附记诸侯为贵臣
  按此,则诸侯为贵臣虽无限,而亦彻乐不燕矣。然则大夫更当不止於此。故附列《传》文,以见其凡。
  为旧君,君之母妻:《经》,齐衰无受者。
  【杂记】“违诸侯之大夫不反服。违大大之诸侯不反服。”
  △辨郑玄“为旧君服者为老疾致仕之臣”之说
  按:此《经》文语意甚明,无可疑者。云“为旧君”而不言何人为之,则是兼大夫士而言之也。云“为旧君”而不言“为旧国君”,则是所谓君者亦兼诸侯大夫而言之也。盖大夫去国而仕於他邦,士之仕於大夫而後易其主者,皆如是服也。《注》乃以为“老疾而致仕者”;《集说》亦云“在国而云‘旧君’者,明其不见为臣也。”信如所言,则《经》何不直云“致仕者为国君”云云而虚其文以待後人之加之乎?旧也者,别於新而名之也。未尝去国,犹吾君也,何旧之有!下士犹为君斩,而大臣致仕者乃齐衰,既葬而除之,不亦亻真耶!此皆泥於《传》文“仕焉而已”及“与民同”之语;不知《传》特约略言之,明其尝仕而非民,已去国则但以民之服服之而已,非遂以为民也。况《传》之不合於《经》者尚多,其反可以因《传》而疑《经》乎!齐宣王问孟子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孟子曰:“谏行言听,膏泽下於民。有故而去,,则君使人导之出疆,又先於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里。此之谓三有礼焉。如此,则为之服矣。”然则此为旧君服者,非老疾而致仕明甚。且《经》为旧君服止有此文,若以此为致仕之臣,则适他国者将遂不为旧君服乎?至刘氏潦汀对蛹恰肺模其语尤奇,其理尤谬。云:“此皆违而仕者:不反服旧君,避新君也。然则违而末仕者,闻旧君之丧则反服尔。”余按:古者诸侯比国而治,大夫比室而居,为之臣者进退有礼,去此就被,事势之常,《春秋传》记之详矣。非如後世天下一家,必降与叛者乃有旧君也。昔日尝立其朝而食其禄矣,一旦闻其丧而漠然如路人,岂人情哉!公山不狃,叛臣耳,犹知旧君之义,况君子乎!《春秋传》中,罕有至他国而不仕者。公明仪曰:“古之人三月无君则吊。”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