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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德之条目,变迁较少,公德之条目,变迁尤多。)然则吾辈生于此群,生于此群之今日,宜纵观宇内之大势,静察吾族之所宜,而发明一种新道德,以求所以固吾群、善吾群、进吾群之道,未可以前王先哲所罕言者,遂以自画而不敢进也。知有公德,而新道德出焉矣,而新民出焉矣!(今世士夫谈维新者,诸事皆敢言新:惟不敢言新道德,此由学界之奴性未去,爱群、爱国、爱真理之心未诚也。盖以为道德者,日月经天,江河行地,自无始以来,不增不减,先圣昔贤,尽揭其奥,以诏后人,安有所谓新焉旧焉者。殊不知,道德之为物,由于天然者半,由于人事者亦半,有发达有进步,一循天演之大例。前哲不生于今日,安能制定悉合今日之道德?使孔孟复起,其不能不有所损益也亦明矣。今日正当过渡时代,青黄不接,前哲深微之义,或湮没而未彰,而流俗相传简单之道德,势不足以范围今后之人心,且将有厌其陈腐而一切吐弃之者。吐弃陈腐,犹可言也,若并道德而吐弃,则横流之祸,曷其有极!

  今此祸已见端矣。老师宿儒,或忧之,劬劬焉欲持宋元之余论以遏其流,岂知优胜劣败,固无可逃,捧坏[g]土以塞孟津,沃杯水以救薪水,虽竭吾才,岂有当焉。

  苟不及今急急斟酌古今中外,发明一种新道德者而提倡之,吾恐今后智育愈盛,则德育愈衰,泰西物质文明尽输入中国,而四万万人且相率而为禽兽也。呜呼!道德革命之论,吾知必为举国之所诟病,顾吾特恨吾才之不逮耳,若夫与一世之流俗人挑战决斗,吾所不惧,吾所不辞。

  世有以热诚之心爱群、爱国、爱真理者乎?吾愿为之执鞭,以研究此问题也。)公德之大目的,既在利群,而万千条理即由是生焉。本论以后各子目,殆皆可以“利群”二字为纲,以一贯之者也。

  故本节但论公德之急务,而实行此公德之方法,则别著于下方。

  论自由

  (1902年5月8日、22日)

  “不自由毋宁死!”斯语也,实十八九两世纪中,欧美诸国民所以立国之本原也。

  自由之义,适用于今日之中国乎?曰: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无往而不适用者也。虽然,有真自由,有伪自由,有全自由,有偏自由,有文明之自由,有野蛮之自由。今日“自由云自由云”之语,已渐成青年辈之口头禅矣。

  新民子曰:我国民如欲永享完全文明真自由之福也,不要不先知自由之为物果何如矣。请论自由。

  自由者,奴隶之对待也。综观欧、美自由发达史,其所争者不出四端:一曰政治上之自由,二曰宗教上之自由,三曰民族上之自由,四曰生计上之自由(即日本所谓经济上自由)。政治上之自由者,人民对于政府而保其自由也。宗教上之自由者,教徒对于教会而保其自由也。民族上之自由者,本国对于外国而保其自由也。生计上之自由者,资本家与劳力者相互而保其自由也。而政治上之自由,复分为三:一曰平民对于贵族而保其自由,二曰国民全体对于政府而保其自由,三曰殖民地对于母国而保其自由是也。

  自由之征诸实行者,不外是矣。

  以此精神,其所造出之结果,厥有六端。(一)四民平等问题:凡一国之中,无论何人不许有特权(特别之权利与齐民异者),是平民对于贵族所争得之自由也。(二)参政权问题:凡生息于一国中者,苟及岁而即有公民之资格,可以参与一国政事,是国民全体对于政府所争得之自由也。(三)属地自治问题:凡人民自殖于他土者,得任意自建政府,与其在本国时所享之权利相等,是殖民地对于母国所争得之自由也。

  (四)信仰问题:人民欲信何教,悉由自择,政府不得以国教束缚干涉之,是教徒对于教会所争得之自由也。(五)民族建国问题:一国之人,聚族而居,自立自治,不许他国若他族握其主权,并不许干涉其毫末之内治,侵夺其尺寸之土地,是本国人对于外国所争得之自由也。(六)

  工群问题(日本谓之劳动问题或社会问题):凡劳力者自食其力,地主与资本家不得以奴隶畜之,是贫民对于素封者所争得之自由也。试通览近世三四百年之史记,其智者敝口舌于庙堂,其勇者涂肝脑于原野,前者仆,后者兴,屡败而不悔,弗获而不措者,其所争岂不以此数端耶?

  其所得岂不在此数端耶?试一述其崖略:昔在希腊罗马之初政,凡百设施,谋及庶人。共和自治之制,发达盖古。然希腊纯然贵族政体,所谓公民者,不过国民中一小部分,而其余农、工、商及奴隶,非能一视也。

  罗马所谓公民,不过其都会中之拉丁民族,而其攻取所得之属地也,非能一视也。

  故政治上之自由,虽远滥觞于希腊,然贵族之对平民也,母国之对属地也,本国人之对外国也,地主之对劳力者,其种种侵夺自由之弊,亦自古然矣。及耶稣教兴,罗马帝国立,而宗教专制、政治专制乃大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