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于亚西沙漠行国之中,独唱新宗,遂将前此散而分立之众,结成极大团体。所建者立,所攻者破,至于今,其影响犹跨三洲之间,则土耳其、亚刺伯、埃及等国是已。夫宗教能力如此,其在初级国家,几于宗法相埒,此其故亦非难言。盖团体将结,必有其所以结者,而后其群日亲,而国家之制以起。宗法谓之天合,一族之内,血胤相同。而宗教则以人合为天合,所事同神,即与余众相别。当其言宗法也,不必真同祖先,但令人心信以为然,足矣。方其言同奉一教也,所奉者即非真神,而于社会,即有联合之用。每见乡人,建庙赛神,视为要典,乃至身羁海外,犹必谨于素所奉事之神。此不特祈福禳灾已也,实则团体由之粗立,与其众程度有相得者,所谓为之犹愈于已者也。
  由此观之,凡真正国家,将成未成之先,其中常有二种境界:其一家族,其一教会。但今又有一问题,问家族教会之起,是绝然两事乎?抑二物常相附而见乎?我辈不谈空理,但就自古至今历史事实言之,则二物率常并见。当穆护默之唱教也,其时并非取泛然之众以为合也,乃在种类意见、宗法制度极明之时。希百来之麦西Moses,亦倡教合群之人。其时亚伯拉罕宗法,亦已大立,此乃见于《旧约》者。又在罗马,亦系宗教宗法二者并行。由此言之,社会之中,此两现象,不能单见。特二物之间,常有畸重之处,此浅演社会之所同者。特至文明大进之时,国家常无待于二者而自为法度耳。虽然,诸公须知,即至今日,如法兰西者,可谓最文明最高级之国家,而朝野所以争者,尚在政教分立之事,然则古之时,可想见矣。
  此二公例,所赅甚广,然非甚深难明,依历史及现实所有言之,真正国家而外,社会实有此二级。但以其治制不精,国家思想甚薄,讲此学者,往往置之,以为无与政治之数。我辈既以天演术言治,自不能置初级程度不言。且使置宗法不言,则今日所见于非洲之北,亚洲之西,其中各家族社会,何以处之?若夫神权国家,则土耳其回部,及西藏等犹在。此等社会当极盛时,实且不言种族,而专言信向。如回教之法,但使崇信哥兰,便为平等法嗣,祸福同享,生死相依。故自回教观之,天下只有二种人:回教非回教,但是回教,皆兄弟也。
  故类别国家,第一层先分三种:真正国家,一也;宗法国家,二也;神权国家,三也。其西字为1、State,2、Tribe,3、Theo-cracy。宗法之国家,其合也以同种族故、同祖宗故。神权之国家,其合也以同信奉故,同宗教故。至于真正国家,其合也以同利益故,同保护故。是三者,其为合不同,而一合之后,其为合皆至坚。假使所身属之团体有所急难危险,人人自揣,其为救必惟力是视,乃至毁家亡躯,在己既所心甘,在人亦以为荣誉。其胶结之固,必有如此而后可称国家。
  雅里氏之分国家也,以治权操于多寡为起义。吾人之分国家也,以其所由合者为起义。如此分法,不特函括无遗,且与科学分别种类之理最合。何以故?因科学于物,所据以分类者,应取物中要点为之基。治权操于多寡,其关系国家之理,自不及于所以为合者,是以吾法胜也。惟国家类别,与他有机体类别不同,如动物首分有脊无脊。无脊之物,如欲进步而为有脊,于天演界中,不知当经几劫而后能。若夫宗法国家,欲进而为军国国家,固有经千载而未能,亦有历百年而即至者,但看事势所遭如何。故前言三种国家,直无异言同此国家,而有三等天演阶级而已。非绝然三物不得相企者也。尤有异者,所言三种,往往同时并见于一社会之中,而论者但取其最显著者,定其应归何类。以言之?譬如英伦,可谓程度最高之军国国家。军国国家所以为合者,由于保护利益。然问英人以彼之所以为合,则盎格鲁同胞之意,几人人横亘胸中,故其俗谚有云:“血之为物,必粘于水”。此其意即云,同种之人,终较外人为亲也。至于宗教之异,情尤显然。彼不但与多神象教为别甚深,即与回回、犹太等宗,甚至同本异支之基督教,亦立甚严差别。是故我辈称英吉利为军国国家,不过取其实行最著者为言。至于其实,则宗法、神权二者于其社会所以维系其民者,犹有至大之爱力也。
  察深演国家,现象如此。乃反观浅演,其现象又何如?将谓当为宗法、神权国家之时,所谓保护利益之义,凡今日军国国家,所据以立国者,当其时乃无有乎?此虽浅人,有以决其不然也。夫宗法、宗教二物之相入难分,前既已言之矣。此如东方诸国,即如我之支那,其中宗法、宗教二者,几如一物。故孔子有言:“知郊E之义,治天下如视诸掌。”盖吾国人鬼天神并重故也。且天子当阳,动称以孝治天下,则此邦之为宗法社会而即以宗法为神权,虽有百喙,殆难解免。然遂谓四百兆为合,无有相为保护,同享利益之意,此其说又不尽然。考古社会之将变也,设有人焉在上为政,或在下持论,而谓国家所为,宜特重保护利益之旨,而轻蔑宗法、宗教者,其人必为守旧之人所痛疾,甚至其身不免刑戮,若秦之商君,其最著者也。中国如此,外国亦然。而群目主此义者为Utilitarianism,译曰功利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