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尧臣。尧则舜之三从高祖,而妻其女。此《史记》之可疑者。”
  
  《杞世家》:其殷后,则初封武庚于殷墟,复以叛而诛之,更命微子为殷后。《诗正义》曰:“《书序》、《微子之命》,是宋为殷后,成王始命之。《乐记》武王投殷之后于宋,其实武王之时,始封于宋,未为殷后也。成王命为殷后,当爵为公,地方百里。《史记》以为成王之时,始封微子于宋,与《乐记》又乖。”
  
  《管蔡世家》:武王同母兄弟十人,蔡叔,周公弟也。《左传正义》曰:“僖二十四年《传》,富辰言文之昭十六国,蔡在鲁上,明以长幼为次。贾逵等皆言蔡叔周公兄,故杜从之。”
  
  聃季载,杜云:“毛叔聃。”又不数叔振铎者,杜以振铎非周公同母,故不数之。或杜别有所见,不以《管蔡世家》为说。
  
  《魏世家》三十六年,惠王卒。《左传后序》曰:“《古书纪年篇》:魏惠王三十六年改元,从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记》误分惠成之世以为后王年也。”朱文公曰:“惠、襄、哀之年,见于《竹书》明甚,《史记》盖失其实。邵子《皇极》之书乃从《史记》而不取《竹书》。”
  
  太史公曰:“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佐,曷益乎?”《史通》曰:“论成败者,当以人事为主。必推命而言,则其理悖矣。”
  
  《赵世家》:赵朔娶晋成公姊为夫人。《左传正义》曰:“案《传》,赵衰适妻,是文公之女。若朔妻成公之姊,则亦文公之女,父之从母不可以为妻。且文公之卒,距此四十六年,庄姬此时尚少,不得为成公姊。贾、服先儒皆以为成公之女,故杜从之。”
  
  屠岸贾诛赵氏,杀赵朔、赵同、赵括。又云:“公孙杵臼取他儿代武死,程婴匿武于山中,居十五年。”《左传正义》曰:“栾书将下军,则于时朔已死矣,不得与同、括俱死也。晋君明,诸臣强,无容有屠岸贾辄厕其间,如此专恣。”吕成公曰:“《史记》失于传闻之差。是时晋室正盛,而云‘索庄姬子于宫中’,晋宫中自有纪纲,不容如此。赵朔已亡,而云‘与同、括同时死’。以二者考之,见其误。”
  
  《孔子世家》,王文公曰:“仲尼之才,帝王可也,何特公侯哉?仲尼之道,世天下可也,何特世其家哉?处之《世家》,仲尼之道不从而大;置之《列传》,仲尼之道不从而小,而迁也,自乱其例。”淇水李氏曰:“欲尊大圣人而反小之,其所以称夫子者,识会稽之骨,辨坟羊之怪,道矢之异,测桓、之灾。斯以为圣而已矣,何其陋也!”《皇王大纪》曰:“迁载孔子言行,不得其真者尤多。”
  
  《伯夷传》,朱文公曰:“孔子谓求仁得仁,又何怨?《传》但见伯夷满身是怨。”致堂胡氏曰:“叩马之谏,孔氏未尝及也。”程子曰:“《史记》所载谏词,皆非也。武王伐商,即位已十一年矣,安得父死不葬之语?”
  
  《仲尼弟子传》: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通鉴外纪》曰:“战国之时,齐、鲁交兵者数矣,一不被伐,安能存哉?田氏弱齐,一当吴兵,安能乱哉?吴不备越而亡胜齐,安能破哉?四卿擅权,晋以衰弱,修兵休卒,安能强哉?越从吴伐齐,灭吴乃强,此安能伯哉?十年之中,鲁、齐、晋未尝有变,吴、越不为是而存亡,迁之言华而少实哉!”
  
  有若状似孔子,共立为师。宋景文公曰:“此邹、鲁间野人语耳。观《孟子》书,则始尝谋之,后弗克举,安有撤坐之论乎?”
  
  宰予与田常作乱,龟山杨氏曰:“田常为乱于齐,齐君盖弗胜也。宰予附田常,则谁得而杀之?使其为齐君而死,则予何罪焉?当是时,有阚止,字子我,死于田常之乱,是必传之者误而为宰我也。”
  
  《孟子列传》:梁惠王谋欲攻赵,孟轲称大王去。葛氏曰:“于《孟子》无所见,但有对滕文公之语。”
  
  《刺客传》,说斋唐氏曰:“诸侯弃甲兵之雠,为盟会之礼,乃于登坛之后,奋匕首而劫国君,贼天下之礼者,非沫乎?君臣之义,有死无陨,专诸感公子光之豢养,而亲刃于王僚,贼天下之义者,非诸乎?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政才终母之年,遂杀身以为仲子,贼天下之仁者,非政乎?樊将军以困穷归燕丹,轲说取其首以济入秦之诈,贼天下之信者,非轲乎?以贼礼贼义贼仁贼信之人,并列于《传》,又从而嗟叹其志,不亦缪哉?豫子以不忘旧君,杀身而不悔,抗节致忠,行出乎列士,乃引而置诸四子之间,不亦薰莸之共器乎?”
  
  《张叔传》未尝言案人,吕成公曰:“景帝诛晁错,时丞相青翟、中尉嘉、廷尉罚劾奏错之大逆无道。错当要斩,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廷尉罚即张芬玻安得为不案人哉?则饭探饔谙付略于大也。”
  
  《商君传》赵良曰:“五l大夫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君。”吕成公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