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郊九,皆卜不吉。失时、牛灾,则书之。书大雩二十一,皆在午、未、申之月。建巳之雩,常事不书。
  
  三书L于昭公之时,兵权在大夫。再书L于定公之时,兵权在陪臣。
  
  定公六月即位,而于春夏书元年。《正义》谓:汉、魏以来,虽于秋冬改元,史于春夏即以元年冠之,因于古也。《通鉴》汉建安二十五年之初,汉尚未亡,即以为魏黄初元年,朱文公谓:夺汉太速,与魏太遽,非《春秋》存陈之意。
  
  《春秋》三书“孛”,而昭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史记?天官书》刘更生封事云:“《春秋》彗星三见。”则彗、孛一也。《晏子春秋》:齐景公睹彗星,使伯常骞禳之。晏子曰:“孛又将出,彗星之出,庸何惧乎?”则孛之为变,甚于彗矣。齐有彗星,见于《传》而《经》不书。
  
  星孛东方,在于越入吴之后;彗见西方,在卫鞅入秦之前。天之示人著矣。
  
  齐桓之将兴也,恒星不见,星陨如雨;晋文之将兴也,沙鹿崩。自是诸侯无王矣。晋三大夫之命为侯也,九鼎震。自是大夫无君矣。人事之感,天地为之变动,故董子曰:“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
  
  晋自武、献以来,以诈力强其国,故《传》曰:“晋人虎狼也。”“晋人无信。”“晋所以霸,师武臣力也。”《春秋》书“晋人纳捷于邾,弗克纳。”“晋士帅师侵齐,至b,闻齐侯卒乃还。”此《孟子》所谓彼善于此者,君子与之,义理之在人心,不可泯也。《剥》之上九,一阳尚存。《春秋》之作,见人心之犹可正也。
  
  列国之变,极于吴、越。通吴以疲楚者,晋也。通越以挠吴者,楚也。《春秋》于是终焉。唐以南诏攻吐蕃,而唐之亡以南诏。本朝以女真灭契丹,而中原之亡以女真。女真之将亡也,吾国又不监宣和,而用夹攻之策。不知《春秋》之义也。
  
  邢有狄难,已迁于夷仪,三国之师城邢。俾反其国都,故列三国称师,以著其功。淮夷病杞,方伯不能斥逐蛮夷,使杞人安其都邑,乃城缘陵使迁,故书诸侯而不列序。狄入卫,逾年,齐侯方城楚丘以处文公,故但书城楚丘而不著其城之者。书愈略者,功愈降也。沙随程氏云。
  
  齐桓之霸,自盟于幽,至会于淮,凡十有二会,而孔子称九合诸侯。刘氏《意林》曰:“始于幽,终于淮,合者九。”崔氏曰:“道其不以兵车而已。庄十六年,九国盟于幽。二十七年,五国又盟于幽。僖元年,六国会于柽。二年,四国盟于贯。五年,八国会王世子于首止。七年,五国盟于宁母。八年,王人与七国会于洮。九年,宰周公与七国会于葵丘。十三年,七国会于咸。凡九合诸侯也。牡丘之盟,阳b之会,淮之会,盖有兵车矣。”胡氏《通旨》曰:“桓公霸四十二年,会盟凡二十有一,独称九合,举衣裳之会尔。”《谷梁传》衣裳之会十有一,《论语疏》谓:不取北杏及阳b为九。《史记》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其说不同。朱文公谓:九,《春秋传》作“纠”,展喜犒师之词云尔。李氏韶《世纪》云:“桓公会不迩三川,盟不加王人;文公会畿内,盟子虎矣。桓公宁不得郑,不纳子华,惧其奖臣抑君;文公则为元I执卫侯矣。此夫子所以有正谲之辨。”
  
  《春秋繁露》曰:“《春秋》甚幽而明,无传而著。”又曰:“《易》无达吉,《诗》无达诂,《春秋》无达例。”陆农师称之。又曰:“不由其道而胜,不如由其道而败。”攻谓:真得夫子心法。
  
  董仲舒《春秋决狱》,其书今不传,《太平御览》载二事。其一引《春秋》许止进药,其一引夫人归于齐。《通典》载一事,引《春秋》之义,父为子隐。应劭谓:仲舒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隋、唐志》:十卷。今仅见三事而已。御史中丞众议薛况之罪,孔季彦断梁人之狱,皆以《春秋》合于《经》谊。终军之诘徐偃,则论正而心刻矣。吕步舒使治淮南狱,穷验其事,盖仲舒弟子不知其师书者也。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张汤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是以《春秋》为司空城旦书也。胡文定公曰:“《春秋》立法谨严,而宅心忠恕。”斯言足以正汉儒之失。《盐铁论》文学曰:“吕步舒弄口而见戮。”
  
  刘原父深于《春秋》,然议郭后y庙,引《春秋》“E于太庙,用致夫人”,致者不宜致也,且古者不二嫡,当许其号而不许其礼。张洞非之曰:“按《左氏》,哀姜之恶,所不忍道,而二《传》有非嫡之辞。敞议非是。”然则稽经议礼,难矣哉!
  
  桓以许田赂郑,宣以济西田赂齐,身为不义而以赂免。取宋郜鼎,纳莒仆宝玉,人欲横流,天理灭矣。末流之敝,货范鞅而昭公不入矣。窃宝弓而盗臣肆行矣。受女乐而孔子遂去矣。三叛人以邑来,知利而不知义矣。《孟子》是以有“不夺不餍”之戒。
  
  公如京师者一,朝王所者二,卿大夫如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