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外景即外丙,思廉避唐讳,改外景。今本有回改为丙者,而景魏仍为景魏也。
  
  《隋书高祖纪》:“文置文深之柱,非止尉佗之拜。”此用马援铜柱事。援字文渊,避讳改为深。
  
  《魏书地形志》,平阳郡禽昌县注:“世祖禽赫连昌置。”《旧唐书》三九《地理志》:“襄陵,后魏擒盛县。”改昌为盛,史避后唐庄宗祖父国昌讳,而擒昌之意义不明矣。
  
  《南史刘秀之传》:“时定人杀长吏科。”《宋书》人作民。民杀长吏谓部民杀官长也。《南史》避民字改为人,时议者谓“民杀长吏,会赦,宜以徙论”。秀之以为“民敬官长,比之父母,若遇赦而徙,便与悠悠杀人,曾无一异,宜长付尚方,穷其天命”。人、民义异,而文相混,义遂不明。
  
  唐文明元年乾陵《述圣纪》,有云:“齐萌。”齐萌者,齐民也。即喋字,改世为云,避太宗讳。今《礼记曲礼篇》“葱处末”,当作渫。《玉藻篇》“为已卑”,当作础L迫丝淌经,避讳改易本文,后来刊板者不能订
  
  正,遂相沿至今。
  
  第三十二因避讳空字注家误作他人例
  
  《南齐书柳世隆传》“辅国将军骁骑将军萧讳”,汲古阁本注鸾字。今以《宋书沈攸之传》考之,乃梁武帝父萧顺之,非齐明帝萧鸾也。
  
  《北史周本纪》:“魏永熙三年十一月,遣仪同李讳与李弼、赵贵等,讨曹泥于灵州。讳引河水灌之。”“大统四年,开府李讳、念贤等为后军。”“及李讳等至长安。”《李弼传》:“陇西郡开国公李讳。”《王盟传》:“赵青雀之乱,盟与开府李讳辅太子出镇渭北。”皆谓李虎也。《本纪》:“天和六年,以大将军李讳为柱国。”此谓李\也。校书须检元文,《周书》【汲古阁本】于李讳字皆改为虎,并天和六年李讳亦改为虎。《新唐书》称:“周闵帝受禅,虎已卒,乃追封唐国公。”安得至天和时犹在!且虎在西魏时,已为八柱国之一,岂待周天和中始授柱国乎!
  
  第三十三因避讳空字后人连写遂脱一字例
  
  《南、北史》于官名治书侍御史及治中从事,多脱去治字,今本有治字者,皆后人增入也。《四库全书通志》考证,于梁吴平《侯景传》及梁《伏曼容传》,均云:“治书侍御史,刊本沿唐讳,删治字,今据《梁书》增。”疑当时实系空而不书,后人连写,遂脱一字耳。
  
  后晋天福八年,《义成军节度使匡翰碑》,匡翰,建瑭之长子也,碑于建字下,空文以避石敬瑭讳,此其例也。
  
  《容斋三笔》卷十:“鄂州兴唐寺钟题志云:唐天v二年铸,勒官阶姓名者两人,一曰金紫光禄大、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陈知新;一曰银青光禄大、检校尚书右仆射,兼御史大,杨琮。大字之下,皆当有夫字,而悉削去。杨行密父名N,N与夫同音。是时行密据淮南,故将佐为之讳。”于夫字皆空而不书。其后建国曰吴,乃改大夫为大卿。因此疑避讳去人名一字者,亦多元本空字,特后人连写耳。
  
  第三十四讳字旁注本字因而连入正文例
  
  《史记郦生传》:“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索隐》引《管子》云:“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今本正文,皆作民人,盖唐人避太宗讳,民作人,后人于人旁注民,其后遂将民人二字连写,致衍人字。
  
  《隋书高祖纪》:“开皇元年三月,和州刺史新义县公韩擒虎。”本文不当有虎字,盖后人于擒下注虎字,校刊时遂并虎字增入。汲古阁本无虎字,是也。又《北史》韩擒虎,亦但称韩擒。《南史》鲁广达、任忠、樊猛传,称隋将韩擒者,延寿本文也。瓣《陈本纪》及太子深、孔范、王颁传,作韩擒虎,皆后人旁注,因而连入。今本《鲁广达传》亦或有加虎字者,皆缘校书之人,不知当时史臣避讳,以意改易,又不能尽改也。
  
  《通典食货篇》:“荆河豫州,厥土惟壤。”豫,唐代宗讳。代宗时改豫州为蔡州。杜佑于古豫州不得改为蔡州,又不得直称为豫州,于是用《禹贡》“荆河惟豫州”一语,称古豫州为荆河州,后人于荆河旁注豫字,抄书者遂并荆河豫三字连写,成此衍文。
  
  晋孙盛著《晋阳秋》,《文选求为诸孙置守冢人表》,李善注两引孙盛书,均作《晋阳春秋》。盖因阳字旁注春字,后遂连入正文。
  
  又《新唐书艺文志》,有晋邓粲撰《晋阳秋》三十二卷,《旧唐志》及《宋志》均作《晋阳春秋》。
  
  第三十五因避讳一人二史异名例
  
  《汉书儒林传》,《春秋公羊》有严彭祖、颜安乐二家,《公羊》疏引《六艺论》云:“眭孟弟子庄彭祖及颜安乐。”彭祖本庄氏,史避讳追改。
  
  《三国蜀志刘二牧传》:“并州杀刺史张益。”《后汉书灵帝纪》及《刘焉传》均作张懿,史避晋讳,改懿为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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