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同音,摹、模同义,模,形也,谓凿门为孔形,每门各有二孔,一孔系以绳,绳长四尺。

  救熏火:为烟矢射火城门上,凿扇上为p,涂之,持水麻斗、革盆救之。门扇薄植皆凿半寸(一寸),一涿弋,弋长二寸,见一寸,相去七寸,厚涂之以备火。城门上所凿以救门火者,各一垂水,容三石以上,小大相杂。

  此言抵抗敌人用火箭射烧城门之法。

  熏火旧作火车,寅篇作辉火,孙疑熏火之误。余按集韵,辉一音熏,则两字可通用,熏,灼也。

  烟矢当是附着火种之箭,亦称火箭,按通典一六攻城战具云:“以小瓢盛油冠矢端,射城楼橹板木上,瓢败油散,因烧矢簇,纳中射油散处,火立然,复以油瓢续之,则楼橹尽焚,谓之火箭。”敌人用火箭射我城门者,欲将城门烧去也。

  p原作栈,毕引说文“栈,棚也”作注,然而在门扇上作棚,于事实难通,孙疑是p的讹文,只因通典也有“门栈以泥厚涂之”的说法,遂未改定。按p与弋同,改“p”则下文的“涿弋”不至突如其来,余以为孙说可从。涂谓用泥涂之。麻斗者麻布所制之斗,革盆、革制之盆,用以载水,现在西北还有羊皮水缸。薄同兀刂步灾也。凿即前文之凿孔,门扇及柱皆凿孔,孔深半寸或一寸,以安吝(

  涿同粒;吝系尖圆状之木(近代宫门、庙门之“门丁”,当即吝遗制),使敌矢易于滑下也。见一寸者指突出部分之长度,按见、见于外也,毕疑“见”为“闲”,非是,因弋长二寸,孔深半寸或一寸,故突出之部分长一寸,运本改“见”为“宽”,大误。相去七寸,指各弋相距之度。

  所凿当“所置”之讹。垂亦作I,储水器,余疑或“缶”之讹,见下。运本改“者”为“有”,解为“有名一垂水”,不可通。

  门植关必环锢,以锢金若铁E之。门关再重,E之以铁,必坚。梳关,关二尺,梳关一莞,封以守印,时令人行貌封及视关入桓浅深。门者皆无得挟斧、斤、凿、锯、椎。

  此叙关锁城门之法,已上四节皆就城门言。

  植者持门之直木,关者持门之横木,环锢按即顽固,亦即稳固,犹下文云必坚也。锢金余以为借作“固金”,不应依孙改作铜。E、包也,植关之木,须用五金包之。

  再重当是上下两重,梳,按即今锁字(吾县同音),二尺指锁的长度,莞借作管。守即太守,城之长官。貌字我初稿依毕改作“视”,继思之不然;此处如作“视”,下文便不须重出“视”字。貌训形象,荀子注“今谓画物为貌”,此处系用作动词,即看封条的外貌有无改变,以防私开,运训“潜视”,已得其意。

  桓谓门扇内面两旁之直木,所以制横关者,横关入桓深则固,浅则不固。运谓桓当为植,亦通,周礼郑注“双植谓之桓”。

  门者谓守门人,禁其携带利器,防有变也。

  城上二步一渠,渠立程,长丈三尺,冠长十尺,辟长六尺。二步一E,E广九尺,表十二尺。

  此言城上置渠E之法。尉缭子“无渠E而守”,则渠与E是守城之具。汉书注引苏林“渠E,铁蒺藜也”,但观本文所记,渠和E尺度各异,苏林的解释显然不适合。程者直立之杠,冠即渠顶,辟即臂字,观此,知渠制有臂,但他书都无记载,其法必早已失传,今依本书所示,尚可推知大概,可参看后文、两节。

  古以六尺为一步,二步等于一丈二尺,言城上每隔一丈二尺便竖一渠,以后类推。

  E为何物,旧解不详,余按粤俗呼竹编之遮障物为“笪”(tat),与“E”音甚近,据字书,笪一曰答(即E),一云覆舟簟,无疑是遮障矢石之物。“表”按当作“长”(参下午篇),作袤亦通。

  二步置连挺,长斧、长椎各一物;枪二十枚,周置二步中。

  此节叙守城杂器,亦就城上言之,以下各节同。

  连挺即连梃,通典云:“连梃如打禾连枷状,打女墙外上城敌人。”今俗打禾杆分两节,可以旋转,取其用力省而打击重,且可于爬城敌人相距七八尺时用之。

  古人以木之两端尖者为枪,周置犹云分置,就一丈二尺内地方分置之,不堆放一处以便取用。

  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为矢,即毋竹箭,以、赵□榆可。益求齐铁矢,播以射冲及栊枞。

  此节记木弩之法。太白阴经:“木弩以黄杨、桑、柘木为之,可长一丈二尺,中径七寸,两梢三寸,以绞车张之,巨矢一发,声如雷吼,以败隧卒。”五十步等于古尺三十丈。

  毋、无通用,古以竹箭为佳,即使无竹供给,亦可取他种木料代用,肃慎矢,上古甚有名,□即柘,按广雅释木“柘榆,梗榆也”,试与下文“齐铁”比观,赵指赵产之柘榆。运误以“可”字属下读,今俗语还有用“可”煞尾的。

  齐铁指齐地所产铁,史记货殖传言鲁人曹邴氏以冶铁富;则战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