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人老而子幼,乃伪为券,及邻人死,即逐其子,二十年不得直。沆至,又出诉。尹氏出积岁所收户抄为验,沆诘之曰:“若田千顷,户抄岂特收此乎!始为券时,尝问他邻乎?其人固多在者,可以取为证也。”尹氏不能对,遂服罪。
按:卖田问邻,成券会邻,古法也。使当时法不存,则将何以核其奸乎?近年有司苟取小快,遂改此法,未之思欤?

尹洙检籍

尹洙龙图,尝知河南府伊阳县。有女幼孤而冒贺氏产者,邻人证其非是而没之官。后邻人死,女复诉,且请所没产,久不能决。洙问:“汝年几何?”曰:“三十二。”乃检咸平年籍,二年贺死而妻刘为户。诘之曰:“若五年始生,安得贺姓耶?”女遂服。以上四事并见本传。

程颢校年

程颢察院知泽州晋城县时,有富民张氏子,其父死未几,晨起有老父在门,曰:“ 我汝父也,来就汝居。”具陈其由。张氏子惊疑莫测,相与诣县,请辨之。老父曰:“业医,远出治疾,妻生子,贫不能养,以与张氏。某年月日某人抱去,某人见之。”颢谓:“岁月久矣,尔何说之详也?”老父曰:“某归而知之,书于药法册后。”因怀中取册以进,其记曰:“某年月日,某人抱儿与张三翁。”颢问张氏子:“尔年几何?”曰:“三十六。” “尔父在年几何?”曰:“七十六。”谓老父曰:“是子之生,其父年四十,人已谓之‘三翁’乎?”老父惊骇服罪。闻之前辈。
按:凡为巧诈,必有缺漏,推核已至,奸欺自露。如检户籍以视孤女所冒之非,校年齿以验老父所记之妄,皆此术也。唯尽心者,则能之耳。

吴元亨履田(范讽一事附)

同州冯翊令吴元亨,为政不苟。县与华阴接境,以漆、沮为界,中间洲上有美田,民相与争之五十余年,吏不能决。元亨檄华阴令会境上,尽案两乡之籍,遍履其田,执度以度之,皆得其实。自是民不敢复争,时人称之。见司马光丞相所撰墓志。
按:范讽给事,尝知郓州平阴县。会河决王陵埽,水去而土肥,阡陌不复辨,民数争,不能决。讽为手书,分别疆理,民皆持去,以为定券,自是无复争者。见本传。
元亨事颇类此。核得其实,奸无所容,是省狱讼之术也。

任术收地

延州临真尉任术有智数,监司使治地讼。其地山险,不可登陟,由此数为讼者所欺。术呼讼者告之曰:“吾不忍尽尔,当贳尔半。尔所有之田,两亩止供一亩,谨不可欺,欺则尽覆入官矣。”民信之,尽其所有供半。既而指一处覆之,文致其参差处,责之曰:“我戒尔勿欺,何为见负?今尽入尔田矣。”凡供一亩者,作两亩收之,更无一黎得隐。见沈括内翰笔谈。
按:此乃兵法诈谋之类也,偶然使中,遂以为奇,已泄之机,安可再用,民若狡猾,将反见欺。夫欲核奸,谲不若正,履而度之者是也。

王罕按图(吕惠卿一事附)

王罕大卿初知常州宜兴县时,县临泖湖,民岁诉水,多幸免。罕因农休,召封内父老,各列其田之高下,绘而为图。明年,既得诉状,乃亲往按之。其临一乡,辄曰:“某户输可免,某户不可免。”众环视无一辞。是时范仲淹知润州,乃奏罕检田法,下诸路。见王圭丞相所撰墓志。
按:吕惠卿参政治县法灾伤门云:“要使实被灾者不至枉纳分数,而不被灾者莫敢妄诉以求幸免,则宜居常按视县图,究知乡村地形高下,仍以小图子分为九等,出入下乡,复更穷按,有不尽者,随手改正。遇有水旱,于未收刈前,先行巡省,已知被灾人户、田土多寡之大数。其积水所占年例,灾伤田土皆先度见顷亩数目。至披诉时,将状内顷亩比对,即免夹带之弊。”罕检田法殆亦类此欤?是皆以正核奸者也。
李南公责豪

李南公尚书,初知长沙县。诸村各有诡名,户税存而户亡,每年户长代纳之。南公悉召其豪右,谓曰:“此田不过汝曹典买耳,与汝一月限,为我推究出,不然汝曹均分输纳。”及期,尽得其人,使之承税。闻之士林。
按:诡户之税,非独豪右作此弊也,盖其乡司相与为奸。今专责豪右,而乡司获免,殆亦于理有未尽欤?善核奸者,宜并按之。抑又有说焉,若专令乡司任责,则豪右愈更得计,必以厚赂,使填逋欠。税数之外,物力所减,固亦多矣。内外相比,以欺县官,何由可得其实乎?然则责豪右宜急,责乡司宜缓,南公之意当在此也。

  `奸
黄霸抱儿(李崇、于仲文、张咏三事附)

前汉时,颍川有富室,兄弟同居,其妇俱怀妊。长妇胎伤,匿之,弟妇生男,夺为己子。论争三年,不决。郡守黄霸使人抱儿于庭中,乃令娣姒竞取之。既而,长妇持之甚猛,弟妇恐有所伤,情极凄怆。霸乃叱长妇曰:“汝贪家财,固欲得儿,宁虑或有所伤乎?此事审矣。”即还弟妇儿,长妇乃服罪。 旧出风俗通。
按:疑狱集又载一事,与此相似:后魏李崇,为扬州刺史。部民苟泰有子三岁,失之,后见在郭奉伯家,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决。崇乃令二父与儿各别禁数日,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