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為僧行舍羅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若眾多者。應差四人。羯磨作兩番白。不得僧差僧故。律云。應差具五德人。為僧行舍羅。所為不愛。不恚。不怖。不痴。知行籌求行籌也。受差人先應出眾。一拜復位。座上復口差二人。或四人收籌。若有八人。竝定兩班。行者前立。收者在後。若但四人。站一班。行者居中。收者兩邊。一拜。問訊。歸位。首者白云)。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我(某甲)比丘。(某甲)比丘為僧行舍羅。白如是。
  (若行者四人。羯磨序執事作兩番白。收者不必白。白已。齊出位如前比班。向上一問訊。行者執籌盤在前。收者捧空盤隨後。從座上起次第而行。若行者四人。二人從中左〔在〕分行。一人各徃後二行。或三行起。若聽戒者是稅坐。應起身取籌。若是地坐者。應蹲踞取一莖置空盤內。說欲者記明人數。代取彼籌。若人數多者。應向行籌人云。有若干人與欲。其行者亦應問彼。不得忘錯。如上行已。俱徃屏處。細行數之。若有行別住者。亦算彼數。連行者。收者。總算記明有若干人然後收者前行。行者隨後徃至座前。收者在前班或中立定。為首收籌者高聲報云)。
  康熈(某)年(某)分。第幾(黑白)半月布薩。座中比丘(若干)人。
  (報已。各放籌盤桌上。行者仍在前班。或中。為首者。如是復云)。
  為僧行舍羅竟。(向上一拜。座上云)善。(行者齊答)爾。(拜已歸位。若有行行者。呼云)。
  行行的進來。(到已。復云)聞磬聲頂禮三拜(又云)。
  兩邊合掌(拜已。長跪。合掌。白文三遍竟。座上云)。
  眾僧已知。如法行持。(答)爾(一叩而起。後坐聽戒。若有二三人。應次第白)。
  (○此乃是有受囑人。有堪能教誡者。無堪能教誡者。及有禮僧足尼來求聽戒者。集僧作法如是。若無受囑人。及禮僧足者。如前答此處無尼來請教誡已。座上即問)。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誦戒羯磨。(座上云)既誦戒羯磨。應當先行舍羅。眾中已受差者。起座為僧作法。
  (此乃是律堂誦戒常所行事如是。若無請教誡尼人者。集僧皆准此。其未差者。差。及出班禮儀。并單白行籌等式。盡如前行。行者於此白僧。法亦同上)。

  八白時誦戒法

  (律云。其誦戒者。應先作單白和僧已。然後說戒。即當合掌。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今(〔無〕白)月十(四五)日眾僧說戒。若僧時到。僧忍聽。和合說戒。白如是。
  (若有因緣。欲一廣。一略者。座上應告大眾師言)。
  和尚說今日有(某)事。廣大略小。(或云)廣小略大(說已)。
  撫尺云。
  諸大德。春分三月(季中有閏當言四月)日為一時。
  (按西域國法。四月日為一時。從臘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為春分。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為夏分。八月十六日。至臘月十五日為冬分。無有秋分。西域三時。東震四季。期所改者。按此方國法也)。
  半月日已過。
  (依西域。臘月盡誦戒。則云半月日已過。正月半。則云一月日已過。正月盡誦戒。則云一月半日已過。餘可准知。今順此方。則正月十五日誦戒。為半月日已過。餘例可曉。其夏秋冬。並如上)。
  少一夜。餘有(一半)夜。兩月半日在。
  (少一夜者。西域一年分三時。每一時中。一定第三黑半月少一夜。是正月小也。若第七黑半月少一夜者。是三月小也。夏。冬。准算可知。一年定少六夜。此方曆數不定。須照月而言。逢月小誦戒。則云少一夜。若月大。則不必言矣。餘有一夜者。若白日誦戒。則本日一夜還在。則可言餘。若白日有緣。至初夜分誦者。應云餘有半夜。若到中夜亥時誦者。此句則不必言矣。以布薩本日夜分盡去。更無可餘故。律云。不得在後夜布薩。是也。兩月半月在者。是正月十五日誦戒。謂春分既過半月。三月之數。惟存兩月半日在矣。餘可准知。此不繁例)。
  老死至近。佛法欲滅。諸大德。為得道故。一心勤求精進。所以者何。諸佛一心勤求精進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況餘善法。各趂強徤時。努力勤修善。如何不求道。安可須待老。欲何樂乎。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
  諸大德。我今欲說波羅提木叉戒。汝等諦聽。善思念之。若自知有犯者。即應白懺悔。不犯者。默然。默然者。知諸大德清淨。若有他問者。亦如是答。如是比丘在眾中。乃至三問。憶念有罪不懺悔者。得故妄語罪。故妄語者。佛說障道法。若彼比丘憶念有罪。欲求清淨者應懺悔。懺悔得安樂。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撫尺云)。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否。(三問已)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若廣小。略大者。有八處問清淨。一一皆如戒序問法。如是從初篇高聲朗誦至卷終。即舉誦菩薩戒佛名。及聞經偈已。即問和集白。略誦大乘。若略小。廣大者。戒序問清淨已。即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