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羅夷罪十條

  大德若有犯者。一一發露。不得覆藏。
  第一殺戒(有所犯否答無)  第二盜戒(有所犯否答無)  第三婬戒(有則言有無則言無)  第四妄語戒(犯否答無)  第五酤酒戒(已下同前)  第六說四眾過戒  第七自讚毀他戒  第八慳惜加毀戒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第十謗三寶戒
  若犯重者。令懺悔。見好相。若無犯者。眾清淨故。是事如是持。

  輕垢罪四十八條

  諸大德。若有犯輕垢罪者。對三寶前大眾前。一一發露。彼此相向說罪。即得消滅。不同十重求見好相也。
  第一不敬師友戒(犯否答無)  第二飲酒戒(已下同前)  第三食肉戒  第四食五辛戒  第五不教悔罪戒  第六不供給請法戒  第七懈怠不聽法戒  第八背大向小戒  第九不看病戒  第十畜殺具戒  第十一國使戒  第十二販賣戒  第十三謗毀戒  第十四放火焚燒戒  第十五僻教戒  第十六為利倒說戒  第十七恃勢乞求戒  第十八無解作師戒  第十九兩舌戒  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二十一瞋打報仇戒  二十二憍慢不請法戒  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二十四不習學佛戒  二十五不善知眾戒  二十六獨受利養戒  二十七受別請戒  二十八別請僧戒  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三十不敬好時戒  三十一不行救贖戒  三十二損害眾生戒  三十三邪業覺觀戒  三十四暫念小乘戒  三十五不發願戒  三十六不發誓戒  三十七冐難遊行戒  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三十九不修福慧戒  四十揀擇受戒戒  四十一為利作師戒  四十二為惡人說戒戒  四十三無慙受施戒  四十四不供養經典戒  四十五不化眾生戒  四十六說法不如法戒  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四十八破法戒
  諸大德。若有犯者。出班發露。無犯者。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佛在世時。常隨眾千二百五十人。居山各修異道。奉持邪見禁戒苦形。非究竟法。謂耶舍長者子朋黨五十人。優樓頻螺迦葉師徒五百人。那提迦葉師徒二百五十人。伽耶迦葉師徒二百五十人。舍利弗師徒一百人。大目犍連師徒一百人。此千二百五十人。並先事外道。勤苦累劫。而無所證。承佛化導。各受具圓。即得證果。於是感佛之恩。遠近遊行。一一法席。常隨佛不捨。故諸經之首。列眾所知識千二百五十人俱者。此之謂也。

  清涼國師緣起

  華嚴六祖澄觀。字大休。會稽人。姓百候氏。廣造疏鈔。生於開元戊寅。身長九尺四寸。垂手過膝。口四十齒。目光夜發。晝乃不眴。目顧十行。文供四筆。天寶七年出家。至肅宗二年。受具足戒。是年奉詔入內。勅譯華嚴。初至德中。即以十事。自勵曰。
  體不捐沙門之表  心不違如來之制  坐不背法界之經  性不染情礙之境  足不履尼寺之塵  脇不觸居士之榻  目不視非儀之綵  舌不味過午之餚  手不釋圓明之珠  宿不離衣鉢之側

  六祖大師緣起外紀

  大師名慧能。父盧氏。諱行瑫。唐武德三年九月。左官新州。母李氏先夢。庭前白華競發。白鶴雙飛。異香滿室。覺而懷娠。遂潔誠齋戒。懷姙六年。師乃生焉。唐貞觀十二年。戊戌歲。二月八日。子時生產。時毫光騰空。香氣芬馥。黎明有二僧。造謁。謂祖師父曰。夜來生兒。專為安名。可上慧下能也。父曰。何名慧能。僧曰。慧者。以法慧濟眾生。能者。能作佛事。言畢而出。不知所之。師不飲母乳。遇夜神人。灌以甘露。三歲父喪。葬於宅畔。母守制鞠養。既長鬻薪供母。年二十有四。聞經有省。往黃梅參禮。五祖器之付衣法。令嗣祖位。時龍朔元年。辛酉歲也。南歸隱遯。至儀鳳元年。以子正月八日。會印宗法師。詰論玄奧風幡之動。印宗悟契師旨。是月十五日。普會四眾。為師薙髮。二月八日。集諸明德。授具足戒。西京智光律師為授戒師。蘇州慧靜律師為羯磨師。荊州通應律師為教授師。中天耆多羅律師為說戒師。西國蜜多三藏為證戒。其戒壇。乃宋朝求那跋陀羅三藏剏建。立碑曰。後當有肉身菩薩。於此受戒。又梁天監元年。智藥三藏。自西竺國航海而來。將彼土菩提樹一株。植此壇畔。亦預誌曰。後一百七十年。有肉身菩薩。於此樹下。開演上乘。度無量眾。真傳佛心印之法主也。師至是祝髮受戒。及與四眾開示單傳之旨。亦如昔讖。
  梵網經云。佛子諦聽。若受佛戒者。國王王子。百官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黃門。婬男婬女。奴婢。八部。鬼神。金剛神。畜生。乃至變化人。但解法師語。盡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者。
  律至日本國。開元十四年。融法師從日本國來。至我大明國。日本國王。命融法師。持袈裟十領。上綴山河。至楊州。奉與鑒真律師。師歎曰。外國君王。亦有佛性。融乃請律師。迫舟航海。至日本國。領群臣。迎一驛。請入內庭。築壇秉受菩薩戒。夫人亦爾。乃至羣臣。咸登戒品。況我中國王臣耶。一切諸鬼神。乃至東嶽大帝。受戒于思大禪師。中嶽